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0/2012

与书有关的小故事


爱上图书馆可以有很多理由,但没有一件与知识或者智慧相关。可以是因为那里的空调,冷气开到十足,夏日里长裙上罩一件长袖套头衫,钻到僻静的角落里倚在长塌上昏沉沉睡去,一睁眼盛夏已过,世上千年。甚至连长塌也不用,席地而坐,背靠着书架,冷气从四面八方包围,寒气从地底袭来,时光就这样晃晃悠悠在纸页间滑过,不着痕迹;偶尔有人靠近,因坐在地板上只觉得脚步声轰隆隆的,近了又远了,好像在拍希区柯克的电影,没有看见一个背影,却有无数情节在脑海中滚动。我想我终不是读书人,走过一排排长架,摸过一本本封面,记住的却是那些边边角角的故事,只留下个自嘲的表情。
有一年放假前满架子翻找伍尔芙的传记,无意中看见唐德刚先生的《张学良口述历史》,我本是于历史于民国于战争于政治一无所知的人,只当是八卦书借来消磨时光。翻开书,扉页上提着几行字,原来是学校里的老人赠予本校图书馆。赠予人题的字,书页边角前人读过的痕迹,和很久以前尚未有电脑管理时,书本背后借阅人的卡片,都是一本书生命力的一部分,释放出浅浅呼吸,引人遐思。书里的小故事有趣得很,张被囚禁后读王阳明的书,喝可口可乐,妻子和赵四轮流陪伴他,那些平视角度写下的故事总有亲切和真实感。只是几年后看凤凰台一期节目说及张,只说他毁在少年得意,回想起曾经看过的故事,直觉得寥寥几句话直达人心。总有些故事,阖上书本的一刹那其实毫无所得,几年后想起才恍然大悟,总有些道理终要借助于时间才能懂得。
那本书极新,匆匆翻过,到后半册手指无意在右上边缘滑过,食指被割开长长一道血口,当时心中诧异,翻回扉页,算出赠书已经两年,却始终没有读者。张帅父子半个世纪前赫赫有名的人物,命运背后是多年硝烟滚滚,不想几十年不到,连口述历史都已无人问津,真是荒冢一堆草没了。
又有一年在图书馆一楼边角的架子上找到奥斯汀的小说,薄薄一本小册子,从一排书里抽出来,带起烟尘阵阵,翻开来书页都已泛黄。最后还有个小口袋,插着十几年来的借阅卡片,直可追溯到九一年,各色墨水的签名,有的中规中矩,有的张扬潇洒毫不受边框拘束,看着前人的签名猜测他们都是些什么人,是比读书还有趣的游戏。最后取出去到出口扫描,工作人员前前后后翻个遍,竟然没有找到数码条,于是现场剪条码贴上,输入数据库,直折腾半个小时多才算借出书来,心里暗暗好奇,难道自从有了电脑数据库就没有人读过了么,一时间觉得自己像是唤醒公主的王子,得意得很。
有些书无人问津,另有些书炙手可热。有一年撞见脂批红楼的下册,于是心里念着一定要把上册也借来读过。每次去图书馆,都要去那排架子前走一遍,看看书有没有还回来,心里对长达两个月的借期很是痛恨。谁知道过了两个月,还是没有在架子上看见上册,于是去图书馆网页上搜索,仍是借阅中,我心想大概是哪位教授借去了吧,因为只有教授的借期才能更长。可是借不到半本书,就好像有爪子在心里挠,心痒得很,不甘心的我还是每次都去查那排架子,可惜直到毕业也不曾看见书,网页上也始终显示借阅中,估计在哪家书架上落地生根了吧。
如今还是喜欢自己一排排走过书架,有些书名直扣人心,有些书名过眼云烟,遇见哪本书,遇见哪个人,更像是一场缘分,总有些拨开蚌壳见珍珠的喜悦,和求不得的遗憾,心情起起伏伏,比书里的故事还要动人。

