8/04/2013

电影《一代宗师》观后


我是王家卫电影的多年拥趸。这一部据说酝酿数十年,题材又是自小喜爱的武侠精神,最爱的男女演员做主角,没有任何让我失望的理由。一连看两遍,长长呼出一口气,好似一道期待已久的盛宴,我有无数的理由喝彩,但也正因为这是心中挚爱之一,反而不愿意只说好话,只愿意像是对自家人一般,明明心里骄傲喜爱得不得了,但还是要挑两个错处,假惺惺地说,过奖过奖,哪里哪里。努力收拢高高翘起的嘴角,抛出两句坏话来,其实心里想的是,这么完美的电影啊,只有这么点不足之处,我怎么能不爱你呢?

我喜欢片头画面的移动,似一幅幅石窟壁画,焦黄底色甚至开始龟裂,但颜色历久不衰,绵延开来。这种画面,在后来宫二奉道从佛前走过时又一次出现,在更多年后尘埃落定叶问终成一代宗师时再一次划过,那似乎象征着时间,也似乎不过天意。

场外自述培德里叶时,更是老照片似一帧帧转过拜师镜头,古典的味道呼之欲出。一条腰带一口气,是老一代武林人的精神,从这一切的开始,直到中场叶问沉沉的声音,“我失去了一切,家人、财产、朋友”,金楼倾踏,枪下亡魂,到雪夜里宫二讨血债,不过人人为这一口气而活。

但风尘之中性情中人,却是用笔过重。我更喜欢十面围城里,英雄地,却也是落魄的,惨淡的。不是金玉满堂,不是烫染到人工味十足的女人弯弯鬓角,不是红绿金色显不尽身段的旗袍,风尘味太过,性情味不足,我不喜欢。常言有井水处有柳词,却不说有销金窟处有柳词。我觉得英雄地也应是井水处大隐的味道,不是镶金嵌玉里小隐的味道。

用力更过的是台词。赵本山连台词都押韵,“火候不到,众口难调,火候过了,事情就焦”。这已经不是暗暗用力,而是连底子都翻出来。这样的台词,虽然精炼,却是难看了些,少了随意的风范。相比较十面埋伏里高高大大的巴特尔被自己抱起的“小女孩”一刀捅进身体,这样的绵里藏针才更得我心意。

种种切磋试探,老人新人依次出场,也定下这最后一场南北武林的传承大局。此时宫二第一次出场,眉眼疏淡,露着光洁的额头,几乎默无表情地穿过堂子,却藏不住她一颗跃跃欲试不服输的心。成也此心,败也此心。她装扮干净利落,与左右堂子里的“性情中人”形成鲜明的对比,与宋慧乔更像是两极。
宋慧乔真真是美人在骨不在颜。气韵象她多次点亮的烟火,微微袅袅,闪烁温暖,含而不露,全是良家的味道,把此时无声胜有声完成得非常到位。 
宋是江南流水,小桥人家,温润如玉,宫二是漠北雪飘,冰封千里,鱼翔于底,她俩组成叶问身边的一幅画,宫二是其上鲜艳的颜色淋漓的笔墨,宋却是无声胜有声的留白。
可惜两人都没有留住心上人。多年后宫二在黄昏的黯淡里告别叶问,一只眼留下一行泪;而宋泪流不止,却只能是入梦来。多情不如无情。

