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7/2012

半夜闲话


黄昏时与父母视频。电脑摊在屋檐下的圆桌上,玫瑰缓缓枯萎,在院角留下将褪未褪的瑰红,斜阳撒在草地上,明暗分际线一点点爬向院外,余热蒸腾,喧嚣四起。年轻的女人推着婴儿车匆匆而过,咿咿呀呀;中年男子与中型犬奋力争夺那根皮绳,谁知道那根绳到底拴在谁的脖子上;院后的两只猫咪与三只小猫依偎在一起,黑黑的一小团,常常望着我欲语还休,在我做菜的时候,立起后爪,将前爪搭在玻璃门上怯怯地望向屋内,又默默离去。我从未想过有一天会隔着海洋与父母讨论炒米油盐酱醋茶。

我甚至从未想过有一天会与父母讨论生活琐事,花期,素食,松鼠和猫。对于放养长大的我而言,从来一切尽在无言中。
小时候父亲教我骑自行车。高大的背影牵着条小尾巴到了屋后的操场,八百米跑道围着疯长的野草。父亲简简单单示范几回,取下车筐里的书,摊在树荫下闲闲读起来;我倔强地推起车,左蹬蹬右踩踩便飞了起来。我不会上车也不敢下车,扭着车把手绕操场一圈又一圈,回头看时,父亲已经枕着书睡过去,半张着嘴呼呼打起鼾来。我从车上跳下来,捏着鼻子闹醒他,夕阳西下,两条影子一起回家。我们从来吝啬语言。
小时候物价很低,父亲抱回一本厚厚的古文书。多少钱,一百多。我溜进父母房里,吃吃地捧起那本类似于天文数字的厚本。竖排右翻,蝉翼似的一页页,重重压在手臂上,封面写着金瓶梅。我的书架上有一本,可惜是古代小说普及读物中的一套,我虽然懒读书,也知道被改编得面目全非;书房里也有一套,挤在红楼梦旁边,据说也曾被删删减减,落了厚厚一层灰无人问津;那么这本呢,肯定是不一样的,我翻来覆去瞪着那些繁体字,却不认识几个,更没有什么刺激性情节,只好悻悻然放回原处,心中好不扫兴。晚餐时说起,父母笑我傻,我笑父亲乱花钱,母亲笑我俩卡鱼刺,金瓶梅呢,再也没有人提过。我们几乎从不谈读过的书,语言总是浅薄。
那时候我们在饭桌上谈什么呢,肯定不是淑女行为规范。中学时流行卫慧棉棉,那些被禁的名字一夜之间烧过大街小巷,身体作家,听起来禁忌又刺激。我兴致勃勃地提起来,听说是禁书呢,隔两天沙发上就扔着上海宝贝,写得好无趣。打破的禁忌总是这样,长着千篇一律的乏味面孔,乏善可陈。
现在想一想,那真是一个压抑的小城市陷在一个压抑的年代,一片沉默间只闻粗粗的喘气声。于是璩美凤的录像带炸出轰隆隆的响声,在一片窃窃私语中通过门脸老旧的盗版租碟店泛滥开来。父亲问,你要不要一起来看;我义正言辞断然拒绝,不,我要做功课,一昂头进了小卧室。多年后看鲁豫采访璩美凤,多年前声名狼藉于一夜之间销声匿迹的女人,如凤凰浴火重生,绽放出如当年议员时一样的光彩,令我心中默默赞叹。言语一物,赞誉诽谤,都是廉价。
那么多年住在家的日子,我们都说过些什么,真是难以想起。从记忆的万花筒里窥去,五光十色,在那么多放肆倔强无规无矩间长大离家,再然后,就是远隔重洋。记忆里有红绿椒土豆丝的清脆,清蒸鱼的鲜香,一家人午后倒在凉席上闲翻书页,昏昏欲睡,睁开眼时纸也折了,左脸上被轧出红红的印子,揉揉眼睛吃西瓜去,谁也懒得说话,只有吞食西瓜的唏唏声,四下里一片静谧。
视频终于接通。母亲的声音沙沙地传来,等我的回话传回去,总是慢了半拍。父亲还是趴在旁边,从头到尾懒得说两句话,默默听着我们母女闲聊,时不时移一移摄像头,一会儿对着他自己,一会儿对着母亲,一会儿对着新买的瓷器桌布,像是在为母亲的话配插图,我也懒洋洋地对着插图笑起来。
我们只想看着彼此。我们不想说话。我们是沉默固执无拘无束的一家人。