5/28/2012

暗夜里的春游


去年五月访友。那座城市被一条河流贯穿,L说傍晚市中心河段有观赏项目,河岸也因此发展为小小集市,很是热闹,于是一起去玩。
那日晚上八点,月光昏暗,寥寥几颗星时隐时现,河流笼罩在一片夜色里,昏昏欲睡。我们选择地势高一点的地方坐下,等了十几分钟,便隐隐有乐声从远处飘来。音乐肃穆凝重,气息却极弱,时有时无,在一片昏黑中只让人觉得阴恻恻,好像临终时的嘱托,明明是极严肃的,却时断时续,让人担心怕是说不完就要断气。寻着声音来处看去,先是一个小黑点,黑点慢慢挪近,原来是只方舟,黑漆漆的,钝头钝脑,舟身狭窄只容两三人并肩,长度却有十几米,几人撑桨,缓缓滑行。乐声随着小舟的行进而悠扬洪亮起来,带着些朴素的味道,好像一个人在旷野里放歌,只与自然共鸣,无拘无束,回味悠长。
舟上十余人,分不清男女,只一律穿着黑色长袍,笔直地站立着,好像中世纪的神甫,慢慢唱起诗来。诗乐中,船尾两人取出长长的火炬,熟练地向河中心稍偏处只那么轻轻两点,两簇炭火便幽幽亮起来,不一会儿越烧越旺,照亮整片河面。随着木舟行进,那两人陆续点亮二十余处,不知不觉中整条河面燃烧起来,温暖明亮,把天顶衬得如同浓墨一团,阴暗凄冷。船头微微翘起,只容一人端正挺立,傲岸众生,引领着整队人高歌着游近又游远,始终不动声色。他们从黑暗年代穿越而来,有老有少,目光深远地如同穿透重重人围直落到几个世纪外的家乡,岸边黑压压的人群和窃窃私语与他们隔着厚厚一堵墙,不容肉身突破。他们在波心,我们是水波之外,彼此行进在两个平行世界,只有这一瞬交会,却无法交谈。
随着方舟远去,歌声渐渐淡去,音乐声先转强再转弱,空落落地激荡着水面。直至余音袅袅,才让人长舒一口气,仿佛提起了一颗心大半小时,如今才可以缓缓放下。放下后才惊觉岸边已热闹地做起生意来,交谈叫卖声一片嘈杂,轰隆隆的,突然回到人世一般,于是我又疑心刚才那古老而神秘的一段旅程是不是完全出于我的臆想,总归有一两分真实吧。
岸边小摊,多卖些印度饭匹萨饼,一些旅游纪念品等小玩意儿,我们闲闲聊天,并不留神。直走到一处花坛边,几座灰扑扑的石像竟然动起来,我才一惊,凝神看去,三个人皮肤上涂了大理石色的颜料,其中两个女生穿着暗灰色希腊长裙,画了极古典的妆容,一人手提花篮,一人头戴花冠,活生生两尊女神雕像。男生戴着金色面具,手执兵器,侧立一旁,俨然另一座神砥,微微屈膝,与女神们呼应。三人不时变动姿势,变换表情,或宛转婀娜,或庄重凛然,引着游人与他们合影。只可惜我对希腊神话并不熟悉,不知他们扮演的是谁,于是也提不起劲来拍照。L解释说,临校是出色的艺术设计院校,学生极有创意,常常如此,扮作不同时代主题的人物,娱乐的同时赚些零花,让人羡慕又妒忌。
几乎走出人群时,蓦然回头一看,一个披肩长发穿着黑裙子的女生笼罩在一片昏黄灯光下,面容沉静美丽,线条柔和,只一双眼睛熠熠生辉,衬得旁边几个人影隐隐绰绰若有若无,勾勒出灯火阑珊处的一片温柔景致。不知明年春游时,是否人如旧。
我们沿河慢慢走远,直走入宁静温柔的春夜里。喧闹声渐渐不可闻,夜里的湿气一点点漫上来,微微有春风荡漾,暖暖地包围着我们,手握手走回家去,我们一句话都不忍心说,怕打破那一片寂静朦胧,无边春色。

5/27/2012

黄昏跑步

总爱黄昏跑步,出发时亮堂的天,空气燥热,孩子在广场嬉戏,笑闹声不绝于耳;回家时抬头看天,从右侧清亮的蔚蓝色开始渐渐浓烈,左侧天际压着一线蓝紫,如此依次铺开,晕染过渡,美得不着痕迹。

今日路过一条人家。门前台阶上坐着年轻的女人,雪白的肌肤,身体丰腴。傍晚人迹稀少,只穿着紧身吊带背心和短裤,微微弓着身子,半个胸脯从背心里露出来,肉滚滚的胳膊架在腿上,整个人雪白一片,微微泛着光。茶褐色头发散乱披在肩上,右手夹着支烟,不吸一口,微微低着头,不知目光落在地上还是正在燃烧的香烟,或只是空落落投放,毫不在意。间或抬起头看女儿一眼,小女孩不过四五岁,胡乱穿着粉红色印花裙,推着小车上上下下,衣服也蹭得歪歪扭扭,几缕头发被汗浸湿挂在脸上,玩得不管不顾。