一直到这里电影的味道都很古典,画面气韵留长,张永成拢手点灯,毛巾擦背,赵本山屋里汩汩滚动的蛇羹,雨中马车铮铮而来宫二甩帘而入,对白更像是题画诗,聊聊几句像是个点缀。但临近正面交锋,对白大增。梁朝伟是说话最自然的人,而宫宝森每句都像遗言,十分凝重。赵本山大师兄是女巫,惜字如金好似预言。章子怡台词生硬语气年轻,让我觉得藏着稚气。到金楼一场戏,每一步每一句都是摆阵,井然有序,格局森严,反失去一个故事一句话一个人本身率性自然纯粹的味道。叶问过五关斩六将,那每一关每一将只化作人形符号,少了江湖的肆意流畅。
三姐是片中八卦门的化身。账房先生代表着源自岳家脱枪为拳的路数。不过他那一眨眼有人气。形意拳在他手下划过,气势十足。梁朝伟眯缝着小眼,更有一个晚辈既尊重先人又有些漫不经心不以为意的小心思,似乎这不过是漫无止境的平淡的人生春天里一片柳絮,直向着阵眼而去,“我就是想见识一下高山”。
王家卫此时太想表现他们各自身为一门一派的代表,于是除了开口两句话,退场时挑眉或者甩过眼角的小动作,几乎没有活人的气息,更没有身为形形色色不同的人那点善恶丑陋的小心思。我在这里最喜欢打杂家的勇哥,最后硬着头皮不认输,气喘吁吁搬个板凳坐下,不耐地说“拳怕少壮”,无赖得很有市井气。

阵眼处上演叶问打败宫宝森那段,掰饼更是一道仪式。前一代的仪式,是一句话,“拳有南北,国也能分南北么?”后一代的仪式,不断的试探碰撞,最后叶问还是赢在一句话,“大成若缺”。这一场里,“念念不忘,必有回响,有灯就有人”第一次出现。为了这场传承,宫二更是年轻气盛地说出,“我不图一世,只图一时”,好似一道预言。

宫二至此每次说话,从不说“我”,只说的“宫家人”。她代表着宫家出面,只平生里任性这一次,却一眨眼输了一辈子的情。金楼里宫二叶问大打一场,此时的梁朝伟并未把她当作匹敌的对手,“真的损坏了东西,算你赢”,就如同后半生的他从未把她当作心上人。这是宫二一个人的斗气争输赢,武林里前一代传位后一代的仪式已然完成,而他俩的输赢不过纤毫之争,毫不影响大局;如同她漫漫一生这场无谓的情缘,不过是一个女人为一刻心动而独自走完全程的游戏。这一场比武贯穿着弗拉明戈的调子,悲伤浑厚凝重,是她一生基调。宫二坠楼时叶问伸出一只手,形势扭转,叶问反踩裂一块木板,这一刻她已知人外有人山外有山,于是告别时说,不过是望人举一反三,这也是她第一次说“我”,“我等你来”;而叶问不过输在一句话,并未心底诚服,于是应对,千古不同局,有机会再印证。他俩不过各说各话,你不知我,我不知你。可这一点直到死宫二才真明白。

1938年佛山沦陷。在硝烟炮火和震颤的危房里,从春天一步踏进冬天,叶问一家人才第一次抱在了一起。他卖了去东北的大衣,留下了一粒扣子。能留下的也只有一粒扣子。这粒扣子,叶问到香港找家武馆传艺兼投宿的第一天就找来锤子将它钉在墙上。这其实是他对宫家三十六手的惦念。
宫二也有一件大衣,那件大衣罩在张震身上助他逃过日本兵搜查,张震抚摸过大衣上每一片皮毛,最后离别时披回了宫二身上。这件大衣是他因缘际会下对宫二一生的惦念。

马三。
马三的形象很突兀。他出场骄横,投靠日本人后再见宫宝森时,态度狰狞,一掌灭师,不留后路,凡此种种却并没有令人十分信服的动机。他作为宫家大弟子,虽然只得宫宝森一半传承,但另一半在宫二身上,如果没有后来种种,宫二顺顺当当嫁入夫家从此告别武林,那他实际算是宫家唯一传人。身为一个反派,他动机不足,一出出戏,似乎完全为与宫二对比而出现。作为宫宝森一手带大得其真传的大弟子,很难想象他如此刚硬叛逆。他与这道大餐,像是佐油封鸭的印度手抓饼,虽然好吃,却与全局全然不是一个体系。