6/20/2012

恋物志-饰品篇


暑假回家,特意去无印良品买来长条塑料盒,内部均匀分割为十二格,由此我那些杂乱无章、多年收集而来的小首饰们,便可以安家落户。我以前一直以为自己不是一个爱恋首饰的女人,与闺蜜逛街,多是意兴阑珊空手而归的那个人,甚至与母亲打电话,也会不自觉嘲笑起邻桌永远也收拾不整齐的书桌,上面零零总总堆满杂物。母亲说,她真是热爱生活,那是与我对比而言的,我的房间几乎可以用清冷来形容,所有一切不仅要收拾在盒子方框里,连那些盒子都要摆放得整整齐齐,把那些杂乱里的小温馨也给一并抹去。
就像那些小饰物,它们走进那个一寸见方的小坟墓前都有自己的生命轨迹,如果可以说话,没准还有个絮絮叨叨的小故事。那个青花瓷的吊坠,七八年前买下,那时还没有周杰伦的青花瓷。一家小门脸,碎碎的堆满了各种介于有用和无用之间的杂物,大茶缸上光闪闪写着为人民服务,印着抽象派习作的书签,碎花点缀的毛巾叠在角落里好像慵懒的肥猫,尼泊尔的银饰和熏香,海魂衫民族裙。那种几乎藏着我少女时代所有奇怪憧憬物的小店,配上一个不管不理不论价的懒洋洋店主,好像藏着一个来自于不知什么时代的老灵魂。在那里淘到青花瓷吊坠,拇指盖大,草草画出的五片乳白色花瓣托着夏日八九点时天色的花心,不便真假。有人说那肯定是假的,可那时周杰伦的青花瓷还没有流行呢,我总是如此抗议,可渐渐地连自己也觉得是在诡辩,却更爱它。去年又回到那个城市那个小店,生意更加热闹,丝绒上托着青花瓷坠子和戒指,新得像昨天才出场。我恋恋不舍地抚摸脖子上那块已经有些模糊的图案和横贯坠面的三两划痕,加快步子逃离。
贝母耳钉也是那时淘来。晶莹洁白的贝母雕出三四重层层绽开的玫瑰,嵌在藏银刻出的镂空三叶草上,闪亮的黑底子托着温柔细腻的一抹白。后来曾有幸看手艺人亲手打磨银饰,粗粝铁器砸在银上叮叮作响,细细雕刻时,此起彼伏连绵不绝的鸣唱,春雨后枝头的青翠欢歌。纯手工产品的相似里藏着小小不同,濒于完美中藏着小小瑕疵,那些蔓生的枝节半衰的花瓣比饱满的姿态更加动人。懒人如我,自己做不到完美,便连完美都觉得恶俗。
故事总是从花开始吧。玫瑰耳钉后,又收下玫瑰耳坠,同一系列的产品,仍是白贝母,玫瑰花瓣,只不过用弧形吊在耳下,低头抬头快走慢走,摇摇摆摆的。然后是雏菊,白色和蓝紫色,银色花心,花瓣是微隆的弧面。然后是天鹅花,四只天鹅,有的小头小脑,有的小脑袋胖身子,挤在一起便是一朵天鹅花,一面贝壳白一面银闪闪,谁知道走路的时候哪一面威风凛凛哪一面暗自伤心呢。
然后迷上纹路,和几何图案。大大小小真真假假的蓝松石绿松石,几乎是商周出土陶器上的对称几何蓝底金纹,回想那时狂热,只觉得领袖崇拜日日都在发生,只不过大部分对象都不会说话,只能乖乖的赖在盒子里,一年里大部分日子见不着光。如果人们曾经狂热过的对象都活生生动起来,会说话会走路会指指点点,不知道地球还适不适宜人类居住。
也曾迷琥珀。是受了小学课文的诱惑么,一只虫子被偶然滴下的松脂封住,挣扎死去,翅膀振动的痕迹,然后是沧海桑田。虫珀一定是会巫术的,不然我为什么会中蛊呢。闯进一家店,精瘦的中年老板笑笑说,一只虫珀呀,把我这家店买下都够了,我默默看看那条繁华的商业街,店家仿古的门庭,沉沉昏睡在僻静处的近代家居,匆匆逃离现场。小说里有种蛊术破法是直面现实,如同阳气养鬼,若是有一日这只鬼知道自己已死,蛊术便破。我的蛊便如此破了。
差点忘记狼牙。一寸多长,上三分之二遍布黑点,下三分之一白中带灰,牙尾收细弯曲,曾经整整两个月用红线吊在圆领衫外招摇过市。不知道有没有人认出,不过与我何干。
匣底深压宝石蓝莲花坠,纪念莲花生大师。宗教是最后的救赎,不敢轻易拾起。
匣中岁月阻且长。

随便聊聊《1970s》


一群人将各自对同一个时代的回忆录下,集成一本册子,由我这个与他们的时代毫无干系也几乎一无所知的人信手翻来,当阖上最后一页时,想到的不是时代如何,而是人的慧根。他们出身于完全不同的人家,完全不同的地域,在十年里有完全不同的遭遇,在三十余年后的知天命之年回头遥望从前一切,有些人仍深深囿于局中,有些人早已挣脱开来。更有些人,一开口便是遗老气息,想来他是不会自觉的。
上册翻到大半,阎连科的回忆才出现,一个有两个姐姐的农村小男孩,读书识字打工,因为不可测的时代而偶遇那些与他的生活本无交集的知青,睁大眼睛看着那些又近又远的人。一个不动声色的故事,几乎连表情都欠奉。他读高中,是与自家二姐争一个名额;他写吃饭,是躲在家门外的树下看知青擦擦嘴走了,才匆匆进门去看有没有什么留下,屡屡失望,饿得几十年后还记得有一个姓黄的女知青塞进手里的四分之一块饼;他上料石山,直到有一天发现手指无法握笔,又想哭又觉得坦然;终于写完第一部小说,有一天要拿给人看了,才知道母亲和哥哥已经一页页烧了,只不过为了烧饭烤火,连个特殊点的理由都没有。他根本懒得写别人怎样,那个轰隆隆的时代碾过去,他只白描几笔自己的家常生活,时代的印子就从纸背里透出来。看不见嫉恨,看不见沾沾自喜,看不见哭闹,他远远地看着少年时的自己,也就看明白了一个时代,或者世世代代。压在命运底色里的那点悲怆和悲悯,默默袭来。人与命运的顽强抗争,让每一字都沉重而有力量。看着他的字就在想,人其实不用读懂那么多道理,也不用了解一千一万个人,只要能真正读明白自己,就足够了。那点读明白自己的慧根,却是求也求不来。
下册里高默波也写自己从乡村一个贫苦的家庭一步步走出来,他写自己的回忆一定要和巴金的回忆录对比着重要性,他写样板戏一定要说,那以前是“一亿人一百个戏,七亿人民没有戏”,他读书就是筋疲力尽,咬紧牙框,对抗环境,热泪盈眶;他终于当上工农兵学员,于是浓墨重彩写下四个同学与自己作对比,分别是花花公子、休妻被大学开除的、做流氓蹲大狱的和一个想利用他又被他识破的女生。他的嫉恨真是挡也挡不住地泼过来,醋熏八百里;他多想写一个时代呀,几乎要自告奋勇做那一个时代的乡村代言人了,可他感情太丰富,把其他人都淹没了,我还是只看见他一个人在那里声嘶力竭振臂高呼。
与阎连科不同的是,陈丹青和阿城都是喜怒形于色的。陈丹青的回忆,一开始就是毛主席的死。他写自己不合时宜的表情,硬挤出来的抽搐和痛哭,如此私人化的感情,真想让人问这是他的还是他的时代的。可是阿坚在四五事件的天安门几乎可称为赶鸭子上架似的表现,李大兴笔下的关紧门窗打升级,阿城他们一多半人装昏,喝酒弹吉他,都是异曲同工之妙。这些人有的在拉萨,有的在北京,有的在云南,有的是工厂工人,有的是下放知青,生命中几乎没有交集的人,被一条线串起来,才知道原来真是一个时代的,比戏剧更戏剧化的生活。陈丹青的回忆,将几十个可以独自作高潮的故事叠在一起,将那十年历程和他多年反刍融成一体,脱去很多人终身不曾脱去的懵懂外衣,站在半空中俯视大地,看清自己和别人共同的故事,最终只能叹一声,幸亏年轻。相顾无言,唯有泪千行。
记得刚开篇的时候看韩少功喜孜孜地问一群中文系研究生,他们读过什么,然后掩口偷笑回忆起在十年动乱里偷图书馆的经历,我几乎瞪大眼睛,如此温馨而有童趣的经历啊。等看到最后,才明白韩少功和他那群研究生的差距有多大,他和阎连科陈丹青的差距就有多大,他始终没有走过那段沾沾自喜的青春年华,定格为别人笔下幸运至极的北京留守青年,他的见识也就定格在了那一天。对照着韩少功和徐浩渊的诗样华年,才知道最后的成就不完全取决于开始那一点幸运,慧根也不是读多少书进过多少沙龙这么简单。当然最荒谬的并不是他们,而是唐晓渡数十年后仍不忍放下的西子捧心之态,被命运的荒谬和无厘头拆散的一桩姻缘,全数化作了他笔下自己的才高八斗正义凛然,和别人的目光短浅及小市民心态。
最后说崇拜。张朗朗因为周恩来的四个字而留下一条性命;宝嘉的冯宝岁阿姨死于五一六,或者说死于周恩来的一点私心一句话。人有多面,实在难以定论。可是说到崇拜,非得要数十年如一日地捂住眼睛、堵住耳朵,不听不看不了解,才能留守住那不可思议的崇拜之心吧,这种掩耳盗铃的精神,实在是令人敬佩不已。