突然之间明白塞姆生太太的吸引力。那种肉欲的美,活色生香,充满了生命力。一道肉汁鲜美的菜,总胜过五彩的蔬菜沙拉,无论人们如何号称热爱惜福养生。

5/24/2012

五日天气

五月十七晴天,烈日炎炎,睁不开眼。熬到黄昏,出门买菜,步行。路过教堂,紫色花束盛开,明日要来拍照。有户人家爬山虎已布满外墙,绿荫灰石壁,稍有留白。

五月十八晴,天色稍暗。正午天阴,太阳隐身,下午天光转亮,微有冷风。室友搬家,依依惜别。


五月十九阴。盛夏远去,春雨欲来。雾蒙蒙天气,北方罕见。房东请人推平门前草坪,郁金香还未盛放,已然身殒;蒲公英飞天。命贱者易活。强极则辱。


五月二十阴。阴云远去,天色傍晚愈亮。晚霞远胜朝霞。图书馆尚未关闭,冷气逼人,疑似冬日。页缘锋利,划破中指,知其为人不喜。知己难求,古今同理。何不取悦自己。



五月二十一。雨。傍晚雨收。推门,土气雨气混杂,空气如盛夏江岸,恍如回到故乡。

5/23/2012

吃在回家路


小学回家有两条道。
出门左转,一路步行40分钟到家。沿路穿过一片桑林,桑树丰收的季节里绿茵茵扑天盖地而来,四下寂静无声,耳边唯有虫鸣咕咕入耳,金灿灿的阳光洒落在肥硕的桑叶上激起一片波光,风刮过林间沙沙作响如同春蚕咬食的声音,那是宁静与喧嚣、孤单和热闹交织而成的世界。从喧腾的校园,走入寂静的桑林,30分钟后走出桑林融入车水马路,如今念起只余一片禅意。我平凡而庸碌的人生一直如那条多年前的回家小道,一片热闹欢腾与一片宁静独居交错出现,只是烟花不常有,独行才是主题。
可我那时候只是个扎着两条紧紧的羊角辫的小姑娘,还要等待二十年才能明白所有的烟花都只能短暂盛放。一路上住过一个又一个城市,遇见一个又一个过客,直到了悟世上最丰硕的美景,属于那些独行在桑叶间绵长小道上,依然领略其美好而不是抱怨孤单寂寞的人时,才发现上天早已揭示一切于我,于那个多年前背着蓝色卡通书包蹦蹦跳跳回家的小女孩,只是我贪嗔痴傻,眷念热闹罢了。
热闹是回家另一条路的代名词。若是出门右转,先路过一片密集的老居民区,穿过菜场,坐三站公交车便到家了。那片老居民区里,道路弯弯曲曲,几十步便是一折,因为布满各式摊点更是狭窄到常常需要侧身才能通过。其中最热闹的摊点是炸串摊。小小的玻璃柜里,素鸡、花干、海带、土豆串堆得高高的,在热油里过一分钟,表面上凸起许多油泡泡来,土豆金黄,素鸡焦黄,花干被斜划几刀,最浅处几乎断裂开来,捞出后刷上红红的辣面酱,撒胡椒粉芝麻粉,香辣得全身毛孔都在吐舌头。
印象中,最初是五角钱三串,小学毕业时涨价为一元钱三串,可是生意仍然好得出奇。一只只小手数出一元的硬币来,伸长了递进玻璃柜,老板先收了谁的钱,谁便可以先吃上嘴,于是争相攀比手长,哪怕比别人多递进两三厘米也值得骄傲。这个价钱后来一直没有再涨,去年回家,去老菜场买炸串回味,还是一个价钱一种做法,时光在那样的老居民区里仿佛凝滞,一模一样的巷道,一模一样的孩子,一模一样的书包,一模一样抻长了肉乎乎的小胳膊,唯恐别人不收钱似的急迫表情,几十年真真如同一晃眼,我几乎以为自己瞪大了眼睛再多看一会儿,就能看见童年的我摇摇摆摆直扑过来。
与炸串争宠最厉害的是贵妃凉皮。粉红色薄薄一张圆形粉皮,抓起一张随意一卷,三五刀切成宽宽几条,拌上豆芽,上浇辣椒酱、陈醋、麻油等调制的酱汁,爽滑麻辣,粉皮顺着舌头滑下喉咙,激起一股酸辣意,粗粗的豆芽脆脆的一咬嘎嘎响,黄绿夹呈,不挂汤汁。一口麻辣凉皮一口清淡豆芽,味蕾被刺激一下又缓一口气,还没喘够气又被刺激地直跳脚,一碗吞下肚,真是酣畅淋漓,一边吐舌头一边直呼过瘾。日后读水浒,我总以小女子心态揣测,那些路林好汉大碗喝酒,一碗端起来咕噜噜灌下,同时酒液肆意地顺着下颌脖颈淌下去,那般热辣辣豪情,与我捧着凉皮狼吞虎咽会不会有一丝一毫的相似呢。
几年后移居北方,有幸吃到北方凉皮。不同于家乡凉皮透明的薄薄一层,滑得直溜手;北方凉皮是白色不透明的,相对较厚而粗糙,与面筋和豆制小方块拌在一起,搭配细细的黄瓜丝,拌当地面酱,夏日里吃起来清爽宜人。可我私心里总是惦念着家乡的味道,每每描述给同伴们听,大伙儿齐瞪眼,不过是凉皮拌豆芽,有什么独特的,气得我张牙舞爪,说不出那般念念不忘到底是为什么。六七岁吃过的食物,八九岁玩闹的同伴,十几岁读过的书,孩子眼里父母的背影,终是世界上最不可言传的个人经历,如同茫茫人海里寻找一个人,其实只是寻找一段相似的味道。

如果接着向前走,便是一爿午餐店,店门口一口深铁锅架在老式煤球炉上,汩汩冒着烟,酸酸辣辣的热气乘着风走街串巷,拐几个弯还能闻到。那是酸辣汤,早晨喝一大碗配个包子,一上午心里都是热乎乎的;中午先喝一碗开胃暖胃,饭菜呈上来一扫而空。家乡的酸辣汤,将豆腐丝、海带丝、笋丝、肉丝熬成一锅,熬久肉丝化开,汤色不再澄清,面上再飘一层蛋花,取深口瓷碗,撒点芫荽屑和麻油,热汤翻滚着浇上去,芫荽的锐气和麻油的浓香被陡然激发,与酸辣味一阵拼杀,直到全进了胃里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五味杂陈才是鲜,如同能用几个形容词概括的人,任他高大全也不敢深交,总得看到他灰色的那一面,心里的石头才可以放下,汤里酸甜苦辣交融一体不分彼此,咂咂嘴才迸出一个好字。
从一家吃到另一家,兜兜转转直到口袋里再也没有钱,于我而言是家常便饭。往往走到公交车站,已经买不起一张车票,于是只好步行回家。每周的最后三两日更是囊中羞涩。直到四年级的时候,班上有两位女生与我同路。X与我家只相距几栋楼,父母熟识,胖乎乎一个小姑娘,沉静美丽,一直与我同路回家;L是干瘦的女生,皮肤黝黑性格爽朗,至今仍记得她咧开嘴大笑,浑不似女孩子,家住在学校与我家的路程一半处,彼此难得同行,并不熟悉。有一日瓢泼大雨,我忘带雨伞,得知X有一把伞,便约好像往常一样一起回家,可惜一放学就突然找不到她的踪影。我呆呆站在校门口的屋檐下进退两难,L撑着大伞走过来邀我同行,到家后将伞借于我走完后半程路。从此与X慢慢疏远,至今仍是点头之交。多年后无意中读到白首如新,倾盖如故,才知世上真言,古人早已说尽。只叹人生总是老得太快,聪明得太迟。上帝掷筛子,于是陌生人走到了一起;可是缘分有多远,岂是可以预料,也许只是延续到上帝另掷一次为止的光阴,或长或短。
幸运的是,终有家在前方,路的终点。

