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1/2014

番外之味精赵二

谁是赵大心心念念不能忘的那个人~~他到底是男是女~~是人是鬼~~

又是谁~~让赵二纵然是举案齐眉到底意难平~~

兄弟反目的背后~~到底藏着什么惊天秘密~~揭开这层面纱,我们会看见谁~~是天真活泼的牛油果么~~是英姿飒爽的莉莉花么~~是身负重任的薯片猫么~~还是沙场得意情场失意的赛西拉~~还是~~还是~~

重重秘辛~~有待揭晓~~广告之后~~立即回来~~

这赵二只觉后脑一震,立刻昏沉沉倒地睡死过去。这一睡却让他得了个半个月也难有的囫囵觉。自从收到信报知道他要来,赵二重温起当年行走江湖的神仙日子要一日比一日频繁,那无赖少年嘻嘻哈哈的总是从树上一跳就跳进他的饭碗里,酒罐里,跳进他的军报里,更在他的梦里三不五时的翻筋斗,害得他眼睛像涂了颜料,又红又青的,日日魂不守舍的,哪里还有一点点大将军的样子。可这无赖,你到底藏在这军营的哪里,扮成了什么样子,让我都要认不出来!

赵二心里又苦又怨,酒气上头,在硬邦邦的地上胡乱挣扎起来。夜风挂动帘子,积累一日的热气趁机钻进来,烘得他全身更加不舒坦。他只觉得一个人无端端被抛在荒漠里,路上连黄沙都没有,戈壁千里,他也不知道自己哪儿来的,也不晓得要去哪儿,就一步一步挨着往前走。只隐约记得自己要找个什么人,却不知道为什么要找他,又怎么找。太阳已经半落下,威力却不减半分,他被炙烤的热气一腔都是热气,仿佛肚子里装了个火炉,这热一直从心肝脾肺肾里冒出来,烧过腔子,从眼睛里鼻孔里嘴巴里直往外溢。

也不知什么力支撑着他,闭着眼睛一摇一摆往前迈。突然被石头一绊,他睁开眼,迷迷糊糊的发现左前方有一眼泉。他忙奔过去捧了两把,却听耳边有个脆生生一声厉喝,哪里来的蛮子,闯到我的地盘来?他一扭头,一个红衫女子正一鞭子刷过来,鞭长三尺,上有倒刺,被着女子舞得哗哗作响,仿佛她舞的不是鞭子,而是一柄长枪一面旗。赵二顾不得只得围着泉边打了几个滚,才捞着个机会细细一看,竟是冰肌玉骨雪堆出的人儿。赵二心里突地一下,四肢不受控制地向前一扑,却是撞在了石头上。那女子倏地消失了,连泉眼都不见了。

赵二揉揉胸腹,这一下撞地不轻,他在地上扒拉两下才歪歪扭扭站起来继续向前走。也不知走了多久,胸腹不疼了,但是膝盖却直直的,打不了弯了。突然他觉得头顶一凉,这戈壁滩上不知怎么竟变出一株绿树来,两人合抱的粗细,树干笔直向上足有三层楼那么高,满树都是淡黄色的小花,远远盖过嫩芽一样绿叶子的风头,一股清甜。他只觉得这棵树好似在哪里见过,正搜肠刮肚地回忆,突然枝桠之间飘出一个少年的声音,此路是我开,此书是我栽。这声音既不沙哑也不清脆,独独带着股说不出的书生气,沁人心脾,仿佛还带着黄花的香气。

赵二好气又好笑地接到:若要从此过,留下买路财。

那少年被人抢了台词,倒也不恼,只抓抓腮帮子,嬉皮笑脸的说:“官人若留下买路财,让小的填个肚子,我便送你伶俐听话的书童一枚如何?不是我夸口,这书童上知天文下通地理,河图洛书无不知晓,你可算是占了大便宜啦!”

若论无赖,哪有人赢得了赵二。他只哼哼两声,“河图洛书一概不要,便送我一枕春宵,小公子愿不愿意?”

这少年揉揉鼻子,耳根处突然红起来,狡黠的眼珠子一扫,便突然从树上向下一蹦,直扑赵二而来。他功夫不若,小小年纪内家心法已修炼到第三层,这一动就如同一道闪电直劈过来,电闪雷鸣间,他还来得及调笑一句,“你这无赖既然送上门来,那本大侠可要好好调教一番啦~~”他左掌微动,一朵红蝴蝶在其间闪闪烁烁。

这一撞直撞得赵二眼前一黑,等睁开眼时,那少年又不见啦。隔壁帐子里突然传来先前那个翠玉一样的声音“一梳梳到尾,二梳白发齐眉”,赵二揉揉后脑,翻身上床,又去梦里寻那少年啦。

3/29/2014

恶搞之小茶火柴的童年

青山碧水。黑瓦白墙。破旧的田宅盛满暑后的阳光。一七岁小童撒开脚丫子冲过来,直冲到西南角小门前,猛然刹住脚才险些没撞到绿茵茵的门上,一只鞋却飞了出去老远。他也不管,蹑手蹑脚推开门。廊下还有一只总角小童,看身量只有5岁,面前摊开七八只瓦罐子,灰乎乎一些叶子悬在其中。

七岁偷偷走进五岁,突然大叫起来:快看快看,看我抓到什么!
五岁:你又疯,赶明儿又被叔叔抓。
七岁:你看啊,看这只漂不漂亮。
五岁回头看一眼,一只通体雪白的狐狸在七岁的手上只抽气,间或吱吱叫。
七岁:送给你。
边说边向他手上一递。
五岁掐着脖子搂近怀里,搂得紧紧的。嘴上却说:我不要。今日先生教,无功不受禄。
对啦,你又逃课。
七岁:切,偶以后都不用听大胡子念经啦。
五岁傻傻地问:为什么?
七岁:娘说我们要搬家了,要搬去一个好漂亮好漂亮的地方。像神仙住的。
五岁:那你还会回来吗?
七岁:当然回来啊,偶还要回来娶你呢。收啦俺的猎物,就是俺的人啦。爹说,这叫,
这叫,聘礼。
五岁红了脸:男孩子给女孩子家的才叫聘礼。你又胡说。
七岁:可你收下了呀。那就是礼成啦。你不准抵赖啊,看这只狐狸多漂亮,你想不想要?
五岁傻乎乎的在心里比较了一下完美无瑕的小狐狸和不知所谓的聘礼二字:要。
七岁:那你要等我回来啊。偶长大了一定回来娶你。
五岁:嗯。拉钩钩。

一只黑不溜秋的小指和一只雪白的扭一扭。
这时候他们还不知道,再次相见将会是近十多年后的事情了。
别时容易见时难。

3/25/2014

番外恶搞小剧场之玉狐来临

谨尊领导号令~~将叛臣贼子们嘻唰唰嘻唰唰~~开涮啦,大家麻酱辣椒酱柱侯酱一起来~~

先向铅笔头唱个喏,又要恶搞你的人物啦,汗,不过偶都是瞎闹,可不知道那段历史为何~~而且更悲催的是,偶心里觉得偶是谁,啊啊啊,好像跟你想的不太一样啊,刚刚发现~~反正偶不管啦~~

再告诉黑胖狐狸和茶茶等,尔等竟敢信口雌黄,污蔑偶穿越党等天降英才,是可忍,孰不可忍,代偶将尔等斩于马下~~

却说周家营地这边虽一片喧嚣,辽营此夜却寂静无声。大撒满观此前处处掣肘,几番进攻均被化解,敌人强援即将到来,便传令此夜祭祖做法,请先人指点迷筋,以度此劫。是夜万籁俱静,除少数守夜将士,其余早早钻入帐篷。只因传说祭祖之日,千百年来不愿投胎的魂灵都会被吸引而来,其中不乏恶鬼,会将体弱者的阳气吸走,再寄身其中。

虽名为祭祖做法,大撒满却也不用高香,不唱祷文,只摒去众人,盘膝独坐案前。一支烛火幽幽照亮她一侧脸旁,苍白素削,骨骼突出,只一双眼又黑又亮。面前摊开一张破旧的羊皮地图,垂直的另一张案上排着行军沙石图,白日推绎演算,乱糟糟一片,跟她大半身子一起沉浸在黑暗之中。她不言不语,只绷紧嘴角,无声等待。

三更时仿佛从睡梦惊醒,面前已有一人半趴在案台上。只眯缝着眼睛,左边嘴角微微挑起,手里一把毛茸茸的扇子,比鹅毛轻盈雪亮,也不知什么质地,脚边还立着一只圆筒,两手刚刚合抱。

碧连天白日皱紧的眉头此时才微微展开,却也不开口,只静静打量此人。他一头青丝浓密,只随便用一根青色发带束起,如今已微微散开,看起来慵懒随意。两颊红润,嘴唇柔软,意态风流,只一双眼睛微微透着青色。一身白袍轻软如沙,仿佛只是披在身在,一下子就能挣脱开。她此时才微微一笑,问道,你还满意么?