6/11/2012

恋物质-眼影篇


盘点梳妆盒是一种隐晦的趣味,不能声张。比如我的梳妆盒一换再换,由俭入丰盛,再由丰盛回归朴素,于外人看来,简直是歪歪扭扭绕一个大圈,最后爬回原点,中间那么多女人心思彻底打了水漂,可自己心里,每次听到如此论断都要闷笑,脸上忍得辛苦从而扭曲成一个诡异的表情。人的心思大凡都不足为外人道。
不如拿眼影开刀。第一盒眼影是装在黑色圆盒中孤零零一块紫,上色好持妆久,粉质粗糙。当然我那时还并不知道什么叫粉质,粗糙和细腻都不是字典里用来形容眼影的词汇。记得那个商场很时尚,时装杂志上出现过的打扮都在那里真人演出,从圆领套头衫到九分跟的高跟鞋,超短裙到曳地裙,夺人眼球,都是我从未在其他场合看见过的潮流装扮。我曾经心怀恶意地猜测,那是一个个第二人格在演出,只要跨出大门,全都要如川剧里一样伸手一抹脸,又变成人行道写字楼或者校园里那些刻板乏味的脸孔。
那时我的字典贫瘠得厉害,站在彩装柜台前被一字儿排开的颜色吓坏了,慌忙从红黄蓝绿等七色里迸出个自以为最有气质的单词。没错,那时我以为紫色是气质的代名词,恨不能带紫帽穿紫衣踩紫鞋涂紫色眼影,一溜儿紫地出门去,然后路人就会像艺伎回忆录里演的那样,惊地从自行车上摔下来。回忆让人捂脸,我只能藏在巴掌后偷笑。
一个十几岁的小女孩骤然发现新大陆,四处淘宝,于是梳妆台上的眼影眼线粉底盒越积越多,从单色眼影到多色盘层层累起来,平时不敢化妆的日子摸摸盒子,打开看两眼,食指擦过压得严严实实的彩色粉块,抹在手背上胳膊上,放下袖子上学去,像是怀揣着秘密,有种禁忌的甜蜜。
把《荆棘鸟》阖上的那一天,我中了玫瑰灰的毒,毒伤入骨,辗转反侧。我一个个柜台走过,最后停在植村秀家彩妆台前。 亚光的,带闪粉的,压金粉的,压银粉的,浅灰浓灰黑灰色,大红桃红洋红粉红,每一个一寸见方的透明小盒子里都是一个玫瑰色的梦,流光溢彩,头顶暖光笼罩着整个梳妆台,那是我第一次直接地领略彩妆颜色的明媚之处,不同于一年前慌慌张张一头扎进彩装柜,抢了一块就跑,这一天的我流连忘返。那一天我小心至极地挑出心目中的玫瑰灰色捧回家,涂满眉骨以下整个区域,睡觉前才卸去,于是一夜好梦。那时的我并不知道这块眼影真正为我打开色彩的世界。
于是收了第一块香奈儿,第一盒迪奥,第一盘Bobbi Brown,于是熟悉了半个世纪前的大师名姓,彩妆教程,于是渐渐偏爱起亚面妆大地色,收集起往年的眼影盘。于外人而言虚荣拜金又如何,内里乾坤令人沉醉,五十年代浓妆重塑脸型,到近代的光影组合古铜调色,从眼影玩到腮红,从遮瑕玩到古铜,窥视时尚这百年行业一点边角,尽我所能缕清脉络,在自己的脸上演绎素面红唇,抑或双颊斜扫古铜,将四平八稳横扫到桌底,年轻时真是肆意妄为。
很长时间我才分清各家的美,才学会不要妄想将所有的好堆在一个人的脸,选定风格,决断取舍和平衡才是化妆精髓。日系的彩妆,色彩缤纷绚丽,大胆跳脱,粉蓝粉红各种少女的色彩是植村秀家的法宝,唇彩管图案更让人沉迷,如果你仔细看过柿右卫门的瓷器,那些远胜北欧瓷器的花鸟虫鱼,鲜艳浓烈的用色飞舞在乳白底色上,那是真正的东方神韵。Lunasol家的彩盘,曾将递增的四色红置于一盘,中心镶嵌红色亮片提亮,这样的搭配胆色是放眼欧美系的日常装再也看不见的,可是偏偏能画出收敛的工作妆,所有的心思压在眼褶之间,只在抬眉的一刹那露出点艳红色的娇艳。可惜往往粉质疏松,细碎的点点洒在睫毛上,让人哭笑不得。
美系的眼影盘沉稳许多,Bobbi Brown家几乎是清一色大地抑或巧克力色组成,或浓或淡,层层递进,信手搭配,眼窝深邃,神采熠熠;便是豹纹盘也小心得采用安全色,不敢逾矩。墨绿松绿牛仔蓝蓝紫是他们的心水之色,较之日系对色彩的轻拢慢捻,美系更爱重塑脸部框架,用腮红阴影塑造明暗对比,脸型远比眼形重要。
我手中寥寥几块法系眼影,韵味无限。赤橙红绿青蓝紫,七色在大师手中百般变幻,互相融合,一点差异即是高下之分。我至今仍觉其中一盒香奈儿眼影盘是平生所见最美,最常见的肉色褐色松绿洋红,红绿各掺杂一丝温柔,艳色洗去跳脱,便是奥黛丽在窈窕淑女最后的模样,规范了她的语言纠正了她的手势,但她骨子里仍是那个大胆的女孩,冰将火焰稍稍压下一点,但火光跳动不息,缱绻温柔。可惜此盘极为紧实,为了这盒眼影,我学会用手指上妆,自有另一番感觉。
对眼影的兴趣盛极而衰,在我真正了解他们后,却渐渐不再上眼妆,平时腮红定妆出门,有兴致时只勾宽宽一道眼线,眼影盒落灰已久,更加品出腮红的好处来。一路摸爬滚打,从淡妆到浓妆再回归淡妆,别人总说是走弯路,可我心里一点都不觉得,如果最后得到自己所求,前面的路怎么能说是弯路呢。