5/22/2012

小学早点记


小学坐校车上学,父母总是早早起床为我准备早点,坐上车的时候已经是圆鼓鼓的肚皮了。那时候天真无邪,最大的烦恼就是不知如何在从家到学校的短短十五分钟车程中尽快地饿下来,只恨自己没有第二个胃,在学校门口的早点摊前进退两难。于是在校车里前蹦后跳,不断打闹,满车的人都在烦恼,这孩子怎么这么疯。真是冤枉,我只是想快快饿一些。
下车走到小学只需短短十分钟,但这十分钟的路铺满各式早点摊,是我所有痛苦纠结的发源地。一下车迎接我们的是浓郁的锅贴香。店门口红旺旺的炉火上坐着油亮的大铁圆盘,五六十只锅贴在铁盘上吱吱作响。锅贴上炉时,白白的皮,中间捏紧,两头张着小嘴吐气;几秒钟后底部转为金黄色,淡淡的焦香已经引得我们一群小学生盯住不放;再过一会儿,锅贴底部半黑半黄,上部都烤成油汪汪的亮金色,烤肉馅的味道已经让人流口水。一只只小帆船即将出锅,我们赶紧掏出可怜兮兮的一点零花钱,抢着交到老板手里,一块钱换八只锅贴。有时候几只锅贴舍不得分离,底部交连,我总是偷偷期盼老板偷懒,干脆将两只算作一只,可惜老板的小铲子一切下去,两只就乖乖地分开了,恨得我对那只万恶的小铁铲满心怒火。刚出炉的锅贴一口咬下去,表皮筋道馅料甜美,可那都比不了肉汁又烫又鲜,从两端的小口里溢出来,让人不敢开口,只怕一开口那股鲜味就飞走了。
那家店里还有汤包馄饨素面等传统早点,但是我们干瘪瘪的钱袋一样都买不起,于是相约着谁也不进去,客从门前过,只带走一袋锅贴。要是有哪位小朋友,当天家里来不及做早点,大人会给上两三块钱,这时候他就可以雄赳赳气昂昂迈进店里去,寻个位子坐下,仔细研究一番点餐台背后墙上贴着的菜单,小大人一般报出两个让我们眼红的早点名。他若是请我们进去分一口,便是我们的民族英雄;若是一个人吃独食,那一整天里谁都不要睬他。不过这样破坏集体团结的事情总是少之又少,我也几乎不再记得素面的美味了。
直到多年以后只身去上海,住处不远是功德林老店,早晨走几步进去点一碗素面。牙白细瓷深碗,墨黑木筷,爽滑细面,青菜双菇,甜而不腻,都是人人称赞的好味道。可是那都比不了记忆里人头嘈杂的小饭店,油腻腻的木桌,磕破一角的大白碗,清汤素面,青葱芫荽浮动,烟气缭绕中,身边小朋友递来一双黄木筷。
若是谁熬得过锅贴的诱惑,那么他便可以在饭团摊前收获一众妒忌的目光。莹白饱满的新蒸糯米饭摊开,铺上两勺红豆沙或者酸豆角或者素菜,再揉成白白胖胖的一团,甜甜咸咸,直让人欲罢不能。父母们总是对我们的怪口味皱眉头,如今连我自己都不太明白,它为什么是我零花钱一大杀手,可那时候真觉得人间美味不过如此,连糯米饭都是香喷喷的,吃一团饭团于是一上午都醉在蒸腾的糯米香里。
最可怜的是校门前的烤山芋。我们的点点零钱已经在十分钟的上学路上被搜刮干净,等到风中飘来烤山芋的馥郁气息,眼前不自觉勾勒出烤焦的山芋皮上粘附的那一层暗黄,细腻香甜半软半焦,撕下来时还印着丝丝纹路,连带那黑铁皮桶和深深碳香都变身为机器猫的宝袋,藏着小小世界里至极的诱惑。我们把零钱凑到一起,小声问老板最小的烤山芋有多少钱,如果足够幸运,捧回一只,几个人立刻抢着上课铃响前的最后几分钟瓜分殆尽,一两分钟时间,尖头尖脑的山芋变身为一溜干干净净的山芋皮,我们吐着还在发烫的舌头奔进校门。
如今那家锅贴店早已关门大吉,换做金壁辉煌的酒楼,曾经载着糯米饭走街串巷的自行车早已锈迹斑斑,不知在哪家民楼的拐角处睡大觉,一度遍布街头巷尾的烤山芋筒也消失得干干净净,好像他们从未来过这座小城。也许正因为这些不可追,记忆中的早点更加富于诱惑,在一遍遍的追忆里越来越美好,如同所有曾经拥有再难相遇的人事。