这话本无头无脑,青衣公子却不怪,只抛回一个问句,一日夫妻百日恩,你也不心疼么?

大撒满的笑意刚从眼角溜出,便倏得收起。她微微摇头,正色道,如今怕是要借你宝物一用。说话间,目光投向暗边那只黝黑的大竹筒。仿佛感应到她的话,桶里闷闷一响,仿佛撞击什么重物的声音。

青衣人此时才敛了那风流神色,眼神里流露出一丝怜悯,握住竹筒,仿佛要推过去又不忍,其实不过停顿片刻,手掌却薄薄一层汗粘在桶壁上,最后还是问出,这样贤宁就...此话终是没有问完。大撒满伸出左手虚搭在他的右手上,仿佛在制止他的问话,过了一会,那坚韧笔直的五指将这竹管挪了过来。

青衣人悲悯的看了大撒满一眼,心知多问无益,直直走出帐中,消失在黑暗里。

碧连天此时抓住筒壁的手才像是用了力一样,青筋突出,她在黑暗空洞的帐篷里维持着这揭开筒盖的姿势良久,才轻轻一碰,一只雪白灵狐从桶里溜了出来。一只管狐。它抖抖尾巴,在地上打了一圈滚,再长身而起时,眼里的红光和长长的指甲已经收起,赫然是二十多岁青年人面貌。

碧连天轻轻说,去吧。它变化回白狐状直奔周营而去了。

哼唧,暂时偶自己都还木有弄清楚那个青衣鬼是谁,你们谁不老实,就安在谁身上啦~~

3/21/2014

恶搞之番外小剧场——赵二VS柴容篇

在往后并不漫长的岁月里,在从龙椅到病榻起起伏伏跌跌撞撞的摇摆里,赵二总是无意间想起与契丹一战中,匆匆滚下马来的一张模糊面孔,急忙递过来的一双坚定的手。这位终于黄袍加身的明君,曾经想起最多的,其实是擦肩而过,再无缘分的一位奇异女子,在众多唯唯诺诺樱桃口,平平淡淡远山眉后总是滚得一身泥巴藏也藏不住的古怪精灵。他将她的画像收入抽屉第一个,常常抚玩,十数年来墨迹早已模糊一片,连那女子的脸颊是丰润是瘦削也看不大清了。他对着看不大清的画像,多少次在心里勾勒她当年的
模样,畅想她如今是鹤发童颜,还是风霜摧折,便也觉得这便是真爱了。虽然真爱,是这位帝王努力一生避免的错误。

但是此刻他撑起软绵绵一双手,想挪挪身子半坐起来,加一个枕头到腰下的时候,只希望有一双黝黑的手臂,那双手臂有一道自肩而下滑至小臂的伤疤,但是肌肉遒劲,扶起他来曾毫不费力。那双手热乎乎的,此刻要是一抓,连这被子里的凉气都不算什么了。这双手曾经扶在哪里?是腕上三分和肩下两寸的位置么?光这么一想,赵二都觉得那两处一烫。是了,那是他们最后也最近的距离。

再往后,那双手的主人在历史里彗星划过般只留下一道光便消失无踪,开始还有些传奇,往后只有那读书人才会说,是啊,曾经有位英雄呢。可是谁还记得,那英雄眼对着他的时候深藏的忍耐、痛苦、思念和无止无尽的欲言又止欲语还休。这样的一双眼后来他照镜子的时候看了很多年。

我来时已陈霜满面,你走时却英雄少年。我们若是再相聚黄泉,不知是否还认得出彼此?

8/04/2013

电影《一代宗师》观后


我是王家卫电影的多年拥趸。这一部据说酝酿数十年,题材又是自小喜爱的武侠精神,最爱的男女演员做主角,没有任何让我失望的理由。一连看两遍,长长呼出一口气,好似一道期待已久的盛宴,我有无数的理由喝彩,但也正因为这是心中挚爱之一,反而不愿意只说好话,只愿意像是对自家人一般,明明心里骄傲喜爱得不得了,但还是要挑两个错处,假惺惺地说,过奖过奖,哪里哪里。努力收拢高高翘起的嘴角,抛出两句坏话来,其实心里想的是,这么完美的电影啊,只有这么点不足之处,我怎么能不爱你呢?

我喜欢片头画面的移动,似一幅幅石窟壁画,焦黄底色甚至开始龟裂,但颜色历久不衰,绵延开来。这种画面,在后来宫二奉道从佛前走过时又一次出现,在更多年后尘埃落定叶问终成一代宗师时再一次划过,那似乎象征着时间,也似乎不过天意。

场外自述培德里叶时,更是老照片似一帧帧转过拜师镜头,古典的味道呼之欲出。一条腰带一口气,是老一代武林人的精神,从这一切的开始,直到中场叶问沉沉的声音,“我失去了一切,家人、财产、朋友”,金楼倾踏,枪下亡魂,到雪夜里宫二讨血债,不过人人为这一口气而活。

但风尘之中性情中人,却是用笔过重。我更喜欢十面围城里,英雄地,却也是落魄的,惨淡的。不是金玉满堂,不是烫染到人工味十足的女人弯弯鬓角,不是红绿金色显不尽身段的旗袍,风尘味太过,性情味不足,我不喜欢。常言有井水处有柳词,却不说有销金窟处有柳词。我觉得英雄地也应是井水处大隐的味道,不是镶金嵌玉里小隐的味道。

用力更过的是台词。赵本山连台词都押韵,“火候不到,众口难调,火候过了,事情就焦”。这已经不是暗暗用力,而是连底子都翻出来。这样的台词,虽然精炼,却是难看了些,少了随意的风范。相比较十面埋伏里高高大大的巴特尔被自己抱起的“小女孩”一刀捅进身体,这样的绵里藏针才更得我心意。

种种切磋试探,老人新人依次出场,也定下这最后一场南北武林的传承大局。此时宫二第一次出场,眉眼疏淡,露着光洁的额头,几乎默无表情地穿过堂子,却藏不住她一颗跃跃欲试不服输的心。成也此心,败也此心。她装扮干净利落,与左右堂子里的“性情中人”形成鲜明的对比,与宋慧乔更像是两极。
宋慧乔真真是美人在骨不在颜。气韵象她多次点亮的烟火,微微袅袅,闪烁温暖,含而不露,全是良家的味道,把此时无声胜有声完成得非常到位。 
宋是江南流水,小桥人家,温润如玉,宫二是漠北雪飘,冰封千里,鱼翔于底,她俩组成叶问身边的一幅画,宫二是其上鲜艳的颜色淋漓的笔墨,宋却是无声胜有声的留白。
可惜两人都没有留住心上人。多年后宫二在黄昏的黯淡里告别叶问,一只眼留下一行泪;而宋泪流不止,却只能是入梦来。多情不如无情。

一直到这里电影的味道都很古典,画面气韵留长,张永成拢手点灯,毛巾擦背,赵本山屋里汩汩滚动的蛇羹,雨中马车铮铮而来宫二甩帘而入,对白更像是题画诗,聊聊几句像是个点缀。但临近正面交锋,对白大增。梁朝伟是说话最自然的人,而宫宝森每句都像遗言,十分凝重。赵本山大师兄是女巫,惜字如金好似预言。章子怡台词生硬语气年轻,让我觉得藏着稚气。到金楼一场戏,每一步每一句都是摆阵,井然有序,格局森严,反失去一个故事一句话一个人本身率性自然纯粹的味道。叶问过五关斩六将,那每一关每一将只化作人形符号,少了江湖的肆意流畅。
三姐是片中八卦门的化身。账房先生代表着源自岳家脱枪为拳的路数。不过他那一眨眼有人气。形意拳在他手下划过,气势十足。梁朝伟眯缝着小眼,更有一个晚辈既尊重先人又有些漫不经心不以为意的小心思,似乎这不过是漫无止境的平淡的人生春天里一片柳絮,直向着阵眼而去,“我就是想见识一下高山”。
王家卫此时太想表现他们各自身为一门一派的代表,于是除了开口两句话,退场时挑眉或者甩过眼角的小动作,几乎没有活人的气息,更没有身为形形色色不同的人那点善恶丑陋的小心思。我在这里最喜欢打杂家的勇哥,最后硬着头皮不认输,气喘吁吁搬个板凳坐下,不耐地说“拳怕少壮”,无赖得很有市井气。