6/10/2012

画牡丹续

三人穿过石径,离花园尚有十来米处便停了下来。粗重的呼吸遥遥传来,风里裹着淡淡腥甜气息,荑郡主瞬间沉下脸来,二妹妹与小碧也交换一个眼色。小碧轻移至荑郡主上首半个侧位,碧萝针滑至指尖,心中暗暗吃惊竟有人来这拾豆园中寻衅;二妹妹却沉沉几步上前,左手暗捏个剑诀,面上兀自笑开,“来者是客,不知我家姐妹今日有幸招待何方贵宾?”风骤起,满树梨花震落,衣裙却岿然不动,只眼神里光华流动,带出一段飒爽英姿。

半空花瓣瞬间换了方向,分为上下两路,上路直袭二妹妹,下路撞向另两人,一片素白中隐隐有黛色闪烁。小碧正欲接招,荑郡主一挥手真气涌动,生生将下路花团劈开,黛色长针已被她一卷袖收至掌中,针尖寒意映衬眼中寒光。上路花剑离得二妹妹丈余便如同撞上一面不透风的玻璃墙,凝滞不动,也不坠下。

园中突然一阵清脆笑声,一青衫女子从梨树下窜出,足尖轻点瞬间便到了三人前,衣袖轻挥,凝滞的花团一并飘下。她不过豆蔻年华,一抹稚气眼角眉梢浮动,嗔怪地吐吐舌头,气呼呼道,你们好没意思,人家好容易偷溜出家来,你们就是这样接待我的?不行不行,我们重新来过。

二妹妹抬抬眉,打量她胡乱套着男装,定是从哥哥那里偷来的,松松垮垮挂在肩上,用条桃红腰带在腰间打个节,头发也未梳齐,几缕在额前摇摆,准是套衣服时慌慌乱乱碰下来的。她还未说话,小碧已经鼓着腮一口啐过去,你可吓死我,还当谁打上门来呢。那青衫嘻嘻一笑,直扑上来,跟小碧扭打成一团,荑郡主只看得瞠目结舌,二妹妹却已是见怪不怪,随她俩闹去,只牵过荑郡主继续去花园赏花。

突然悠悠琴音响起,忽远忽近,先是幽怨低徊,渐渐刚烈起来,铮铮杀伐之气袭来,荑郡主一顿足,不好,刚才林中还有其他人,我们快回去。这时起初那抹甜香越发浓郁起来,两人心中都是一沉。

三两样零食


车从黄山下来,驶过弯弯曲曲的村庄小路和不甚通畅的国道,停在江边一座小城。那是L的家乡,半新半旧,市中心只有巴掌大的一块,他带我躲过布满肯德基麦当劳的新铺马路,钻进旧巷子里,寻找他记忆里的美味。旧街人迹罕至,大部分时间梧桐荫下就我们两人,唯一的伴奏是知了声嘶力竭的高歌,在他们换气的一点间歇里,无声无息的空气如低气压般笼罩,静默自有他的力量。我们忍不住细声细气起来,刻意压低了声音,像是古龙小说里决战前最后的宁静,只要我们松松嗓子正常说起话来,路尽头就会有全身白衣的杀手握着宽不足一寸的利剑悄然现身。那几家百年老店就藏身于这样的几条老街。
转角第二家店卖炒米,一粒粒金灿灿油汪汪地堆成小山样。L说老人家都会炒,圆底铸铁锅里将米炒熟,铲子不断翻动的声音沙沙响,像是几百只蚕吞嚼桑叶,夹杂着劈里啪啦,焦香在源源不断的声音里释放出来,最后的成品吸透了油和太阳的味道。这包炒米后来被带回L家,碗里放两勺,翻滚的鸡汤浇上去,浸半分钟不到,炒米在嘴里噶嘣噶嘣脆响,搀着鸡汤的鲜香。
还有绿豆糕,端正的一小块一小块垒起来,中间是红豆沙馅,小地方的人没有节食瘦身种种毛病,糕点被油滋润透了,黏腻中含着熟透的甜。以后吃到其他地方出产的绿豆糕,总是在想,怎么这么干巴巴的,一咬就分裂成碎碎的几块,像是肢解的尸体,连糖都甜过了味像是苦的。
L嗜甜,却总是不好意思,每进一家店都说要买点零食给我吃。我笑眯眯看他将一样样打包,看他烦恼地筹划着哪样多一点哪样少一点,最后大部分还是进了他自己的胃。包裹里最多是墨子酥和酥糖。酥糖是四小块拼成一长条,每一块都是灰白相间的回字形,白色一咬全是粉,灰色却是一条糖带,柔韧难断。墨子酥后来我不曾再见,一寸宽两寸长,似乎是黑芝麻面粉和糖压成油亮光滑的一块,墨黑的底子上浮动着一层油光,油里浸透了甜。L这个人就像是他爱吃的点心,黏糊糊的一个人,做事情却让人觉得甜,放心得很,待人总是极好的,很久以后想起来,仍觉得再也没有这样原汁原味的人了,其他人都像是瘦身节食后的产物,又干又涩。
那些点心先是藏在我宿舍,我却懒得动一下,后来L一点点要过去,等我发现的时候已经是底朝天。我倒不觉得可惜,因为那么多东西里,我只爱云片糕。净如雪细如纱,一层层腻在一起,轻轻剥开时又可以每一片都完整地剥落,温柔地缠住手指,柔韧细滑。吃云片糕与剥石榴是相似的乐趣,小心地拨弄出一层一粒,好大的功夫只为了舌尖的一点甜一点酸,更像是为了赖在软椅里翻两页书看一眼斜阳,沙沙的声音在指尖和齿间呼应着,一下午就那么过去了。那小城里的云片糕真像旧时代的那点逍遥,不比后来买到的,都是硬邦邦的一大块,压得紧紧的,侧面一口咬下去咯噔一下,行军用的干粮似的,充满了新时代的坚硬豪情。
应该还有些什么吧,可我真是记不得了。我后来想着要再去一次,再买点云片糕回来,终是没有成行;就好像我总想记住L的那点好,可还是逐渐模糊了。时间久了,记忆如同水墨画上不小心浇了一杯水,晕染开来,我也迷迷糊糊地不知道那天下午我到底有没有去过那个小城。