5/21/2012

家乡的茶


每年这个时节,我一日里总要翻两遍邮箱,期待家乡包裹的接收通知。每当清明谷雨,新茶上市,父亲会赶忙选择几种打包,再取出一些家中干货,用团团衣服毛巾包裹,在箱子上下铺书缓冲,密密封箱寄给远方的女儿。于是每年拆开包裹的时候,取出书本取出衣服一层层剥开花枝,接近花心处的茶叶,如同接近一年的清净美好。
母亲的老家在江南盛产茶叶的省份,于是有记忆以来,那里出产的茶叶总会源源不断地出现在家中,直至如今。在家时每天早晨起床,最大的动力便是抢到头道茶。入口瞬间的苦味后,独属于茶的厚重滋味缓缓袭来,刺激每条神经每个毛孔,让他们一起闭眼深呼吸,如同庄重的仪式。一道苦,二道涩,三道喝不得。小时候,父亲总是笑嘻嘻骗我喝第三道茶,只肯告诉我口诀的前两句,那些傻乎乎的时候啊,不知错过了多少苦涩美味。
家乡的茶,几乎占了十大名茶的半壁江山,可惜茶不比酒,终是怕了巷子深,大部分都鲜为人知。最有名的当属黄山毛峰。取细细嫩嫩一小撮重开,茶汤透出浅浅一层淡黄色,叶子缓缓伸展开,似黄似绿,在湖底悠游嬉戏。毛峰茶味并不浓郁持久,头道茶清香袭人,但三道已经淡至无味。
最深藏不为人知的当属太平猴魁。猴魁最易错过的美人,还没见到美人脸,先看到一双大脚呼啦啦露出来,吓跑一大半客人;猴魁叶子青绿扁平硕大,杂乱堆积着好像一堆杂草,谁能知道她冲泡后露出真面目的天香国色呢?太平猴魁泡出的茶,茶色碧清澄澈,一片清静,茶叶尽情舒展有幽光。不用精细茶具,无须正经危坐,冬日里日光透过窗子照进来,捧着再普通不过的透明无色深口玻璃杯,看着三五片茶叶竖立在碧波中,上下沉浮,好像小孩子跳上了蹦蹦床,起起落落,自有一番活泼情态,鲜活气息。
可惜世道不公,我最爱的猴魁成名多年,无人问津;雾里青不过出道两三年,就当仁不让博得最金贵身家奖。这种茶是什么时候出名的呢?多少年来从未提老家的人提过。近年第一次见,便是一罐一两千的售价。第二次见,在一年以后,价格涨至两三千,近乎翻倍。雾里青的茶罐是传统青花,从盖扭开始,盖身、罐井、双耳、罐身直至罐底,错落分布多种传统纹路,寓意丰厚。我虽然每每腹诽雾里青竟然凌驾在我的亲亲爱人猴魁之上,可是喝完后还是珍而重之地将茶罐保存,摆在案头。
雾里青是新时代的选秀赢家,泡开后茶汤浅淡中隐隐透出黄色,小叶子青绿可爱,茶味鲜香纯正,连头道茶都没有深重苦味。可我是不懂欣赏的俗人,只为了那苦和涩着迷,苦涩后清香反扑而来,势不可挡,才是我的最爱。如雾里青这般端正规矩不苦不涩,反而难以得我欢心。
古人说,茶不移本,植必生子。于是成婚以茶为礼,取意不移志。如果说黄山毛峰是大家闺秀,宜家宜室,端庄沉蕴;太平猴魁是俏皮灵动的美人,吓走一半客人才肯让留下的人一睹真面目;雾里青是华衣靓服包装下的美人儿,不失望难惊喜;那么小家碧玉又是谁呢?六安瓜片,祁门红茶,屯溪绿茶,各有各的美丽动人之初。他们花心深藏,少为人知,让人扼腕。
今年收到的茶叶又是哪一种呢?父亲的重重包裹,何时才能到呢?我暗暗期盼,愿今年茶乡丰收,茶叶鲜美,但愿人长久,千里共茶香。

老家的早点

那是我父亲的家乡。南方沿江一座破败的小城,历史上颇有可圈可点之处,可是于我而言,拂去历史厚重的尘埃,在漫天灰尘里呛得一个喷嚏接着一个喷嚏,并不是一件有趣的事情。童年的时候,春节前后会被大人牵着去玩一周,再长大一些,就不愿意回去了。读书的城市新鲜有趣的事物太多,相形之下,老家就像是一副旧鞋垫,土里土气,不愿示人,更不愿有什么瓜葛。直到有一天路走得远了,才想起鞋垫的舒适,如同我在此地,每每想起老家,都是无限怀念。