宫宝森死后,宫二赶回家与众多名为苦口婆心其实墙头草本色的武林前辈对话,最是精彩。人性本贱,前辈后人,宗师与否,未必多大差异。这一处呼应片头叶问笑说“一横一竖”,赢了马三的宫二,扇了预言她必输反诬她若是复仇就是一窝畜生的前辈的脸面,如此,宫二才算第一次踏上通向一代宗师的路。
好像有影评说,这部电影讲的是一代宗师,里面大大小小都是宗师的影子。但是宗师,我觉得不是活得长那么简单,人活到老只能称为老人,而不是自动升级成为宗师。前人愿意就踩着前人的肩膀,前人不愿意只有踏着前人的尸骨往前走的,才算是宗师之路。一将功成万骨枯。里面大大小小各形各色,其实是万骨,铺就一条成就一将的路。

有云,见山是山,见山不是山,见山是山。说出“或许我就是天意”的宫二推门而出,才从满座见山是山的老骨头中走出来,也许走到最后一步回到见山是山用尽她的后半生,但这场人生旅程她终于没有白走一趟。

眼前路,身后身。
眼前路,也许就是人若犯我,我不饶人,宫二纵然奉道也要打败马三。
身后身,也许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马三灭师,没有留身后身。宫二对叶问情意一往而深,鸿雁往来,也是没有留身后身。他们一直向前走,没有回头,所以最后只有眼前路,而无法回头。叶问本也没有身后身的人,1960年张永成病逝佛山,他自此无法转身无家可归。

1952年叶问最后一次见宫二,竟也是在听戏。他这一生随性而为,与妻子在一起时便与妻子听戏;漂泊到香港,便与宫二听戏。看似多情,实则无情。情意与他是不沾衣的。电影前半段宫二妆容素淡,几近于无;到此时烈焰红唇,一张一合间我直被那血红色夺了心神,人之将死,反而艳丽起来。从这样一张嘴里,才能吐出,我定是台上的角儿,一悲一喜。人嘴里吐出自伤自讽的话来,不料对方却不知道这不过是自讽自嘲罢了,一壶茶喝下来,才晃悟“想不到你把我当戏看”,才知说话唱戏,人迈哪一步,都只是自说自话,求不得半点共鸣。此时尘埃落定,宫二将那粒寓意深重的扣子推回去,淡淡道,我心里有过你,可这也没什么。再也用不着藏着掖着。这一刻,我觉得是宫二最接近于一代宗师的一刻。别人欠她的,她已取回来;她欠别人的,她业已还回去。漫长的人生就在这一欠一还中蹉跎,不是不让人流泪的。也许会说后悔吧,但是若是重头来一遍,还是要照老路走一道,也算是另一种无悔。
东邪西毒里身落桃花岛的张曼玉说,我原来以为我赢了,但是看着镜子,才知道我输了。
但是宫二终于可以说,“这也没什么,喜欢人也不犯法,但是也就是喜欢而已了”。人举刀剔骨剔去自己一生爱恨情仇,如此才能点燃一盏灯,只可惜她不得传艺不得留后,留不下人,输在最后一步上。
贯穿这段最后的告别的Be as you were when we met一曲,比他俩相遇时那段弗拉明戈浑厚无奈得多,剔去他俩年轻时的激越高昂,正呼应二人终于到曲终人散之时。

叶问却比宫二更洒脱也更无心。他说,我们之间本来就没有恩怨。没有恩怨,没有辜负,没有漫长的等待,没有失望绝望,那不过是因为他从不曾有过期待。本是路上擦肩而过的缘分,最后偶然相伴着走小小一程,却从不曾想过将它走成一条路。他说,你爹说过,念念不忘,必有回响时,宫二的眼泪才终于流下来。因为她此刻从未有过的明白,于人生,念念不忘,或许有回响,而于人情,却未必。点一盏灯,未必能等到一个人。画面闪过摇晃的灯影,一切都是镜花水月的假象。她终于见到天地,可惜见得太迟,来不及见众生。