6/09/2012


总有些记忆与水相连,时光辗过,将人与风景压成一张扁平的风景名信片,于是我更加分不清水边人家、江里图画和自己弯弯曲曲小心事的边界在哪里。若是不小心抽出一张,看那风景渐淡,当时心境渐行渐远,只得隔着窗玻璃朝过去挥挥手,不知是在打招呼还是在挥手作别。
总有一张名信片是从漓江寄来。一江温柔宁静的水,一颗颗绿油油的小山。漓江里的山一只只圆鼓鼓的,布满了绿树花草,丝毫不见灰秃秃的岩石和生硬的棱角,像是长不大的小姑娘,歪着脑袋,手托腮,一只脚在碧绿色的水里荡来荡去;那片水就那样被搅乱了,泛起层层的水波,可是谁忍心责怪那样天真烂漫的五六岁小姑娘呢,还是轻轻地追逐着小女孩,绕着她蹦蹦跳跳喃喃低语,在碧蓝的天空下演绎着青梅竹马的童话。那片不动声色的温柔啊,就此定格在我的记忆力,那就是漓江的模样。
可是小女孩总要长大,披上江南水色的衣裳。江南的水,可以是采红菱女孩手里的那一掬,清光闪闪,水温清冽,是花季少年一身清辉,棱角处水滴滴落下,还来不及收敛。可我心里总觉得那是流过六朝的水啊,听过柳词,被歌女低低唱出的玉树后庭花浸透了,一片香艳之色。直到后来听人说起莫愁,采桑织锦,嫁给员外郎,怀抱着白白胖胖的儿子,过着恩恩爱爱的小日子,不是大富大贵,也不缺衣少食,自是江南水色的另一番风景,染过烟火,荡过浣衣女的歌,最后定格为略显丰腴的白嫩嫩少妇的颜色。
嫁入人家,从少妇变成老太太,那么一晃神的功夫,一辈子就过去了。老来坐在摇椅上,听着孙子在眼前耳畔吱吱呀呀乱叫,上上下下翻腾,神思飞得老远,年轻时那些画面从眼前一帧一帧划过,自己的故事如同戏台子上别人的喜怒悲歌,那样浸透了红尘又游离于红尘之外的水,就是我心中雅鲁藏布的模样。
记得当地人曾指着水边一处说,那里就是水葬台。我讶异地瞪着他,怎么水葬台是那样普普通通的模样,不过是水边一块大石头,矮至脚背的无名花草,既看不见雪山清溪,也看不见密密支流大海浩荡。雪水至此融为一股,浩浩荡荡东去入海,多么神圣的仪式,多么起伏的世事,融进去都看不见了,唯有雅鲁藏布清澈如初。浩浩汤汤,任年华奔流,画面就此定格。
可那些风景真遥远,不是早已过去,就是尚未到来。前两年的回家路上路过一座桥,桥下江水不过十余米宽,中有小岛,狭长一条像是螃蟹钳子。上有几棵树,一年里七八个月都是枯枝,五月底暖风一吹,呼啦啦一夜就绿了;十月冷风过境,只一夜,绿叶子都被刮进江水里带走,前两日的神采像是根本没有来过。那几年看着那几棵树上妆又卸妆,只有薄薄的卡片机记录下来,那片江水从此定格为寂寞的颜色。
总有那么多水,染着心事,藏着故事,浸透自言自语自说自话,像是衣橱里的旧衣服,首饰盒里的旧耳坠,偶尔看看想想,穿上身,戴上耳,如同披上一段旧时光,穿起一个老故事,只把自己感动。

6/05/2012

墨白的十年



王子与公主终于走入婚礼的殿堂,旁观者说,看他们让人艳羡的一对,都是彼此的初恋呢,可谁知道,为什么他们初恋了这么多年,而这婚礼究竟是一场序曲还是最后一幕。

(一)

上课铃响起的刹那,墨白窜回座位上端端正正地坐好,不管那课间十分钟里怎样闹腾,时间一到她总是能瞬间摆出好学生的姿势来,从一个角色游离到另一个角色,乐此不疲。她翻开生物课本,变形虫的插图被一张卡片盖住。是从时下最流行的日式手信上裁下的方方正正的一块,巴掌大小,看得出裁纸人小心得很,边缘光滑锋利,而不是随随便便对折一下撕开而已,纸片漾着浅灰色,边角处是半支姜花,另外半支怕是还在那送信人的手里吧。墨白凑近鼻子闻一闻,透着股汗味,好像在谁的手上拿捏久了揉得皱皱巴巴的,才舍得送出来。她轻轻一笑,摆弄两下,翻过卡片,几个扭扭捏捏的字占满整个空间,又是一封情书。她盯着那几个字看一小会儿,笔画用力到颤抖,最后两个字在最末一笔后还带出浅浅划痕,墨白瞬间决定周末去赴他的约。
墨白的身上从来看不出单亲家庭的痕迹,她热情爽朗,精力充沛,总是能很快与人打成一片,那些知音类的女性杂志勾勒出的离婚家庭的小女孩那些生硬怪癖坏毛病,全部是她的绝缘体,她比正常人看起来还要正常。在她模糊不清的印象里,父亲是唯唯诺诺的书呆子,通晓所有人生哲理,可是没有一个领导愿意与他讲话,他就是有本事将所有闲话变成教科书上的真理;她的母亲是个有旺盛生命力的女人,吃苦能干,泼辣洒脱,只要不沾书就永远不知道累和乏味,刚改革开放时她屯下小小一个服装店,就那样起早贪黑地干,天南海北地跑,洒不完的笑脸用不完的热情,短短几年发了家。
一个一尘不染怀才不遇的男人,和一个想赚很多很多钱把最好的一切都买给女儿的世俗的女人,是无法在一个屋檐下生活的。墨白的母亲很快离了婚,带着一半的家产和那家服装店,嫁给了同样离异带着一个正在读大学的儿子生活的中年男人,陈叔叔。陈叔叔是当地的第五医院的副院长,踏实寡言,沉闷的一把刀,这个精瘦的男人和墨白活络的母亲,无论是性格还是体型都很是互补,但是他们理解欣赏彼此,很快就融合成一个新的家庭。墨白迅速地长大,她心里知道,她更热爱她的新家,如同她热爱她的新学校,新装修的大卧室,当季的蜡染长裙,时尚杂志上那样的名牌粉底一样,她更喜欢所有庸俗而美丽的东西,并迅速将父亲和那个书香的世界贴上封条存在一个僻静的角落里。她不喜欢任何形式的自寻麻烦,生活滚滚向前,她无法回头看。
墨白细细地勾上一条蓝紫色眼线,眼尾处熟练地提拉向上,镜子里活脱脱一个浓眉大眼的高二女生,她对着镜子换了几种笑颜,不经意地露出些妩媚的眼神,阖上粉匣赴约去。提前一刻钟来到卡片上说的星际咖啡屋,她却不着急进门,只倚在外面的梧桐树下静静地等待。萧桦,她对卡片上的署名只有浅淡的印象,成绩中下,家境优良,恪守规矩,面目模糊。她心里此时隐隐泛上一些期待,手无意识地撩拨着梧桐树的树皮,盯着远处那个影子冲到近前又一头栽进咖啡屋,才抚平了衣角的蕾丝边,大步迈进门去。
墨白嘴角含笑,低垂眼帘坐在萧桦对面的刹那,那个微微蹙着眉有些呆气的大男孩突然瞪大了眼睛,握紧了玻璃杯,冰水晃荡,几秒钟后他松开手,杯壁上有清晰的五指印。
“我,我是,”萧桦突然意识到他应该说些什么,可是说些什么呢。他留心墨白两个月了,常常看着黑板,目光就像自己有意识那样抓住右前方那个沉静的面容不放,她并不漂亮,但是额头开阔,大眼睛深眼眶,课堂上总是淡淡微笑着,眉眼间有股静气。恋爱中的年轻男女总是有那么一股傻气,只看见自己愿意看见的那点假象,等到明白不是那么回事,时间都已经呼啦啦游遍苍梧北海,一去不回头。我们总是纵容假象欺骗自己,回过头来,又恨生活欺骗了我们。
“你是萧桦。”墨白轻轻吐出这句话,她下意识就感觉到这个男生不喜欢她那股大咧咧的模样,他看起来干净极了,白衬衣浅蓝色牛仔裤, 又高又瘦,稀疏的眉毛,单眼皮小眼睛,不太爱说话的样子,时不时抿抿嘴唇,看起来像是驯良的长颈鹿,让人忍不住想搂住他的脖子靠上去摩挲。
墨白心里绽出一朵莲花。那一日他们只浅浅聊几句讨厌的科目,罗嗦的老师,盛行的红色警报,最新的动漫,大部分时间都在沉默中度过。萧桦低沉而干脆的声音像是一只竹筏,一只长蒿只轻轻一撑,就在她的心河上溯流而上行过千里,涟漪波动若有若无。他们谈得太少,以至于她还没有回到家就忘了他们都谈了什么,只记得艳阳下他发顶的一层金光,和轻舟滑过她的心河那一片逍遥肆意。她出门时还是一个狩猎者,还没有回到家就已被捕获。
他们开始约会。每个周日,看电影喝咖啡,逛动漫店,联手打红色警报,他送她一床的洋娃娃抱枕、闪亮的水晶吊坠和稀少的同人志,他们做所有初恋中的男女做的事情,渐入佳境。墨白慢慢发掘萧桦的每一个侧面,真诚而寡言,脚踏实地,有责任感,如同大部分传统而保守的家庭里出来的孩子,期待着简单而顺从的女友,一辈子不离开本地,读书娶妻生子,继承家业,一辈子就那么过去了。偶尔做做出国的梦,嘻嘻哈哈地问是不是外国的月亮比较圆,然后掉头又呼朋唤友吃饭去。更重要的是,他家里比墨白以为的还要有钱,足可以供他这样没有大志地过一辈子。墨白从来都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一个不用读很多书的传统男人,还有什么比这更好的选择,更何况墨白发自真心的喜欢他,想搂着长颈鹿的脖子过一辈子。
他要一个沉静温顺的女人,她要一个踏实忠诚的男人。他们那时真的以为彼此是那样一个人。