那实在都是些太过久远的记忆,断简残篇,不如就从早点说起。爷爷的房子在闹市区,走出院子不远就是一条街的小吃店,店主都是些老人,多年下来与爷爷奶奶已经熟识。早上五六点,他们都开门卖早点,小城市一天最热闹的时候即将开始。我总要睡到八点,才迷迷糊糊醒来,揉揉眼睛,在懒觉和馄饨粢糕的诱惑中辗转反侧好一会,才认命地起床穿衣。等我收拾妥当,爷爷奶奶早已经吃过早饭,开始浇花看报。
那时候七八岁,扎着两条小辫子,爷爷牵着我的手去早点街。前三家有豆浆油条豆腐脑,我都不喜欢,一个劲地向前冲。总要冲到街中心,有一家密密麻麻坐满了人,若有若无的香气飘来飘去,风也吹不散,我才肯停下来。店门口一口深锅,沸水翻滚,老板娘在左边案台上,手脚麻利的捏馄饨,取方方一张薄皮,舀馅封口再对捏,一气呵成,我那时候站在门口傻傻看着,不过一刻钟工夫,大圆竹筛上便是密密的小馄饨了。门口的右侧也是一口锅,略微浅些,老板正忙着拾掇预备好的手擀面,一溜儿排开的大花瓷碗里,碗底洒一点麻油、葱末和芫荽叶。水翻滚起来,他忙不迭地把手擀面一匝一匝扔进去,捞出来,再捞一勺汤,热汤与香油碰撞,漫天雾气里香味摹得浓郁起来,让人情不自禁地闭眼深吸一口气。
我在门口呼吸着久久不遇的香气,小小沉醉一番,爷爷从气喘吁吁赶上来。老板娘一抬头,热热闹闹打个招呼,听爷爷说一声一碗小馄饨,大声应一句好,便又开始忙活起来。熟门熟路进去,门里四五张大方桌,每张围着四条长凳,木桌木凳,深褐色散布着或深或浅的纹路,边角处略有些碰撞留下的划痕。都是些老人们,一边坐一边聊,看我们进来,纷纷挪挪位子挪挪碗,“这是您孙女啊,回来过年的?”“是啊。你大儿子今年回来了么?”“还没呢,过两天。”我两只胳膊平平地压在桌子上,双手叠在一起,小脑袋压在双手上一点一点,等着馄饨上桌。
一碗馄饨,鲜香四溢。家乡的小馄饨,一碗里能盛二十颗,捏得紧实,沸水里翻滚一会儿,只略略抻个懒腰松松筋骨,便要成为盘中餐了。心里只有一点点肉馅,一口咬下去全是皮,可我小时候最爱吃馄饨皮,薄滑细腻,浸了肉馅和汤料的味道,顺着舌头喉咙滑下去,满嘴热腾腾的仙气。我曾经突发奇想,不知道一碗全是馄饨皮会是什么味道,一定比所有的面食加起来还要好吃。猪八戒吃人参果一般,我迫不及待一颗颗吞下馄饨,不一会儿,便只剩一碗汤了。汤里飘着翠绿色芫荽叶,粉色小虾米,黑色紫菜悠悠地绕着她们起舞,在深口白瓷碗里一起跳着最后的探戈;那是再普通不过的家常瓷器,白底上浅浅花纹,红绿交织,鱼虫对舞,白瓷勺在碗里一划,小小一双手托起碗来,捧到鼻子底下,一骨溜儿灌下肚去,于是一上午整个人都暖融融的,沉浸在江南小城的湿润空气和轻盈鲜香里。那是我后来日思夜想而不可得的家乡的味道,与青绿的莲蓬头、脆脆的莲子、浓厚深蕴的深罐鸡汤一起筑成离心最近的那根肋骨。
可当时伸出手背擦擦嘴,我忙不迭的出门去,走不了三步又饿了。那是粢糕的味道。噼啪作响的沸油中,一块块金灿灿的粢糕被捞出来,浓重焦香风送十里。后来思念已极的日子里,我也曾自己动手,煮糯米饭,压实,冷冻,切块,油炸,却再也不是记忆中的美味。那种一只纸袋包三块刚出锅的粢糕的冬日里,油透过薄薄地纸壁渗出,我的指尖被烫得发红,不成调地在纸袋边缘各处跳跃。将一块粢糕挪出头来,一口咬下去,糕壁焦脆噶蹦噶蹦响,内层柔软粘腻蕴藉米香,外壁映着金黄的太阳璀璨耀眼,内里绵绵白白热腾腾雾气缭绕。那是不会再有的,世俗落后与热闹喧腾交织的味道。最普通的莹白米粒里蕴藏着最温暖的记忆。他们是冬日的阳光,倏忽即逝,但是冬天里晒过被子的人都知道,那片温暖被被子藏了起来,晚上钻进去,被子蓬松着呵出一股股热气,于是一个冬天都是好眠。
还有那咕咕叫的高高蒸阁里,有的藏着烧麦,粘粘的,有点咸有点油,齿颊留香;有的藏着汤包,只敢用筷子稍稍拨弄,进了嘴里才敢咬,一咬一包汤,舌头被烫得乱窜,可下次还要这样吃,屡教不改。
我已经记不清家乡有哪些名人,哪些景点,记不清老房子在哪条街哪个门牌号,记不清那做馄饨的夫妻俩都叫什么名字,记不清街道的颜色城市的模样。留在记忆力的,只有味道。各式各样的味道。大年初一清晨出门,脚踩着满地红红的碎鞭炮屑,深吸一口气,江南湿润烟雨,浓烈未散的一夜爆竹火药香,松枝经冬雪的凛冽之气,馄饨粢糕麻团的早点甜香,早早开始备正午大餐的人家窗户里,飘荡出浓厚的高汤味,家家户户屋檐下挂着的咸鱼咸肉咸鸭,一滴滴油滴下来散发出厚重咸香。无可复制的家乡的味道,不可取代的团圆的味道,逐渐死去消失的小城市宁静平淡缓慢悠长的味道,踏实的生活的味道,终于在我不断飘泊的岁月里积淀为沉香,历久而弥香。