最后,宫二的唇色恢复到当初的本色。擦去艳红,反朴归真。

最后的最后,画面闪回佛堂画壁,佛前盏盏灯火,胶片里定格的无数传人,终于点燃叶问的身后身,成就他为一代宗师。

这个故事像是一道炖菜,火候十足,越往后越自然流畅,但是前半段用力的痕迹明显,比如开场白里梁朝伟在雨地打斗时带点轻松调侃地说,站着的才有资格说话,情绪外露,动作干脆劲爆但没有回味韵味,十分西化。白玫瑰理发厅里张震与小沈阳的交锋,还有不时响起的“玫瑰玫瑰”,好似拿薯条佐鸭肝,港产片的薯条味十分突兀。有些画面像帧百年老照片,梁朝伟金楼敌宫宝森,一圈圈人都是黑长袍马褂,手扶膝上端坐,不苟言笑。有些画面像低投资的港产喜剧。有时候一递手一抬头都是眼神交汇,言不尽的故事,有时候却突然切换到李连杰拳打四方的频道。于是故事的整体气息不连贯。但是背景音乐美不胜收,让我心水不已。

1/07/2013

空山不见人


阿来笔下的机村,是一个偏远的藏族小村庄,从千百年不变的洪荒愚昧和古老信仰中走来,从五十年代到如今,短短半个世纪里将过往人情风俗一一抹去,将一切摧毁。在这一片不见血色的血泊中,一段史诗就此写就。可是写下来又能给谁看呢?山林尽毁,故人已去。

这段史诗从最孩子气的故事开始。那时候青翠的森林还是一片绿色的雾,笼罩着这个刚刚解放的小村庄,但是人心,亘古不变的人心,已经开始展现其威力。如果看到最后要说是变革杀人的话,那么阖上书,闭上眼,回忆一下最开始这个故事,我们就会想起来,一切变革都是磨刀石,刀刃自深藏人心。在这里,没有任何外来势力的推动下,流言杀死了没有父亲的浪荡儿格拉。

随着变革的逼近,千古未变的村庄古风俗与外来的革命运动日益冲突,古风俗在冲突下一日日弯下腰去的时候,压抑的气氛逐渐点燃。如果第一个故事“随风飘散”里,还有些可以关上门来挡住外界冰霜的幻想的话,这种幻想终于被第二个故事“天火”烧成灰烬。未来张开了大口,我们看见了他的牙齿和大胃口。

即便如此,阿来还是冷静地控制着节奏,用景物隔开密集的故事鼓点,松一段紧一段,在人心里劈里啪啦痛击一阵,又抽出身来好似闲笔似的写写家养的畜生。故事总是让人吃惊的,带着小儿恶作剧似的残酷,却痛得像迎面煽来的一个巴掌。巴掌震得人回不过神来,天旋地转的,这时候总要荡点闲笔缓冲一下。可惜这缓冲也是假的,看似平和的指点着远处的青山碧水,其实青山碧水早已是墙壁上糊着的年画,一用力就戳破撕掉了,现出背后的机关来,于是连原来看起来美好的山水也显出凶恶的模样。 

那么喜欢阿来,也许就在于他不唯美却动人的自然景色。这也是故事开始时的山野。毫不吝啬一段段铺陈在故事里的,青山碧水,传说中的金野鸭,松林,熊,兔子,鹿,驴,天空,每一样都是淳朴大气,是没有人参与的自在活法。山野自有他们的规则。阿来的景色,不是都市里每一片叶子的翻卷,都要通过情人的眼睛看出来伤春悲秋才有意义那样依附于人的存在。碎碎念的小女儿情态,这里是找不着的。他的山野,动物,火,都是人的性情,他们的生死都是人的生死;人也有动物山野才有的一面。两者彼此独立,又彼此依附。