阵眼处上演叶问打败宫宝森那段,掰饼更是一道仪式。前一代的仪式,是一句话,“拳有南北,国也能分南北么?”后一代的仪式,不断的试探碰撞,最后叶问还是赢在一句话,“大成若缺”。这一场里,“念念不忘,必有回响,有灯就有人”第一次出现。为了这场传承,宫二更是年轻气盛地说出,“我不图一世,只图一时”,好似一道预言。

宫二至此每次说话,从不说“我”,只说的“宫家人”。她代表着宫家出面,只平生里任性这一次,却一眨眼输了一辈子的情。金楼里宫二叶问大打一场,此时的梁朝伟并未把她当作匹敌的对手,“真的损坏了东西,算你赢”,就如同后半生的他从未把她当作心上人。这是宫二一个人的斗气争输赢,武林里前一代传位后一代的仪式已然完成,而他俩的输赢不过纤毫之争,毫不影响大局;如同她漫漫一生这场无谓的情缘,不过是一个女人为一刻心动而独自走完全程的游戏。这一场比武贯穿着弗拉明戈的调子,悲伤浑厚凝重,是她一生基调。宫二坠楼时叶问伸出一只手,形势扭转,叶问反踩裂一块木板,这一刻她已知人外有人山外有山,于是告别时说,不过是望人举一反三,这也是她第一次说“我”,“我等你来”;而叶问不过输在一句话,并未心底诚服,于是应对,千古不同局,有机会再印证。他俩不过各说各话,你不知我,我不知你。可这一点直到死宫二才真明白。

1938年佛山沦陷。在硝烟炮火和震颤的危房里,从春天一步踏进冬天,叶问一家人才第一次抱在了一起。他卖了去东北的大衣,留下了一粒扣子。能留下的也只有一粒扣子。这粒扣子,叶问到香港找家武馆传艺兼投宿的第一天就找来锤子将它钉在墙上。这其实是他对宫家三十六手的惦念。
宫二也有一件大衣,那件大衣罩在张震身上助他逃过日本兵搜查,张震抚摸过大衣上每一片皮毛,最后离别时披回了宫二身上。这件大衣是他因缘际会下对宫二一生的惦念。

马三。
马三的形象很突兀。他出场骄横,投靠日本人后再见宫宝森时,态度狰狞,一掌灭师,不留后路,凡此种种却并没有令人十分信服的动机。他作为宫家大弟子,虽然只得宫宝森一半传承,但另一半在宫二身上,如果没有后来种种,宫二顺顺当当嫁入夫家从此告别武林,那他实际算是宫家唯一传人。身为一个反派,他动机不足,一出出戏,似乎完全为与宫二对比而出现。作为宫宝森一手带大得其真传的大弟子,很难想象他如此刚硬叛逆。他与这道大餐,像是佐油封鸭的印度手抓饼,虽然好吃,却与全局全然不是一个体系。

宫宝森死后,宫二赶回家与众多名为苦口婆心其实墙头草本色的武林前辈对话,最是精彩。人性本贱,前辈后人,宗师与否,未必多大差异。这一处呼应片头叶问笑说“一横一竖”,赢了马三的宫二,扇了预言她必输反诬她若是复仇就是一窝畜生的前辈的脸面,如此,宫二才算第一次踏上通向一代宗师的路。
好像有影评说,这部电影讲的是一代宗师,里面大大小小都是宗师的影子。但是宗师,我觉得不是活得长那么简单,人活到老只能称为老人,而不是自动升级成为宗师。前人愿意就踩着前人的肩膀,前人不愿意只有踏着前人的尸骨往前走的,才算是宗师之路。一将功成万骨枯。里面大大小小各形各色,其实是万骨,铺就一条成就一将的路。

有云,见山是山,见山不是山,见山是山。说出“或许我就是天意”的宫二推门而出,才从满座见山是山的老骨头中走出来,也许走到最后一步回到见山是山用尽她的后半生,但这场人生旅程她终于没有白走一趟。

眼前路,身后身。
眼前路,也许就是人若犯我,我不饶人,宫二纵然奉道也要打败马三。
身后身,也许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马三灭师,没有留身后身。宫二对叶问情意一往而深,鸿雁往来,也是没有留身后身。他们一直向前走,没有回头,所以最后只有眼前路,而无法回头。叶问本也没有身后身的人,1960年张永成病逝佛山,他自此无法转身无家可归。

1952年叶问最后一次见宫二,竟也是在听戏。他这一生随性而为,与妻子在一起时便与妻子听戏;漂泊到香港,便与宫二听戏。看似多情,实则无情。情意与他是不沾衣的。电影前半段宫二妆容素淡,几近于无;到此时烈焰红唇,一张一合间我直被那血红色夺了心神,人之将死,反而艳丽起来。从这样一张嘴里,才能吐出,我定是台上的角儿,一悲一喜。人嘴里吐出自伤自讽的话来,不料对方却不知道这不过是自讽自嘲罢了,一壶茶喝下来,才晃悟“想不到你把我当戏看”,才知说话唱戏,人迈哪一步,都只是自说自话,求不得半点共鸣。此时尘埃落定,宫二将那粒寓意深重的扣子推回去,淡淡道,我心里有过你,可这也没什么。再也用不着藏着掖着。这一刻,我觉得是宫二最接近于一代宗师的一刻。别人欠她的,她已取回来;她欠别人的,她业已还回去。漫长的人生就在这一欠一还中蹉跎,不是不让人流泪的。也许会说后悔吧,但是若是重头来一遍,还是要照老路走一道,也算是另一种无悔。
东邪西毒里身落桃花岛的张曼玉说,我原来以为我赢了,但是看着镜子,才知道我输了。
但是宫二终于可以说,“这也没什么,喜欢人也不犯法,但是也就是喜欢而已了”。人举刀剔骨剔去自己一生爱恨情仇,如此才能点燃一盏灯,只可惜她不得传艺不得留后,留不下人,输在最后一步上。
贯穿这段最后的告别的Be as you were when we met一曲,比他俩相遇时那段弗拉明戈浑厚无奈得多,剔去他俩年轻时的激越高昂,正呼应二人终于到曲终人散之时。

叶问却比宫二更洒脱也更无心。他说,我们之间本来就没有恩怨。没有恩怨,没有辜负,没有漫长的等待,没有失望绝望,那不过是因为他从不曾有过期待。本是路上擦肩而过的缘分,最后偶然相伴着走小小一程,却从不曾想过将它走成一条路。他说,你爹说过,念念不忘,必有回响时,宫二的眼泪才终于流下来。因为她此刻从未有过的明白,于人生,念念不忘,或许有回响,而于人情,却未必。点一盏灯,未必能等到一个人。画面闪过摇晃的灯影,一切都是镜花水月的假象。她终于见到天地,可惜见得太迟,来不及见众生。

最后,宫二的唇色恢复到当初的本色。擦去艳红,反朴归真。

最后的最后,画面闪回佛堂画壁,佛前盏盏灯火,胶片里定格的无数传人,终于点燃叶问的身后身,成就他为一代宗师。

这个故事像是一道炖菜,火候十足,越往后越自然流畅,但是前半段用力的痕迹明显,比如开场白里梁朝伟在雨地打斗时带点轻松调侃地说,站着的才有资格说话,情绪外露,动作干脆劲爆但没有回味韵味,十分西化。白玫瑰理发厅里张震与小沈阳的交锋,还有不时响起的“玫瑰玫瑰”,好似拿薯条佐鸭肝,港产片的薯条味十分突兀。有些画面像帧百年老照片,梁朝伟金楼敌宫宝森,一圈圈人都是黑长袍马褂,手扶膝上端坐,不苟言笑。有些画面像低投资的港产喜剧。有时候一递手一抬头都是眼神交汇,言不尽的故事,有时候却突然切换到李连杰拳打四方的频道。于是故事的整体气息不连贯。但是背景音乐美不胜收,让我心水不已。