5/19/2012

菜的真实味道

故事从豆腐开始。从黄豆做出豆腐已有两千年历史,千年里,豆腐块,豆腐脑,豆腐果,毛豆腐,干丝,从南到北,不同的水土气候养出不同的豆腐文化。徽州湿润的气候里毛豆腐欢快地生长着,扬州人一把刀一块豆腐一碗水,便是名扬天下的干丝。鲁迅笔下的豆腐西施,却不是那么美丽快乐,大女儿接过母亲的后厨房,便接过了家庭的重担,饭桌上菜凉了人散了,她才赶来吃饭。妹妹对着镜头说,我只希望她不要和妈妈一样,以后都整天埋在豆腐里。粗糙的皮肤,日日埋首于几平方米大的毛豆腐坊,一个十几二十岁的女孩子就这样支持着全家,一辈子。
云南。吃一颗豆腐,投一颗玉米,客人走的时候,数玉米计价钱。小时候父亲说起他年轻时的故事,当地少数民族烤羊肉串,每吃一串发一颗豆子,最后数豆子算钱。当地人没有那么多心思,一直都这么过日子,外地人吃着吃着,就把那些豆子吞下去几粒,占便宜不亦乐乎,终于有一天一个人偷吃豆子被逮住,打断了腿。淳朴与彪悍,镜子的两面。
锡林郭勒草原。当家的女人拽走小牛犊,挤奶,牛奶发酵,乳清分离,炉上加热至粘稠,装木盒,一步步做下来,好不容易才得到新鲜奶豆腐。第一口新鲜奶豆腐献给爷爷,老人家一口吞下去满脸的皱纹都开心得挤到一起。奶豆腐风干,得到工整的硬质奶豆腐块,切片,便是牧民的主食。几块奶豆腐,一碗油茶,一个壮年小伙子放牧一上午都不会饿。
而在北京的蒙古餐厅,追求草原粗犷的生活方式的食客们首选是烤羊背。一批批硕大羊背被捆扎火烤,连绵不绝地端上餐桌。他们知不知道,他们所追求的草原生活里,牛羊是牧人生命的一部分,是家庭的重大财产,肉类奢侈昂贵,常年累月里奶制品才是主食。
泡菜。大白菜挑选叶嫩心紧的品种,夏日头伏种下,收获后对半切,深缸里用盐脱水。抹辣椒,半个月后入菜窖,经过乳酸发酵变成泡菜。节日里男人们吆喝着砸下木棰,锤打糯米饭做打糕;女人们团团围在另一处,将红艳艳的辣椒酱抹在青翠的大白菜上。于是泡菜的味道就不再仅仅是饭桌上的一小碟菜,而是记忆深处男人的集体吆喝女人的环坐闲话。
岁月越久,味道越浓,说的不只是泡菜。故事的最后,金姬顺回到济南的家中,冰箱门拉开,密密麻麻叠着保险盒,盒子里都是家乡带来的味道,她开始第一次亲手做泡菜。不全是为了食物的味道。每一个在大洋彼岸的人都知道那是为了什么。
湘西苗家腌鱼。放养的鲤鱼,因为爱吃禾花而得名禾花鱼。糯米炒熟,新鲜红辣椒剁碎,与生姜,山奈,木姜子,盐,拌在碗里作调料。鱼肚子塞满调料,在木桶里重重压紧。一个月后,开桶食用。这个故事从苗家女儿披挂上重重银项圈,银手链,银戒指开始,银铃响声贯穿禾花鱼腌制的整个过程。一方水土,一方人,一方食物,一方生活,都是不可复制的。
苗家腌肉。肉上涂盐腌制,再用自家酿的米酒融掉盐,蜡制好的肉炉烟熏烤,炉上不断加茶果,于是熏出来的腊肉会有特殊香味。腊肉食用前,炭火烧皮,淘米水洗净。切薄片,透明的淡黄色,亮铮铮。这个腌肉的苗家女孩,小时候读书要起很早很早,因为学校在很远之外。母亲送她上学,走到半路上天亮了,于是母亲回家干活,她自己一个人向前走。读书这么辛苦,生活里连摩托车都是很舒服的值得自豪的交通工具,可是她说,天是越走越亮的。
那些看似最普通的菜,和制作他们的人,才能带来最深的感动。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是他们还原了生活的本质。