(二)
两年后他们都听从家长的建议报考本地大学金融方向,学校只相距十五分钟车程。那个第一眼温顺如长颈鹿的男人在这漫长的两年里不断退去青涩的外衣,勃勃生机像是埋藏已深的一颗种子,在他们一次次的牵手中蓬勃的生长起来,他们手握通知书的那一天,明明是如同第一次相见时一样的烈日,萧桦慢慢向她走来,墨白恍惚间却看见长颈鹿和猎人的重影,在他微微拉开的弓箭面前,她的沉醉里有了一丝恐慌。
他们彼此的第一次也在这个暑假,在他家二楼那间杂乱无章的卧室。深蓝色的窗帘,红褐色的木地板,黑色的硬木衣柜,斜纹提花黄色床单,满地散乱摊着高中的学习资料和过期的杂志,墙角是把积了灰尘的墨色琴盒,琴盒边角在一次次无意识的摔掼中已经粗糙有裂痕。他们在锁上两道锁的房间里手忙脚乱,互相帮不上忙也不敢说一句话,墨白直挺挺地躺着,下嘴唇不自知的被咬出一排整齐的牙印,在那一片疼痛中,她只记得整个房间充斥的夏日里的燥热和闷湿,还有她的手掌一遍遍擦过他的身体时感受到的一片湿漉漉。墨白完全失去了时间的意识,昏昏暗暗间,懵懵懂懂地随他沉浮,那个结结巴巴自我介绍的干净男生和眼前这个面如刀刻的男人不断交替出现在她眼前,让她神智不清。她隐约知道就是这个人了,她要牢牢抓住他,看着他破土而出,从一棵嫩芽突突地向上攀升,看着他细嫩的枝条逐渐粗壮起来,她甚至可以听见他骨骼伸展的铿铿声。直到结束很久她才哇的一声哭出来,一头扎进他的怀里,不知道是失落是委屈是如释重负还是别的什么,各种感觉汇成一股龙卷风,撞击着她的眼眶她的鼻腔她的喉咙,这是她抓紧了的人,但这个人还是不是两年前从这间屋子里走出来的白衬衫干净少年了呢。在这场密布硝烟的战场里,她从把握十足,逐步走向隐隐失控。
从随着母亲走入新家的那天起,甚至从更早的幼年时代,墨白心底里就滋长着不安全感。而她这十几年人生做的所有努力,都是与这场不安全感的搏斗,她瓢泼般的热情和朝气,她咧到两耳的哈哈大笑,她读书至深夜的刻苦努力,她对萧桦的反抗顺从交揉,都是这场搏斗的一部分。她从确定下这个人起,几乎就定下了自己一生的轨迹,本地名牌大学,能够在家庭运作范围内进入的事业机关,一个上好人家出身的白纸一样的少年,一段对彼此而言都是初恋的感情,她尽心尽力的灌溉,最后顺理成章的毕业结婚工作生子,她甚至可以看见自己最后藏身在那个方方正正的骨灰盒里的样子,一把灰。她也有同龄人的桀骜不群和突发奇想,但她小心地拾掇好那些,如同放飞一只只氢气球,看着它们飞入云天,再剪断手中的线,从此两不相干。她既贪心又知足,只想抓住一个人从而有那么脚踏实地的一辈子。
墨白的大学生活安排得比高中还要充实,从周一到周五,上课作业和社团活动几乎挤压掉她的睡觉时间;周六早上一睁开眼,她就匆匆套上外套,直奔着萧桦学校去了。清晨凛冽的空气扑过来,将她一周积压的混沌一扫而空,满心满怀都是浸润着高山上初融雪水的幼嫩绿芽,清冽湿润的泥土气息和青草香滋润着她的皮肤,整个人含苞待放。如同高中生活的延续,他们一起吃早餐,和萧桦的室友联机游戏,呼噜噜一天过去,晚上在烧烤摊上直坐到微微发凉;星期日他们逛街,拍大头贴,几年里将市里每家小小门脸都要踩三遍,不知不觉中墨白寝室那张窄窄的单人床上堆满了新买的抱枕,几乎将她挤下床去。他们走遍了附近大大小小所有的景点,甚至开始为了一顿饭开三个小时车到临近市郊或者出海。这股热情滚滚地燃烧着,他们像两株从根部缠绕在一起的牡丹花,被那烟火熏着,不分季节地盛开,重重花瓣叠放。最外层的花瓣已经颤巍巍地挂着将坠未坠,但越靠近花心越诡异妖艳,颜色浓重地要滴出血来。