1/07/2013

空山不见人


阿来笔下的机村,是一个偏远的藏族小村庄,从千百年不变的洪荒愚昧和古老信仰中走来,从五十年代到如今,短短半个世纪里将过往人情风俗一一抹去,将一切摧毁。在这一片不见血色的血泊中,一段史诗就此写就。可是写下来又能给谁看呢?山林尽毁,故人已去。

这段史诗从最孩子气的故事开始。那时候青翠的森林还是一片绿色的雾,笼罩着这个刚刚解放的小村庄,但是人心,亘古不变的人心,已经开始展现其威力。如果看到最后要说是变革杀人的话,那么阖上书,闭上眼,回忆一下最开始这个故事,我们就会想起来,一切变革都是磨刀石,刀刃自深藏人心。在这里,没有任何外来势力的推动下,流言杀死了没有父亲的浪荡儿格拉。

随着变革的逼近,千古未变的村庄古风俗与外来的革命运动日益冲突,古风俗在冲突下一日日弯下腰去的时候,压抑的气氛逐渐点燃。如果第一个故事“随风飘散”里,还有些可以关上门来挡住外界冰霜的幻想的话,这种幻想终于被第二个故事“天火”烧成灰烬。未来张开了大口,我们看见了他的牙齿和大胃口。

即便如此,阿来还是冷静地控制着节奏,用景物隔开密集的故事鼓点,松一段紧一段,在人心里劈里啪啦痛击一阵,又抽出身来好似闲笔似的写写家养的畜生。故事总是让人吃惊的,带着小儿恶作剧似的残酷,却痛得像迎面煽来的一个巴掌。巴掌震得人回不过神来,天旋地转的,这时候总要荡点闲笔缓冲一下。可惜这缓冲也是假的,看似平和的指点着远处的青山碧水,其实青山碧水早已是墙壁上糊着的年画,一用力就戳破撕掉了,现出背后的机关来,于是连原来看起来美好的山水也显出凶恶的模样。 

那么喜欢阿来,也许就在于他不唯美却动人的自然景色。这也是故事开始时的山野。毫不吝啬一段段铺陈在故事里的,青山碧水,传说中的金野鸭,松林,熊,兔子,鹿,驴,天空,每一样都是淳朴大气,是没有人参与的自在活法。山野自有他们的规则。阿来的景色,不是都市里每一片叶子的翻卷,都要通过情人的眼睛看出来伤春悲秋才有意义那样依附于人的存在。碎碎念的小女儿情态,这里是找不着的。他的山野,动物,火,都是人的性情,他们的生死都是人的生死;人也有动物山野才有的一面。两者彼此独立,又彼此依附。

他写大火的阵势,是毁天灭地,遇神杀神遇佛杀佛的。老天爷点燃第一星火,从此浩浩荡荡,一发不可收拾。麦苗的绿色在大火中鲜艳欲滴,一碰即碎。火鸹漫山飞卷。这是全书最精彩的以景喻世事。大火从树顶炸开,火势猛烈中因为氧气缺乏暗哑一小会,然后是更凶猛的反扑。从天到地,火球在每一处炸开,每一棵松树都贡献自己的油脂,让火势熊熊,迫河流改道。与这场大火交相辉映的,是城里正红旗飞扬如火,文革之火刚刚点燃。前一场火烧有月余,后一场火烧了十年。在两场或实或虚的大火里,有些东西焚烧殆尽,一去不回头。桑丹看见金野鸭飞走了,似哭非哭,似笑非笑,金野鸭是什么?机村人收留弱者的那一点良善之心。松林烧尽了,松林是什么?人能平安寄居在这古老土地的屏障。这是继格拉之死后消亡的第二件。

天上淡淡星云,地上薄薄星光。如火如荼和一片凉薄交织在一起,便是那个时代。

昔年种柳,依依汉南。
今看摇落,凄怆江潭。
树犹如此,人何以堪。

铺陈在前三个故事里的,除了森林,还有人与动物的原始联系。紧密不可分的,人与动物的互通心意,可以是相依而生,如同多吉与他的驴,可以是相依而死,如同格桑旺堆与他的熊。如同古老的契约。人与动物组成一对,性命连在一起,当人摆脱桎梏,如丛林中动物依据本能和千年习惯活着的时候,最明白,最透彻,也最接近死亡。因为惟有死亡能让我们摆脱桎梏自由奔跑。
与真实的死亡比,现实照着哈哈镜,现出一个荒谬的样子来。村民的神龛里供奉的从佛经变成红宝书。有人中邪了照请巫师做法,巫术里用的却是红宝书。大火前,不急不忙歌唱的军队;树林烧毁时,堆积的树林一般茂密的帐篷。现实与镜像,面对面看着对方,只觉得别人可笑,机村里的人只有对着别人的荒谬才懂得自己。大队长格桑旺堆对着激进的团员索波,终于看清自己的荒唐的宿命,可看清了,也躲不过几十年牢狱之灾。到这里,每件事情都是那么荒诞又自然,就好像荒谬才是这个世界的本色一样。

在这样的本色里,死亡与毁灭逐一到来。这本书几乎是《尘埃落定》的续篇。《尘埃落定》之后,只落得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还有信仰。信仰是篮子里的鸡蛋,上面盖着一层从容悲切的布,我们怕看见鸡蛋已经全碎,只好压抑着揭开布的冲动。于是悲切化作桑丹脸上常年挂着的痴痴傻傻的笑容,偶尔还现出两颊的红润来。那点红润还属于大火烧尽一切时还在树林中争风吃醋野合的央金,家园即将毁灭,她却什么都不想,只一心念着那个痞痞的小工程师漫不经心的姿态,真是一个快乐幸福的小傻子;而看到机村命运的人呢,只有在心里藏着悲痛,直到化成灰也不得解脱。有信仰的人最终死于信仰,只有无心无肺的小傻子才能活得乐呵呵。

突然想起倚天屠龙记里明教被困光明顶,席地而坐,唱起圣歌,“生亦何欢,死亦何苦,怜我世人,忧患实多”。这是不是巫师多吉藏身山洞时心里也在唱的歌呢。每一个看清生活这道深渊的人都要唱着这首歌,向铁轨纵身一跃。

人的心思,动物的心思,就像尘埃落定里的哥哥与傻子,聪明与愚蠢不过一条界线,冲动,邪恶,善良,迷信,残忍,暴虐,在阿来笔下直接了然,只微微藏一下。人性只是人性,没有简单复杂,人生只是人生,没有炽热冷漠,失去信仰的屏障,逐本能而动,人举起斧头,直冲而下,血泊逐渐扩大。

每年总有一天,山上的猴群下到山下麦田里捡拾村民们依传统余下的麦穗,多年相安无事。但这一天响起了枪声,猴群逃窜回山的路上,达戈杀死了猴王,一共十六枪十六只猴子,只为了换来电唱机。深秋的艳阳下,闻见的再也不是暖和的阳光味道,而是阳光下浓重的血腥味。眯缝的眼睛,寒冷的光,一声一声的枪响,枪口上的余温,看戏一样津津有味欣赏这场屠戮的蓝工装和美嗓子接过电唱机时的一声暴喝,衬着电唱机里传出的悠扬歌声。这是整本书最扣人心弦的一段。机村人举起枪的时候,是把猴子当同类看待的;他们的犹豫震惊畏缩也正是因为这种内心深处屠杀同类的禁忌感;但这都没有阻止他们将猴子剥皮开膛来换钱。枪响过后,从此只剩下他们彼此的开膛破肚。

除了人与猴的契约外,还有格桑旺堆与熊的契约。最后的猎人与猎物的契约,彼此正面相对,不死不休。格桑旺堆是机村最后一个猎人,他所代表的对生命最后的尊重,他每年坐在埋葬熊的坟前,悼念达戈,悼念的不过是一种永不再来的,不随意冒犯生命的生活。