他写大火的阵势,是毁天灭地,遇神杀神遇佛杀佛的。老天爷点燃第一星火,从此浩浩荡荡,一发不可收拾。麦苗的绿色在大火中鲜艳欲滴,一碰即碎。火鸹漫山飞卷。这是全书最精彩的以景喻世事。大火从树顶炸开,火势猛烈中因为氧气缺乏暗哑一小会,然后是更凶猛的反扑。从天到地,火球在每一处炸开,每一棵松树都贡献自己的油脂,让火势熊熊,迫河流改道。与这场大火交相辉映的,是城里正红旗飞扬如火,文革之火刚刚点燃。前一场火烧有月余,后一场火烧了十年。在两场或实或虚的大火里,有些东西焚烧殆尽,一去不回头。桑丹看见金野鸭飞走了,似哭非哭,似笑非笑,金野鸭是什么?机村人收留弱者的那一点良善之心。松林烧尽了,松林是什么?人能平安寄居在这古老土地的屏障。这是继格拉之死后消亡的第二件。

天上淡淡星云,地上薄薄星光。如火如荼和一片凉薄交织在一起,便是那个时代。

昔年种柳,依依汉南。
今看摇落,凄怆江潭。
树犹如此,人何以堪。

铺陈在前三个故事里的,除了森林,还有人与动物的原始联系。紧密不可分的,人与动物的互通心意,可以是相依而生,如同多吉与他的驴,可以是相依而死,如同格桑旺堆与他的熊。如同古老的契约。人与动物组成一对,性命连在一起,当人摆脱桎梏,如丛林中动物依据本能和千年习惯活着的时候,最明白,最透彻,也最接近死亡。因为惟有死亡能让我们摆脱桎梏自由奔跑。
与真实的死亡比,现实照着哈哈镜,现出一个荒谬的样子来。村民的神龛里供奉的从佛经变成红宝书。有人中邪了照请巫师做法,巫术里用的却是红宝书。大火前,不急不忙歌唱的军队;树林烧毁时,堆积的树林一般茂密的帐篷。现实与镜像,面对面看着对方,只觉得别人可笑,机村里的人只有对着别人的荒谬才懂得自己。大队长格桑旺堆对着激进的团员索波,终于看清自己的荒唐的宿命,可看清了,也躲不过几十年牢狱之灾。到这里,每件事情都是那么荒诞又自然,就好像荒谬才是这个世界的本色一样。

在这样的本色里,死亡与毁灭逐一到来。这本书几乎是《尘埃落定》的续篇。《尘埃落定》之后,只落得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还有信仰。信仰是篮子里的鸡蛋,上面盖着一层从容悲切的布,我们怕看见鸡蛋已经全碎,只好压抑着揭开布的冲动。于是悲切化作桑丹脸上常年挂着的痴痴傻傻的笑容,偶尔还现出两颊的红润来。那点红润还属于大火烧尽一切时还在树林中争风吃醋野合的央金,家园即将毁灭,她却什么都不想,只一心念着那个痞痞的小工程师漫不经心的姿态,真是一个快乐幸福的小傻子;而看到机村命运的人呢,只有在心里藏着悲痛,直到化成灰也不得解脱。有信仰的人最终死于信仰,只有无心无肺的小傻子才能活得乐呵呵。

突然想起倚天屠龙记里明教被困光明顶,席地而坐,唱起圣歌,“生亦何欢,死亦何苦,怜我世人,忧患实多”。这是不是巫师多吉藏身山洞时心里也在唱的歌呢。每一个看清生活这道深渊的人都要唱着这首歌,向铁轨纵身一跃。

人的心思,动物的心思,就像尘埃落定里的哥哥与傻子,聪明与愚蠢不过一条界线,冲动,邪恶,善良,迷信,残忍,暴虐,在阿来笔下直接了然,只微微藏一下。人性只是人性,没有简单复杂,人生只是人生,没有炽热冷漠,失去信仰的屏障,逐本能而动,人举起斧头,直冲而下,血泊逐渐扩大。