这是她一生从心底里最顺从他的时光,她梦想的日子与眼前只隔着一层帷幕,光隐隐穿透过来,让她不自觉地匍匐于她的梦;这是他一生最忠诚于她的时光,被高中压抑的恋情蓬勃生长,他从男孩遽变为男人的每一步都印着她的脚印,他几乎把她的理想当作了自己的理想。



(三)

那股热潮直到大三暑假才收敛起来。暑假里家人牵线,墨白进入一家私有银行实习,一年后毕业顺理成章转为正式员工。她夹在毕业论文和新岗位之间,闲暇时间大大缩短,只每周日去萧桦家吃顿饭。萧桦则突然间留恋起校园来,打算留下来读本专业研究生。那时候两家已经见过面,彼此尚算满意,眼看着下一步就是谈婚论嫁。

那个星期四的下午六点,墨白始终记得清清楚楚,她刚下班打算回学校,在熙熙攘攘的商业街接到高中闺蜜的电话。周围的人潮水般涌动,偶尔有人重重擦过她的右肩,电话那端的女生吞吞吐吐,进一步退三步地跟她说着一男一女的爱情童话,他们形影不离,他们花前月下,他们如胶似漆,墨白简直要喝彩起来。挂掉电话她站在人行道的中央,左侧车水马龙,呼啸而过,右侧傍晚的摊点开张,一阵阵香味缭绕,男男女女趋近又走远,有人匆匆奔上拥挤的公车,有人不耐的按响铃铛叮铃铃的轰炸着耳朵,周围的一切这么真实,一伸手拥个满怀,可她却如同被抽离了灵魂,肉身站在此处,无所适从,灵魂高高飘荡俯视周围一切,再无言语。
她仿佛一直在回避如此事实的到来,又好像已经等了一辈子那么久,久到电话那端三言两语,她就已经做好了全部准备。接下来的时光如同漾开的水波,手指轻轻一搅,一个涟漪接着一个涟漪滑开,按步就班直奔着最终结局而去。待涟漪散开水波重归平静时,一点痕迹似乎都没有留下。
“你们什么时候在一起的?”“也不太久,就这个学期吧。”
“你知不知道,毕业了她是要回家的?”“知道。”
“你跟她一起回成都么?”“不是。”
“那你这是什么意思,下学期毕业她就走人,你还留着,你觉得现在这样有意思么?你到底怎么想的?”“我也没怎么想。”
萧桦在墨白的记忆力定格成那天下午的模样,面容是朝气里透出几分天真和无辜,嘴角含着微笑如同托着晨露的莲花,阳光如同第一次约会时那样在发顶镀出光圈,余下一点漏在脸上身上,照亮每一个毛孔,甚至能看见脸上细细的绒毛长长的睫毛微微摆动。时隔六年,他一如初见般美好,但她怎么会误以为他是可以搂着脖子摩挲的长颈鹿呢。他的光彩一点点透出来,海星一般伸展着他的触手,孩子一般迫不及待地放出光与热,灼伤她的眼睛和双手。
接下来的两三年,如同被谁扭开水龙头,哗哗地流走,只有水池里那点声音,和池点湿润的污迹,才让人晃觉曾有水流过。墨白怔怔处理所有与他相关的杂物,莫名其妙地坐在桌子边发呆,连自己都没有觉察已经是一脸湿润,毕业,签约,上班,交一个男友,分手,短暂的空窗期,相亲,她的时间排得满满的,她几乎已经忘却那个曾无比熟悉的名字。她从高中开始精心算计自己的人生,贪心地想留住多一点平顺,到底还是让人生给算计了,连那点残留的爱情也被吃掉了。
再见彼此是在高中同学的婚礼上。他未娶她未嫁。他西装革履,刚刚开始实习,慢慢沉淀出一丝精英的味道;她已相亲多次,浓妆淡抹,逼近一生容颜最盛之时。她张开双手,他回给她一个拥抱。时间改变了彼此的面容,他们纠缠在一起如同新人。她已经学会不徐不急,若即若离,只是这一次他们都不剩下多少时间,急需稳定而发展,于是比三年前更加迫不及待地接近主题,买戒指求婚照婚照,摆酒席领证结婚。婚礼上,司仪满脸热汗跟着起哄,亲一个,新郎新娘亲一个。他们熟练地拥抱,唇齿纠缠,热呼呼的鼻息喷在对方脸上,在那个亲密的吻中,她终于彻底明白,她的爱情已经死了。但到底他是个有钱的可心人,再难找到更合适的了。
他们一桌一桌敬酒,敬到最后是高中同学。老班长领头举起酒杯,艳羡地说,你们这都是初恋,不简单啊,我们这几个班成的也就你们几对,恭喜恭喜啊。说完一口喝干亮个杯子底,比新郎新娘还要痛快。墨白浅浅抿一口,回头看看身边的男人,还是单眼皮小眼睛,只眼角已经松驰着耷拉下来,皮肤白里透着黄,蒙上一层不知是油是汗的涂层,两颊和额头被酒意熏得像西红柿炒鸡蛋,红红黄黄一团团,二十五六的男人,眼看着就要老了。他十年前是什么模样呢,她徒劳地在脑海里拼凑一番,却只得个模模糊糊一团雾状的影子,只好扭回头,努力地笑出所有的牙齿。

往后几桌都是同学,知道他们是初恋的都赞不绝口,墨白心底里嗤笑一声,面上仍是喜洋洋。她终于图到这个男人从青年开始的一生,只差了那么几年,可是这场生活,还没开始就已经半死了。她拂拂头发,决心将这半死的日子心平气和过下去,一辈子不长,哗哗地也就流过了。她掸掸萧桦的肩,扶正他有些歪曲的领带,他回给她一个几乎露到智齿的笑。