这个故事里唯一一点亮光,是藏在树屋里的糊涂虫达瑟,他就像阿来笔下的傻子一样,总是想到聪明人想不明白的事情,因为保留着简单与真实而让人感动;他与达戈的友情,让达戈在把房子变成最后的堡垒后,为他拨开陷阱,还有他们最后的告别。达瑟是过去那个时代的人,而达戈是眼前那个时代的,所以他们偶遇,结识,相交,又很快分离。他们的友谊,是风刮过林子的簌簌响声,不过证明风存在过,却无处可寻。

达戈与格桑旺堆死后,“我”看着飞机在童年时焚烧砍伐殆尽的荒山上洒下种子,感到与达戈和达瑟并肩而立,这时积攒了三百多页的感动终于泛滥成灾。在这个简单质朴的童话一样单纯又童话一样残酷的故事里,节奏缓慢地积攒起的往日情怀,终于汹涌袭来。

套马车的人,是最后的骑手,他死在山上;最后一个巫师;最后一个喇嘛;一个一个过去时代的人,带着过去的影子,过去的信仰,过去的生活方式,死去了。被摧毁的过去再也不可重建,这个小山村终于告别那种宁静淡泊的古老的生存方式,卷入了现代的滚滚洪流。在伐干净的山坡上植下刚刚存活的细嫩树苗时,“我”听到山冈上的絮语,是一种死而复生后沧海变桑田的无奈的美好。

看到第四个故事荒芜,才知道这本书为什么叫做空山。第一个故事,机村是藏在原始森林里的自给自足的村庄,山林茂密,飞禽走兽藏身其间,还有着最后一代猎人,他们逼死了孤独的格拉;第二个故事,天降大火烧掉了四分之三的森林,有着金野鸭的湖泊消失了,森林只剩下最后一面,灾难接踵而来,他们逼死了巫师;第三个故事,最后一代的猎人消失了,同时人开始了对与自己共存千年的山林野兽的屠杀,不为了生存,只为了屠杀;第四个故事,从第一个故事之前开始,发展在森林全部消失之后,泥石流滚滚而下,家园再不是沃土。

正是从“荒芜”开始,阿来不徐不急的韵律里开始掺起老灵魂的味道。老魏从一个坚定的冲动的信仰革命的人变成了偷偷说你还是再学习学习吧的老家伙,索波从一直向前冲的大队长变成拥有说“你就像以前的我”的终于开始老去的灵魂,达瑟失去了达戈,这个村子失去了粮食,即将失去古老的传说,最后的根。前三章不停蔓延的屠杀和鲜血都消失了,那种不停向前冲和不断留恋身后的冲突也消失了,已经没什么可毁去更没什么可留恋,苍凉萧索不可挡的弥漫开来,像是觉尔郎弥漫的蓝色山岚。过去革命点燃的熊熊烈火和荒谬镜像终于粉碎。

第四章结束时寺院重新修建起来,但是丹巴喇嘛已经是和第一章里的江村贡布完全不一样的喇嘛了,他们虽然信奉的是同一尊神,但是寺院已不再是过去的寺院,虽然更加金壁辉煌,信仰已不再是过去的信仰,已经成了商业游戏。打碎了的果然就无法重建。丹巴最后回到了雪山上,死去了。

第五个故事叫轻雷。前四个故事都是发生在机村的,而轻雷是机村不远处另一个小镇。从这个故事开始,世世代代依山林而生的人让位于开放搞活之后的人了,这个从盗伐树林繁荣起来的小镇取代了机村的地位,残留着的对生命最后的尊重也让位于这个时代的实用主义。拉加泽里,这个有着藏名,却对过去的一切一无传承的人,成为了故事的主角。过去为森林大火而死,而焦急伤心,过去为了森林而与外人对峙,过去住在树上靠森林打猎为生的人,都成为了别人故事里的人。为了别人砍伐自己的森林而举起斧头的人,现在自己举起了斧头。人生被命运信手拨来拨去,生生死死早已屡见不鲜,此刻命运换了种玩法,不见血的死亡。人不再过问自己的心,只关心口袋里的钱。如果我们不问自己的内心,这甚至不能说不是一种美好的命运。

我觉得阿来的心里或有或无藏着些反智的倾向。我很喜欢这种倾向。尘埃落定里聪明的哥哥和傻子弟弟。弟弟漂亮无比的妻子和精明地将自己套进去的岳母大人。第五章里,右派平反的老李在双江口做黑白不清的木材生意,教训拉泽加里不要太聪明,太聪明的人没有人喜欢的。人工降雨时,拉泽加里的老母亲问,那个降雨的火箭,也是太聪明的东西吧。太聪明,真是贬义词呢。

第五章是我们很熟悉的故事。拉泽加里贩卖木材发大财,又因为倒卖木头在村子里结下仇家,仇家欺负他哥哥,他上门打死了人。然后一晃到十二年后。他从牢里回到了双江口,那个曾经繁盛无比让他不惜放弃一切的镇子已经消失了,曾经那么多人活过挣扎过生生死死里走一遭的地方就剩下一堆荒草。一阵风吹过,那些人的影子在眼前飘去,山树依旧,似乎一晃眼那些人还能从转角处拐出来。可是定神一看,都是一片废墟了。十二年,物是人非事事休,欲语泪先流。聪明人最终被命运耍弄了一通,才知道太聪明也是过错。

最后一节叫空山。机村有了酒吧,靠着祖先的灵魂带路才能走上走下的峡谷觉尔郎成了风景胜地,一条穿越山腹的隧道连接彼此。拉泽加里是机村酒吧的主人,他既是现代的人,盗砍盗伐过,进过监牢,开了酒吧,也是古代的人,眼里没什么期盼,顺着生命自己的轨迹走。一个没什么念想的人。一个不想看什么稀奇的人。

五个故事,五个片段,有人死去,大部分人只是无意间被命运改变了轨迹,稀里糊涂地活下去。他们的命运如何,再也无从知晓。很多谜题,我们永远都不会知道答案。
但是第六节,突然间给很多人一个结局。无谓好坏良善的结局。

达瑟,住在树上的达瑟,他的书原来在很多年前就让索波毁了。他的人生,也就是一个酒鬼的人生了。他的诗,也丢了,直到很多年后只有喝醉了才能够说出来,一醒过来就再也记不得了。
索波,杀死了达戈的索波,为了那些革命和主义得罪了所有机村人的索波,在山谷里藏身多年,与鹿群为伍,直到六十多岁变成了保安,很快又被解雇了。
李老板,给了拉加泽里第一桶金的李老板,终于还是在一年后死了。无亲无故,干干净净的走了,留给拉加泽里几百万。拉加泽里用这笔砍树卖木头换来的钱种树苗。但是山林再也不能连接起来了。

那些漫天大雾里飘散着的景象,因为这些结局连缀起来,一曲史诗已成型。协拉家世世代代唱着歌颂业已消失王国的古歌,如今,机村也只能在古歌里活下去。

苍山岿巍不动,只是一切已成空。

12/25/2012

你说我说男朋友女朋友


2012年台北电影节最佳女主角奖。

你说,你是这世上唯一肯为我吃苦的人。
我说,不过是我自讨苦吃。

开场时,一群国中女生在广场上疯跑疯闹,大喊着,“我们要穿短裤!”。明亮的太阳下肆无忌惮地一把扯下短裙,抛向天上,露出套在裙下的男生校服式短裤来。

“我梦见我们在广场上跳舞,”十几年前陈忠良这样说;“你不要再做梦啦,”林美宝这样回答。如今这个梦终于实现,可我们的生活,为什么还是那么多无奈;

陈忠良因为两个女儿被叫到办公室,民主,自由,投票,一串串从他女儿的口中蹦出来,伴随着与聚在走廊上的女生们此起彼伏的应和声,阿良这个中年男人的脸上只有挡也挡不住的尴尬和无奈;

这个时候他会不会回想起,当年他也曾写过藏头诗,“我不是你养的一条狗”,会不会想起,他们跟教官厮打,偷偷在校刊上印男生们的裸奔,在开全校大会的时候扔鞭炮,所有年少轻狂遭遇压抑时代时迸发出的激烈火花,那么既真诚真挚,又荒谬得一塌糊涂的青春。那让人傻到不敢回看,又美丽的像蜡笔画不能不回看的青春。

可是所有那些信仰逃避争执静坐绝食都换回来了什么?