每年总有一天,山上的猴群下到山下麦田里捡拾村民们依传统余下的麦穗,多年相安无事。但这一天响起了枪声,猴群逃窜回山的路上,达戈杀死了猴王,一共十六枪十六只猴子,只为了换来电唱机。深秋的艳阳下,闻见的再也不是暖和的阳光味道,而是阳光下浓重的血腥味。眯缝的眼睛,寒冷的光,一声一声的枪响,枪口上的余温,看戏一样津津有味欣赏这场屠戮的蓝工装和美嗓子接过电唱机时的一声暴喝,衬着电唱机里传出的悠扬歌声。这是整本书最扣人心弦的一段。机村人举起枪的时候,是把猴子当同类看待的;他们的犹豫震惊畏缩也正是因为这种内心深处屠杀同类的禁忌感;但这都没有阻止他们将猴子剥皮开膛来换钱。枪响过后,从此只剩下他们彼此的开膛破肚。

除了人与猴的契约外,还有格桑旺堆与熊的契约。最后的猎人与猎物的契约,彼此正面相对,不死不休。格桑旺堆是机村最后一个猎人,他所代表的对生命最后的尊重,他每年坐在埋葬熊的坟前,悼念达戈,悼念的不过是一种永不再来的,不随意冒犯生命的生活。

这个故事里唯一一点亮光,是藏在树屋里的糊涂虫达瑟,他就像阿来笔下的傻子一样,总是想到聪明人想不明白的事情,因为保留着简单与真实而让人感动;他与达戈的友情,让达戈在把房子变成最后的堡垒后,为他拨开陷阱,还有他们最后的告别。达瑟是过去那个时代的人,而达戈是眼前那个时代的,所以他们偶遇,结识,相交,又很快分离。他们的友谊,是风刮过林子的簌簌响声,不过证明风存在过,却无处可寻。

达戈与格桑旺堆死后,“我”看着飞机在童年时焚烧砍伐殆尽的荒山上洒下种子,感到与达戈和达瑟并肩而立,这时积攒了三百多页的感动终于泛滥成灾。在这个简单质朴的童话一样单纯又童话一样残酷的故事里,节奏缓慢地积攒起的往日情怀,终于汹涌袭来。

套马车的人,是最后的骑手,他死在山上;最后一个巫师;最后一个喇嘛;一个一个过去时代的人,带着过去的影子,过去的信仰,过去的生活方式,死去了。被摧毁的过去再也不可重建,这个小山村终于告别那种宁静淡泊的古老的生存方式,卷入了现代的滚滚洪流。在伐干净的山坡上植下刚刚存活的细嫩树苗时,“我”听到山冈上的絮语,是一种死而复生后沧海变桑田的无奈的美好。

看到第四个故事荒芜,才知道这本书为什么叫做空山。第一个故事,机村是藏在原始森林里的自给自足的村庄,山林茂密,飞禽走兽藏身其间,还有着最后一代猎人,他们逼死了孤独的格拉;第二个故事,天降大火烧掉了四分之三的森林,有着金野鸭的湖泊消失了,森林只剩下最后一面,灾难接踵而来,他们逼死了巫师;第三个故事,最后一代的猎人消失了,同时人开始了对与自己共存千年的山林野兽的屠杀,不为了生存,只为了屠杀;第四个故事,从第一个故事之前开始,发展在森林全部消失之后,泥石流滚滚而下,家园再不是沃土。

正是从“荒芜”开始,阿来不徐不急的韵律里开始掺起老灵魂的味道。老魏从一个坚定的冲动的信仰革命的人变成了偷偷说你还是再学习学习吧的老家伙,索波从一直向前冲的大队长变成拥有说“你就像以前的我”的终于开始老去的灵魂,达瑟失去了达戈,这个村子失去了粮食,即将失去古老的传说,最后的根。前三章不停蔓延的屠杀和鲜血都消失了,那种不停向前冲和不断留恋身后的冲突也消失了,已经没什么可毁去更没什么可留恋,苍凉萧索不可挡的弥漫开来,像是觉尔郎弥漫的蓝色山岚。过去革命点燃的熊熊烈火和荒谬镜像终于粉碎。

第四章结束时寺院重新修建起来,但是丹巴喇嘛已经是和第一章里的江村贡布完全不一样的喇嘛了,他们虽然信奉的是同一尊神,但是寺院已不再是过去的寺院,虽然更加金壁辉煌,信仰已不再是过去的信仰,已经成了商业游戏。打碎了的果然就无法重建。丹巴最后回到了雪山上,死去了。