6/03/2012

随便聊聊童年的电视剧


深夜里突然想起叶童。
新白娘子传奇,人人都记得赵雅芝端庄美丽,可那是我第一次看见叶童,久久不忘。
倚天屠龙记,最平凡朴素的赵敏,命运最坎坷的赵敏,灰布衣衫,蓬头垢面,一次次追逐着张无忌的脚步,一次次被误解被忽视被舍弃,生生死死,总要到最后真相大白,佳人已逝的那一刻,才有人悔不当初。编剧总爱大团圆,送一颗假死药,于是才子佳人白头偕老,可我心底只盼着张无忌回头的那一刻,赵敏已经磨灭一腔柔情,决然舍他而去,这世上终究没有谁能够停在原地,默默等着远去的人回头。
笑傲江湖。 心目中最完美的版本,融岳灵珊的青春豆蔻与任盈盈的痴情无悔于一身的小师妹。第一次看时并不记得叶童是谁,心里暗暗嘀咕,为什么女主角一点都不美。第二次第三次看时才明白,只有她,只有她演得那么痴那么真,连美不美的疑问都一齐忘却。灵气穿透屏幕直逼人前。
碧海晴天。小姐与流氓的俗滥故事,青涩纯真的岳瑛终不能等到她最爱的人。世上的痴心总是错付。 犹记得凡人歌,你我皆凡人,生在人世间,多少同林鸟,已成了分飞燕。百听不厌。
张国荣回忆她的出道,说她是为电影而生的。第一次出现就是大胆演出,片场里刚刚出道的小演员,连清场都没有,就在人前脱得大大方方,演得毫不扭捏。短短几年,一座座奖杯接踵而来;二十年的演艺路,终于化作一座丰碑。每每回味她的电影,越发相信美貌无用论。
童年似乎一直与叶童为伴,偶尔穿插些别的电视剧。比如莲花争霸。早已记不清情节,只记得南宫小蝶与沈冲分别,面对面地后退离去,恋恋不舍,雪白的衣袖延伸在他们两手之间,谁都不忍先放开,如同那绵绵情谊。
深深缅怀那些搬着板凳坐在电视机前的岁月,尽管我已经告别电视十年有余。

6/02/2012

一点琐碎的记忆


出门读大学以前,一直生活在一个小城市,千千万万从迥异走向雷同的小城市中的一个,坑坑洼洼的石子路和日益拓宽的中心大道交错,低矮的平房和布满灰黑格子的高楼大厦映衬,一边是精心规划的新居民区,取个欧式堡垒的名字,绿树假山小池塘,一边是窄巷蜿蜒曲折,老人家在傍晚摇着芭蕉扇闲话家常,巷口处还停着辆油绿色垃圾车,熏得行人绕道。我们身上松松垮垮挂着蓝白校服,脚蹬自行车风驰电掣,一路咋咋呼呼穿街过市,扑入陌生人眼帘是清一色的马尾辫和青春痘,只有彼此才能认清彼此,那些分不清是七八岁还是十五六岁的年月啊,倏忽之间就从眼前晃过,只余一条长长的尾巴,灰白交杂若有若无地挂在天际。
我伸长手臂想摸一摸那条尾巴的末梢,那么浅淡似乎立刻就要逝去,是小学那些已经模糊的往事么。一个胖乎乎的中年女人,头发中规中矩从额前直梳脑后,不苟言笑,带领着五六十个野孩子,红领巾小红花出勤率家长签字,从五六岁一步步走向十一二岁,怯生生的小娃娃一点点长成风风火火的小疯子。记得那时候的班主任最爱家长签字,考试卷要签字,默写要签字,读课文要签字,背单词要签字,每天回到家抓起饼干,口齿不清地嘟囔着签字了签字了,一天的自由时光就这样拉开序幕。
父亲签名时一蹴而就,姓与名叠在一起长成一个字的模样,寥寥几笔风流潇洒,一幅画似的。我眼馋得很,二三年级时就开始拿张白纸自己学着画,涂了满满一页纸却连笔画的顺序也分不清楚,十分懊恼。那时候不识几个字,总疑心父亲签的是繁体字,又不明白为什么繁体字笔画这么少,于是越来越糊涂,越糊涂越懊恼,心里憋了一把火,随着涂满的白纸越来越多,心里的火越烧越旺,索性不管不顾起来只抓着卷子开始给自己签名。
几个星期后,父亲好奇地问为什么学校不用签名了,以前不是家长每日作业么。我大手大脚抓出卷子来,当着他的面签上他的大名,双手一摊,看我龙飞凤舞一般潇洒,得意地吐舌头。父亲瞪大眼睛,憋着笑找张纸来让我再签一遍,我越发摆足姿势鬼画符,好似要与那几个字比个输赢一样。父亲捧着纸认了半天,最后忍不住歪歪嘴角,脸上几道浅浅的皱纹一齐挤出来扮鬼脸,嘲笑我的稚嫩手笔,气得我嘴角翘得直可以掉油瓶。于是他好不容易憋住笑,一笔笔教我签名的笔画顺序,饭桌上名字叠着名字纸叠着纸,歪歪扭扭是我的,力透纸背是父亲的,藏在大小两个脑袋的影子里,挤得胳膊叠着胳膊腿叠着腿,灯下好像重影一般不分彼此地拥抱着,还有母亲时不时凑过来笑嘻嘻说我们俩不学好。那晚之后我越发得意起来,时不时还独创两笔,美其名曰即兴发挥,全然不顾班主任时不时眼皮直跳。日后父亲还教会我很多东西,可我心里总觉得那满纸歪歪扭扭的签名最是珍贵,好像每个字里都藏着一对父女俩互相吹胡子瞪眼,继而笑得东倒西歪。
签名的游戏玩了两三年,我终于升上四五年级,开始读起闲书来。小说好似糖果,总是别人口袋里抢来的最甜,别人家书架上的最有趣,自己的书柜落满了灰却碰也不碰一下,一边摇头晃脑地长叹书非借不能读也,一边摸摸下巴上只在想象中存在的长白胡子。记得那时候我总是早早写完暑假作业冲去学校,几个小朋友一碰头,我取出语文作业本,换来巴黎圣母院,取出数学作业本,接过德伯家的苔丝,再一古脑塞进书包偷回家,歪倒床上读得天昏地暗。只可惜那时候什么都不懂,一本名著生生给我读成恐怖小说,晚上躺在床上盯着房顶,好似看见血色一点点晕染开来,闭起眼睛,一点浅浅的音响也像是血迹渗透了天花板滴滴坠落的声音,缩成一团蜷在被子里不敢动,迷迷糊糊睡过去直至天亮。
我想我始终是那个迷迷糊糊,轻率任性的小女孩,在这个世界横冲直撞着长大,偶尔胆怯畏惧时伸出手摸一摸记忆的尾梢,童年故事便在眼前一幕幕上演,化成一床温暖的被子让我钻进去一宿好眠,于是第二天睁开眼又活蹦乱跳起来。即使如今的家乡已换作我不认识的模样,只要温馨美好的记忆尚存,如同被子犹有余温,我便愿意带着它一起上路,走遍天涯海角亦无所畏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