阿良隔着一排书架,对他十几年的同性恋人,藏在手机话筒的背后,说,这么多年谢谢你。分手原来不过一句话,藏在电波的后面。

美宝与阿仁从高中开始,分分合合,最终竟然变成第三者的关系;俩人私奔,期盼一张机票就可以带他们去没有人知道的地方么?阿仁在角落里给电话那端的女儿讲睡前故事和唱歌,美宝随着他的歌扭起舞来。多么讽刺,那首歌是当年在高中走廊上,阿仁追美宝时唱的歌,那个舞是他那时候歪歪扭扭跳的舞,当时看得嘻嘻哈哈,搂搂抱抱在一起,多年后再看见,竟是说不出口的分手语。

小眼睛短头发的林美宝,风风火火的美宝,骗请假条的美宝,藏在石头后面吓得王心仁在水里大喊大叫直扑腾的美宝;
忠厚木讷的陈忠良,倔强地剃着叛逆头发的阿良,随随便便一句“美宝不是我女朋友”的阿良,弄丢了美宝却买了一双红球鞋偷偷藏起来的阿良,藏在哥哥的名义后面充作父亲,抚养美宝留下来的两个女儿的阿良;
狡猾灵动的王心仁,不停说“是的教官,您说得对,教官”却背地里直捣鬼的阿仁,说“我想要你紧紧抱着我”的阿仁,偷来美宝的阿仁,与阿良抱在一起的阿仁,只把岳父称作校长像对教官一样恭敬的阿仁,最后一个人私奔的阿仁;
这样三个人,每个人都与另外两人剪不断理还乱,纠缠数十年,最后谁也没有与谁在一起。原来我们在世上最接近的距离,也只是男朋友女朋友。

前半段,灰黑色的生活空间里,随处撞见生活的铁栏杆,可三人玩世不恭游戏人间,玩得绚烂;后半段,明亮的生活空间里玉兰花飘香,可人在世上颠簸流离面目全非,都在寻找着角落隐藏;世界改变了这么多,我们要的好像都得到了,为什么还是没有幸福呢?

11/21/2012

骑自行车的女生


北方的冬天,四五点钟天就是一片深蓝,流泻着最后一点光华;等到晚上九点下课,已经是墨团似的一片,不宽的马路依山势而建,上下颠簸不停,老桥枝桠作响,两边树林更是浓密的深不见底,尽管白天看去不过是一个小树丛罢了。车前大灯打出去,也只能看清楚前方几十码,那点昏昏沉沉的黄色灯光倒称得周围更是深夜般阴暗,虽然才十点不到。小心地左拐,在车前灯的边缘,露出半个匍匐在半空中的影子,黑乎乎地向前移动着。

山路坑坑洼洼。路面时不时会突起一块,抑或地面有些曲折裂纹,开始时像是细笔勾绘倒也耐看,年代已久,沿着纹路地面慢慢沉下去一些,又或者无缘无故两块水泥像炸开了似的消失无踪,就成了蓄水的小坑洞。墨白看看车镜,后面一辆车也没有,索性将车速放缓,在小坑洞之间慢慢爬行,离那个影子也越来越近了。

再近一些便可以看出女人的轮廓。黑色大衣,深色自行车,马尾巴上还绑着一朵花,在脑袋后面随着车子一颠一颠地起伏着。半个身子几乎附在车龙头上,胳膊向外戳出一个尖锐的角度,大衣的腰带被风刮着在身后腰颈之间的高度舞动。这条路其实并没有人行道,不过在马路边实线留出窄窄一条路来,伴着链条闷哑的刮擦声,这一人一车扭扭曲曲地迎着风向前蠕动。

墨白并不是第一次看见这个影子了。有时放学迟了,开到半路大上坡,看到她推着车避开延伸到马路上来的光秃秃枝桠向前走,枝桠茂密处,便小心勾着脑袋,缩到与骑车时近似的高度;有时下坡时才逮住那个影子,自行车肆无忌惮向下冲,人也好像飘起来,突然甩脱了这些个夜晚以来留给墨白的影响,那种重压下的孤独惨淡,印在灰秃秃的夜里,似乎要一头栽进去消失不见似的。这样的冷冬,几乎把人也变成了那红叶落尽的枝桠,细细的一根,扎进夜里。

可墨白偏偏知道这个人,这个影子的。她们正面相遇过,在热气腾腾的午后,绿色的草坪上。她额前细细两绺头发勾勒出个美人尖,下巴收成个温润的弧线,脸颊上揉开两抹桃红色,端庄艳丽得很;大衣也不是晚上黑乎乎的一团,是闪着蓝紫色微光的藏蓝色,羊绒质地,柔软地贴着身,同质地同色泽的腰带向下垂着,只在行走时波动一两下。逢人总挂着笑,似乎永远也看不见她懊恼的样子,几乎成了她的招牌。有一次上学的路上擦肩而过,阳光灿烂的上午,车镜一闪,那张在自行车上微微扬起脸,竟也是笑着的,虽然那两绺头发已经被风刮倒脑后去。墨白几乎疑心起这无处不在的笑来,几乎是戴上给人看的,而人人都可以是观众。

再向前就是居民区,墨白隐约记得她就住在哪里。小区里三分之一都是中国学生,读着为数不多的几个热门专业,人人都是同学,上课时间将近几乎要排着队才能从小区里驶出来。总有人熬着身份,一个一个专业挨个读过去,笑谈连读书都读老了。可墨白却从未见过她从谁的车里下来。白日里人人都亲切得几乎要抱在一起,冬夜里却只有一人踽踽独行。

终于路面平坦了些,墨白踩踩油门,车子提速驶过。车镜瞟一眼,还是个朦朦胧胧的影子,终归看不清表情。

11/20/2012

老金


墨白第一天进食堂打工,就被老李的大嗓门给吓了一跳。她刚刚戴上手套,突然凑上来一张脸,油腻腻的红色,粗短的半截浓眉,常年累月大笑刻下的问路,如今只要一咧嘴,整张脸都向两边舒松开,好像一棵老树早上醒来时懒洋洋伸展枝干的模样。墨白下意识退后一步,老树大笑一声,伸出浑圆的胳膊来捏了捏墨白的手腕,我是老金,一边说着,一边指了指旁边的柜台:中国菜。
藏在玻璃台后面的中国菜与墨白心目中的一点都不一样,但屡屡从中餐馆失望而归的人早已连失望都懒于奉送。金灿灿的炸鸡正在暖灯下闪着油光,黑乎乎的牛肉与花椰菜豆芽揉成一团,硕大的饺子油炸过一颗颗散乱堆在铁盘子里,酱料台子上名为四川和咖喱的两种一点都不辣的调料并列在一起。就好像他们的主人,墨白心里默念,好像也是中国人,却听不懂他说的话。

如同她遇见的大部分外国人,见面初始奉送一声热情洋溢的你好,总是第一个音节向上飘,第二个音节向下沉,两个音全副武装各自为政,而这始作俑者却丝毫不知自己一上来就挑了极难发音的中文第三声做了开场白,只一脸无辜地乐呵呵笑着,墨白却一时间紧张起来,不知道应该回应个怪强调的你好,还是一本正经吐出那两个字。这种奇妙的歉疚,就好像听一个早已听过的冷笑话,总要在笑与不笑之间挣扎好久,直到自己变成另一个冷笑话。

墨白第一次听老金开口,就心生出这种微妙的情绪。你好,点心,烧麦,一个个单词这样蹦出来,墨白突然变成了自己语言的陌生人,张皇无措起来。老金还是那副乐呵呵的派头,厨师帽松松搭在脑袋上一碰就能掉下去,衣服和围裙却紧紧绷在肚子上,腰后随便打个结,只突出肚皮上白白的一团,黄褐色手指上沾着汤汁,拽下片纸来擦一擦,眼睛却瞅着墨白直乐。