第五个故事叫轻雷。前四个故事都是发生在机村的,而轻雷是机村不远处另一个小镇。从这个故事开始,世世代代依山林而生的人让位于开放搞活之后的人了,这个从盗伐树林繁荣起来的小镇取代了机村的地位,残留着的对生命最后的尊重也让位于这个时代的实用主义。拉加泽里,这个有着藏名,却对过去的一切一无传承的人,成为了故事的主角。过去为森林大火而死,而焦急伤心,过去为了森林而与外人对峙,过去住在树上靠森林打猎为生的人,都成为了别人故事里的人。为了别人砍伐自己的森林而举起斧头的人,现在自己举起了斧头。人生被命运信手拨来拨去,生生死死早已屡见不鲜,此刻命运换了种玩法,不见血的死亡。人不再过问自己的心,只关心口袋里的钱。如果我们不问自己的内心,这甚至不能说不是一种美好的命运。

我觉得阿来的心里或有或无藏着些反智的倾向。我很喜欢这种倾向。尘埃落定里聪明的哥哥和傻子弟弟。弟弟漂亮无比的妻子和精明地将自己套进去的岳母大人。第五章里,右派平反的老李在双江口做黑白不清的木材生意,教训拉泽加里不要太聪明,太聪明的人没有人喜欢的。人工降雨时,拉泽加里的老母亲问,那个降雨的火箭,也是太聪明的东西吧。太聪明,真是贬义词呢。

第五章是我们很熟悉的故事。拉泽加里贩卖木材发大财,又因为倒卖木头在村子里结下仇家,仇家欺负他哥哥,他上门打死了人。然后一晃到十二年后。他从牢里回到了双江口,那个曾经繁盛无比让他不惜放弃一切的镇子已经消失了,曾经那么多人活过挣扎过生生死死里走一遭的地方就剩下一堆荒草。一阵风吹过,那些人的影子在眼前飘去,山树依旧,似乎一晃眼那些人还能从转角处拐出来。可是定神一看,都是一片废墟了。十二年,物是人非事事休,欲语泪先流。聪明人最终被命运耍弄了一通,才知道太聪明也是过错。

最后一节叫空山。机村有了酒吧,靠着祖先的灵魂带路才能走上走下的峡谷觉尔郎成了风景胜地,一条穿越山腹的隧道连接彼此。拉泽加里是机村酒吧的主人,他既是现代的人,盗砍盗伐过,进过监牢,开了酒吧,也是古代的人,眼里没什么期盼,顺着生命自己的轨迹走。一个没什么念想的人。一个不想看什么稀奇的人。

五个故事,五个片段,有人死去,大部分人只是无意间被命运改变了轨迹,稀里糊涂地活下去。他们的命运如何,再也无从知晓。很多谜题,我们永远都不会知道答案。
但是第六节,突然间给很多人一个结局。无谓好坏良善的结局。

达瑟,住在树上的达瑟,他的书原来在很多年前就让索波毁了。他的人生,也就是一个酒鬼的人生了。他的诗,也丢了,直到很多年后只有喝醉了才能够说出来,一醒过来就再也记不得了。
索波,杀死了达戈的索波,为了那些革命和主义得罪了所有机村人的索波,在山谷里藏身多年,与鹿群为伍,直到六十多岁变成了保安,很快又被解雇了。
李老板,给了拉加泽里第一桶金的李老板,终于还是在一年后死了。无亲无故,干干净净的走了,留给拉加泽里几百万。拉加泽里用这笔砍树卖木头换来的钱种树苗。但是山林再也不能连接起来了。

那些漫天大雾里飘散着的景象,因为这些结局连缀起来,一曲史诗已成型。协拉家世世代代唱着歌颂业已消失王国的古歌,如今,机村也只能在古歌里活下去。

苍山岿巍不动,只是一切已成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