经理凯恩不知从哪个角落里窜出来打圆场,你不说广东话是不是?他眼瞅着墨白。
老金在那头明显失望起来,咿咿呀呀嘀咕一声,便缠着凯恩聊起天来。

老金大概算第二代广东移民吧。父母和一帮叔表兄弟一起来美国,或者说来了美国后,就成了叔表兄弟。老金十五六岁就开始在叔伯开的中餐馆里打工,一帮人都说粤语,他也从那里学会了第一句粤语。回家说给父母听,差点一顿暴打,小小年纪,开口就是脏话,真真是不学好。在餐馆待了十几二十年,学会美国式的广东菜,学会说半中半洋的粤语,学会一脸憨厚地骂人,一眨眼几十年就过去了。等瘦猴子变成了大腹便便的厨师,围裙上总是洗不干净油乎乎的脏手印,他也成了中餐馆的老板。这一做又是二十年,留下一个眼神锐利的笑呵呵胖老头。

胖老头常常随身带一把糖豆,m&m,藏在围裙的大口袋里。有一天墨白刚来上班,老金悄悄蹭过来,从口袋里摸出一小把糖豆豆,红红绿绿的,一小堆堆在墨白手边,拢一拢,大手掌竖起将它们半掩起来。收起来收起来,他压低声音说着,一边四处张望着,带着既示好又得意的表情,好像还是自己做老板时候,时不时悄悄给店里面的小孩一点恩惠,叮嘱每个人不要让别人知道。台面上银亮亮的,只有那堆小糖豆缩手缩脚地煨在一起,像是闯入陌生世界的流浪儿,墨白尴尬地道声谢,将它们拢到掌心,挪到台下抽屉角落里藏起来,一抬头,老金已经漂到另一处,半掩着手,对着另一个打工学生小声说起话来。

这间食堂格外小,六七个餐台绕成个半圆,卖几种最常见的熟食,汉堡披萨通心粉,菜单上轮换着来去的就那么几样菜式,不足半分钟就看完了。学生们匆忙来去,柜台前常常只有服务生一人在斜倚着餐台发呆,直到有人打招呼,才突然挂上一张笑脸,人一走又立刻收起来洗洗干净,等下一个人来了再用。在这片冷淡的寂寞里,时间也过得格外慢,光阴像是缠了小脚,磨磨蹭蹭不愿走,一点一点挨过去。

在这时间的黑洞里,老金总是格外繁忙起来。有时候偷偷抓着墨白的胳膊牵到柜台后面的加工间,从背后拿出一只小纸盒塞到手里,两片薄薄的烤肉,一点新上菜单的酸辣牛肉,或者难得一见的鲜肉烧麦,再加上一句,在这里吃,我到前面帮你看着。这间食堂风气散漫得很,人人都偷着空闲明目张胆取了炸鸡薯条到加工台边来加餐,但在这一刻,墨白却突然有种鬼鬼祟祟的感觉。她看着老金探着脑袋闪身出去,在两个柜台间不住晃荡,头发间夹杂的白发偶尔反射出银光,不知道是因为这偷偷摸摸的动作,还是因为那压低声音的提醒,空气中突然弥散着一种诡秘的气氛,与整间食堂格格不入。舌尖上残留的酸辣味正宗得很,几乎让她咬到舌头,在眼前那点热气腾腾里,她突然间不知道自己到底处身何处。这额外的善意带来一种时间空间的错乱,好像一瞬间身边烤箱烤炉加工台都消失不见,代之以半个世纪前黑压压的小厨房和老板娘无处不在的一双眼,墨白匆匆咽下最后一点,赶紧回到柜台前从那压抑的错位中解脱出来。

更有时候,他只是蹭过来哼两句小调,拿粗壮的胳膊挤一挤墨白,嘴里迸出些模模糊糊的粤语单词,半眯缝着眼睛开些下三滥的玩笑,像是混了半辈子的老头突然有一天退休了,不甘心地端着马扎日日午后到树荫下下棋说段子,带着一点执拗一点无赖的样子。时光像是一块磨砂,一点点蹭去人本来的模样,和眼角眉梢的认真犀利神情,将骨骼长长久久打磨成灰,只留下一点油滑的表象。凯恩后来曾说,老金的家庭饭店开了很多年,直到他老了,没人继承才卖掉,从此改在这家食堂里打工。对比着这里微薄的薪水,和那不成比例的热情,墨白几乎疑心他是为了说话才出来工作的。就像他每次说完粤语,墨白只能回他一个平淡的带着疑问的眼神,但是下次下下次,他还是要坚持不懈地说下去,几乎成了一种执着,因为无法说而坚持说的执着。他勾着背半趴在柜台上的背影,和疯疯癫癫哼着小曲儿的劲儿,不知怎么总让墨白心底生出一点荒凉来。

终于有一天墨白忍不住问道,你会说多少粤语啊?
一点点,他还是嘻嘻笑着,脸上的肌肉挤出几条一字形的沟壑来,在以前餐馆里学的一点点。不过我家乡是在广东。他又不甘心地加上一句。
那你回过广东么?
没有,还没有。但是我有一颗中国心。

10/19/2012

西行记-西藏篇-2

逛布达拉那一天是有导游的。M是个三十五岁左右的女人,在西藏多年,做导游也很有些一番大姐大的势头。据她说二十岁不到过来当兵,回川后找了门路过来支援,政府补助加私人薪水每月一万出头,打算再做几年赚足了房钱才收工。丈夫也在西藏,相距遥远,小女儿留在家乡婆婆跟前。聚少离多,可她说起时却是豪气万丈的,上眼皮高高挑起,眼角都飞起来。马尾束得既紧又高,皮肤暗黄色,干巴巴绷在脸上,随着她一激动就一跳一跳的。人长得瘦骨伶仃,紧紧束出腰身来,最喜欢大幅度挥手比划,无所不知的模样。最喜欢纠正另外一个导游D,沉着声音说,这个你说的不对。然后意气风发发挥起来。D便瞅着机会退到她侧后方,保持着尴尬的微笑,不再言语。

最后一天买首饰,又在博物馆里预见M。我正在为一套蓝松石还价,突然有一个声音插进来,这个价钱也差不多啦。营业员直摇头,只说不行不行,M便扯扯我的袖子。我跟她走一段,路上她低声说,你看中哪块啦,我去帮你还价。
松石天然纹路各有不同,有些浅浅两条细纹,泼墨山水似的,有些浓烈得很,像小孩子胡闹着涂满半面。大多是一口价,一颗颗根据年龄和颜色浓烈程度的不同,收在围棋罐一样的小罐子里。不同罐子之间价位不同。
就是刚才那一罐里。
那你指给我看看,我跟他们都认识的,去拿价钱比你便宜。
那时走到天珠馆,我们便分开。等我买完了心水的首饰,将要出馆时又碰见她。在柱子后面她摊开手掌,圆润的两颗蓝松石虎头虎脑地看着我。同伴赶紧冲过来把我拉走,直说我们买过啦。我恋恋不舍地看着他俩又溜回M的口袋。
千万不能要啊,我刚才看见她去开始那地方摸蓝松石,趁人不注意恐怕偷了两颗。你要了我们都走不掉咯。同伴小声嘀咕,我紧紧她的手,回头张望两眼,M已经不在了。

和M一起做导游的D也是内地来的人,看起来三十刚刚出头,胖乎乎的,皮肤有些白。这个男人说起话来声音软软的,肥肥的手指随手一指,说两句停顿一下,再漫不经心地说下去。比起我们来他更像一个游客,总是在打量着周围行人,偶尔发现好玩的还童心未泯地偷偷指给人看。下山时我走在他旁边,他悄悄指着前方一个十几岁女孩子,手指向下,我顺着看去,喇叭裤底露出尖细的十分根,随着她下台阶的每一步路撞击着地面,微微一颤,发出低低一声砰。他亲切又和善,可惜什么都不知道,问他什么都露出无辜的表情,随便搪塞过去。


有一天晚上去酒馆看藏戏。六点多到小酒馆,上下两层,下层都是散客拼的大圆桌,在舞台前铺出前后几排,上层是隔开的小房间,只容得下垂直于木栏杆的长条桌,和两条沙发。这个酒馆似乎有些年纪,木质结构,在楼梯上走来走去能听见吱呀吱呀声。
刚上桌只有茶和青稞酒。S大呼上当,恨不得拍桌子叫劣酒。酒气是轻飘飘的一层,舌头一辣就没了,喝到肚里也辨不出所以然来,没有后味。想来这家店里多是游客。陆陆续续端上来烤羊排之类,长条粗壮的骨头上趴着一些肉,不知是什么香料熏的,碳香肉香辛辣中还有点甜香,暖暖的,像是晒了一下午太阳的味道。我馋得伸手去抓,一咬咬不动,肉扒拉在骨头上不肯下来,我咬牙切齿,它自岿然不动,最后我缴械投降,偷偷瞄一眼,每个人的面前都躺着一条不肯就范的羊排骨。
大部分菜有种中药香。后来有一次点手掌参炖鸡,鸡炖得汁水横流,手掌参小小几颗藏身其中,简直像敌人入了群众的海洋,怎么都翻不了身,我们几只馋猫把锅翻个底朝天,气得S直掩面,竟只捞出6只手掌参,恰好一人一只。私心里一直在猜测,这道菜下单时是要连人数一起下的,要叮嘱大厨,一人一只,切切不要多给。

我们这桌另外五个人是同一个高中的毕业生,暑假从甘肃、宁夏走到西藏,还要继续北去新疆。套头衫牛仔裤,板寸头旅行包,油腻腻的头发,灰呼呼的衣服,每个人都像是一道黑色的布景,舞台灯亮起来,他们就融进背景里辨不出彼此了,只有一双眼睛熠熠闪光,棕黑色的瞳仁留着一点白,盛满不多不少的青春阳光。
几个人咋咋呼呼,一笑就一起笑起来,互相栽在别人身上,倒成一片。台上出现的若是美女,就互相抢对方口袋里塞的哈达,争着抢着冲上台去献哈达,下面的哥们按着相机闪光灯劈里啪啦此起彼伏,闪电式的照亮这一桌。若是男人上台现场,就在台下歪歪倒倒缩成一团,用瓷酒杯装腔作势地拼酒。
邻桌有个小女孩看他们玩得嗨,竟然赌起气来。五岁左右的小姑娘,两条小辫子垂在肩上,跟爷爷奶奶父亲母亲坐在一桌上,什么也够不着什么也吃不下,就傻乎乎地跟着大人鼓掌,小手拍得亢亢想。看我们桌玩得开心,也抢着上去献哈达,小小的身子立在台上,端端正正捧着白哈达,献唱的姐姐们只好无奈的踩着跷跷板似的高跟鞋晃到她面前,再小心地弯下腰来,让小美人围在脖子上。她跟我们桌比起赛来,一个人献了十几条,全桌人的哈达都成了她一人的道具。

整台戏都热热闹闹。最好玩是中间有一出是嫁新娘。主持人随机点出几个游客上台拔河,最后赢家有惊喜。一位三四十岁的先生最后胜出,于是两排盛装打扮的人簇拥着全身披挂的娇俏新娘走上台来,将这位先生团团围住。新娘低下头不言不语,台上台下的人都催着他们拜天地喝交杯酒。这位先生有位太太在台下,于是一桌子人开始起哄,你要选台上的还是台下的。他想溜被主持人紧紧绊住,求救的目光飞越千山万水——三排桌子;可她太太赶紧站起来表态,声音洪亮掷地有声,你赶紧拜吧,我不拦着你啊。然后与我们一起乐呵呵在下面看笑话,直把这位先生脸皮都憋成紫色。

回宾馆的路上,一伸手就可以摘下星星。


有一天找旅游团去后藏,又一次偶遇那几个高中毕业生。天刚蒙蒙亮,旅行大巴最后一站去宾馆楼下接他们,左等右等,电话打了七八个,十五分钟后看见一团团似人非人似雾非雾从门直冲出来。开衫裹着脑袋,眼睛眯着,胸前抱着硕大一团包裹,上气不接下气地说,还有人,还有人。几个人聚到车上,每个人都有个大包裹,打开一看,牛肉干,干面,火腿肠,酸奶,数不清琳琅满目的小零食。不像旅游倒像春游。他们已经在这条西线上游荡了大半个月,还是这么风风火火,兴致盎然的,连每一顿饭都花出心思来,一点都不呈现疲态。真是年轻啊。
满车上的中年人上车就开始打呼噜,脑袋磕在窗玻璃上,一点一点的,男人更喜欢借着机会越睡越歪,一直歪到脑袋架在身边女人的肩上。下了车全听导游安排,随便一间饭店塞饱肚子即可,行李越少越好,恨不得一点点都不用拎。旅游都是受罪。

走马观花游西藏,主要是四条线路,前藏后藏林芝珠峰。前藏的大本营在拉萨,达赖坐镇布达拉;后藏的大本营日喀则,班禅坐镇扎实伦布寺。林芝称为小江南,是风景最秀丽之处。拉萨海拔不足4000米;林芝更是接近3000米,是最适宜居住的地点。去后藏过唐古拉山口,海拔超过5200m,气温极低,如果有老年人就不适宜了。而珠峰大本营海拔也是5200m,对普通游客开放参观。

在藏传佛教的信仰里,仅我所知,灵魂虽然生生不息,如一条长河流去,同一个灵魂可以转世,并带着前世的功业,但是灵魂并不一定要在前一人死去的那一刻即转世投胎。灵魂可以在河上飘荡,直至合适的时机。
西藏的几十个大大小小教派争斗千百年,直到来自青海的黄教领袖宗喀巴大师的出现,黄教才真正胜出。一入侯门深似海,一入教门又何尝不是。我们走到青海时,曾参观塔尔寺,宗喀巴大师诞生之地。 塔尔寺便是他的母亲为儿子所建。
我们在塔尔寺时,小导游是个年轻的高中生。穿着传统藏服,假期里上午来作导游赚零花钱,下午便帮家里做活放牧。脸上长着高原红,与我们看藏戏时那些从内地拉来冒充藏民的演员们截然不同,生性活泼率真,爱哭爱笑,是个没长大的姑娘。有一次说起藏文里有多少个字母,她得意得介绍完,一位同样是学生的游客立刻反驳。
我们刚从拉萨下来,他们可介绍说藏文有三十个字母呢。是你对,还是他对啊?
小姑娘红了脸,硬铮铮地说,我们老师就是这么教的。气得背过身去。

往后多年,日喀则札实伦布寺主持被称为班禅,他是班禅四世,并追封了前三位班禅。他也是四世达赖、五世达赖之师。

四世达赖是蒙古人族裔,努尔哈赤后人。去世时蒙古势力强盛,禁止寻找转世的五世达赖。直等到当时蒙古王晚年时,恶疾缠身,五世班禅救他性命,蒙古王便同意开始对转世灵童的寻找。传说中虽然交恶多年,但是五世班禅不计前嫌救他性命的精神让他感动,于是作出如此改变。虽然在我眼里看来,真是明码交易,童叟无欺。

从五世达赖四世班禅才开始真正的政教合一。布达拉宫的白城和红城,分别纪念着雄才伟略的松赞干布和他政治上同意西藏的伟业,和殊为不易的这一千百年湖迟迟来到的政教合一。虽然这一统一不过短短数十年,刹那繁华如流星划过,接踵而来的是六世达赖的废黜和多年战乱。直至乾隆年间再次合一。这一次也并没有维持太久,在后来的江孜古城我们有一次看见屠城事件。文明的足迹是杀戮。

四世班禅寻找到小灵童,教育长大,扶上正位。故事从这里开始了古往今来最屡见不鲜的滥俗戏码。清世祖顺治,他才智纵横的母亲和打定江山的智囊团,出了一个好主意,邀请达赖班禅进京。西藏北京路途遥远,中间种种不测人不知鬼不觉,最适宜一网打尽,这一点世祖知道,老狐狸也知道。班禅琢磨,不能让敌人得逞啊。
孩子,这样无上荣耀,就靠你啦;我们的前途,都压在你的肩上啦。
师傅,就看我的吧。
于是班禅安全舒适在家喝茶,小达赖少年意气直往京冲。雄关漫道争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京城的老狐狸一看,竟然只来了一个,张大了嘴巴,突愣着眼珠,一口气差点没撅过来,这可怎么办。
分而化之。
年少的五世达赖带着无上的殊荣回到家乡,坐稳了布达拉的宝座,终于有了与师傅分庭抗礼的能力。从山海关南下一路攻克中原腹地的人,岂能是凡夫俗子?他们隔空挥挥魔法棒,天下人尽入彀中。五世达赖也从折蚌寺迁居入修葺一新的布达拉白宫。前藏后藏分庭抗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