5/18/2012

一粥一饭里的朴素虔诚

《舌尖上的中国》第一集述说来之不易的菜中原料的故事,第二集述说五谷杂粮粒粒皆辛苦。本是美食的节目,两个小时看过,记得的不仅仅是那些大锅里热腾腾的饭菜,还有他们背后那些眼泪心酸,和乐观积极融为一体,让人五味杂陈。
故事从松茸开始。年轻的少数民族女孩陪着母亲,天不亮就离开村子到二十里外的原始森林里挖松茸,因为家家户户都是如此,起得迟了,就什么都没有了。辛苦挖出来的松茸,在原产地就分为几十个品级,八十元一只,不足几个小时,出现在餐厅的后厨房,就是十倍价格。当地人收获的是什么呢,小女孩脸蛋冻得红扑扑,担忧地说,我真担心妈妈一个人来挖松茸,有一天倒在山上下不来。等级制严格的市场,和看不见的底层家庭里母女的担忧。
冬笋。柳州挖笋人家,将自家挖出来的冬笋切块,与咸肉翻炒,加入高汤炖煮,就是一锅鲜香扑鼻的腌笃鲜。其实这道菜可以用价格仅仅为柳州冬笋二十分之一的春笋来作原料,但是这户人家推冬笋入锅的浑不在意,突然让人觉得感动,每一锅菜里都是自家人十足十的心意。
邓诺盐。儿子在父亲的指导下胭脂邓诺火腿,完工后白亮亮的粗盐颗粒撒了一地。年迈的父亲蹲下身子,将盐聚拢小心收拢起来,一言一行里延续的,都是千年来对盐,或者说,对日常生活中一点一滴的珍惜。对于他毫不在意的儿子,对于今天三五元就可以从超市买一瓶盐回家的我,这样的珍重恐怕再难寻。
藕。安徽无为老家的几个年轻人,一年有七个月在外挖藕,换取家人的生存读书机会。要小心撬出完完整整的一条藕,拨开厚泥层,每一步靠人工,才能保证没有淤泥进入藕内。想起暑假回家,我嚷着要吃莲藕,母亲嘱咐我只能买那些两端都有完整藕节的藕断,那时候并不知道,三五块钱的背后,是这样辛辛苦苦的力气活。然而面对镜头,他们自豪地说,环境越是恶劣,回报越是丰厚。他们又能比我们大多少岁呢?生活于一些人总是很简单,与另一些人总是那么难。
南方海岸线。镜头一一扫过最后五个懂得高跷捕鱼的人,在他们之后,这一传统的捕鱼技巧将成为民俗展示项目,抑或只是民俗博物馆里的一幅图。他们的脸孔,或年轻,或苍老,都是一样不知所措。古老的技术,古老的生活方式,古老的文明,总在不经意间一点点消失,无可挽回。
粽子。煮熟后荷叶慢慢揭开,米粒粘粘腻腻不愿与叶子分离,好像藕,一口咬下去藕断丝连。小时候家里的粽子,都是用这样的糯米和新鲜粽叶,一点都不偷工减料,剥开的过程就是一种享受,更不用提满口糯香。即使没有任何馅料都是美味,更不用提蛋黄或者咸肉的油脂浸透米粒,亮闪闪香喷喷。
脚板年糕。三个一层累起来,亮晶晶的闪着光,点上红点好像一双眼睛,天真有童趣。
艾草团。亲手揉的面,亲手蒸的艾草,搅在一起,亲手锤打出柔韧劲道的艾草糯米团,全家人手抓来吃,一吃一手绿幽幽。脸上嘴唇边都染着绿色。还有老奶奶吃得开心,咧开嘴大笑,两颗假牙都闪着光,只让人觉得亲切。清香的艾草味,从此驻入记忆深处,以后长久的年月里每次想起,都是全家团圆的味道。
陕北的米。金黄色的小麦加工而来,最后堆在筛子上成一个小山坡,每一粒都白净饱满。还有面。当地人亲手捏成黄馍馍,做成饼,摊成粉皮,捏成各种精致的形状。
五谷杂粮,盛在普普通通的花瓷碗里,就是一个个朴素而虔诚的故事。
蓝天日暖玉生烟。一粥一饭都是这样的故事。

5/17/2012

三篇日记,写在分手纪念日

2009年5月14日                  星期四                         晴
今日阳光毒辣。走出火车站的一刹那, 一片光迎面袭来,只觉得走入一片白茫茫天地,所有声音蓦得隐去,只留一片寂静无声。我在这无声天地里闭上眼睛,一步都不愿意迈动,每寸骨头都是僵的,阳光灼烧皮肤滋滋响,几乎要冒出烟来,我却觉得又冷又饿。小说里总是写,在车站泪雨滂沱,可是我直到现在还是掉不下一滴眼泪来;歌词里总是唱,分手总在下雨天,可是你看艳阳高照。有什么不是在骗人。
回家煮白粥。粥在炉火上翻滚,一室米香,我坐在餐桌旁边什么都不做。好像要将过往重温,其实却什么都没有想,一片空白。粥煮好盛碗,拿勺子拨弄,热气翻滚模糊了眼镜。我慢腾腾地伸手去抹镜片,却怎么都看不清晰。原来不是热气模糊了镜片,是眼泪模糊了眼睛。如果你还在,会不会笑我反射弧太长。我几乎可以看见你的笑,耳边却没有你的声音。
2010年5月14日                  星期五                        雨
今天雷雨交加。真奇怪,去年五月与你分别,日日都是晴空万里,今年五月我已远在千里之外,与你相逢无期,却日日大雨滂沱,原来老天爷的反射弧比我还长。以后再也不准你笑我。
刚刚去咖啡店写作业,旁边的座位上是一个高挺鼻梁深眼眶的男生,不苟言笑,跟你长得真象,我痴痴看他好久。他真大方,发现后索性搬过来坐,与我说话,我故意闹好几个笑话,看他努力想忍住笑又忍不住的样子,嘴角压抑不住地翘起来,眼珠子都要瞪突出来,跟你一样的粗眉毛一抖一抖,天可怜见,他连笑起来都与你一样。我光明正大看他半个小时,几乎要伸手摸一摸他的眉毛,可我又不敢,这场景美得像做梦,我怕一触碰到他你就不见了。最后只好仓皇而逃。真该要来他的电话,以后便可常常见你。
你记不记得今天是什么日子?到今天分手一周年。我给你写了一年的日记,可你一篇也读不到。你会不会后悔。
2012年5月16日                   星期三                   多云转雨
这边的春天来得真晚,五月中旬才暖和起来,叶子等得不耐烦一夜就绿了。家门前众星拱月,三朵郁金香花骨朵羞怯地站在一片金黄色蒲公英中间,娇艳的桃红色,只有花瓣边缘浅淡的一圈白,花心深藏,不为人知。蒲公英像是热情大方的酒家女,放眼望去,家门前和学校的草坪上都是他们的笑脸,穿着黄裙子白裙子在风中飘,于是绿草地也生动起来。
前天学校有场露天音乐会,刚考完试的本科生把架子鼓都搬出来,各种说不名字的乐器散了一地,一群人摇头晃脑,跟着音乐一起唱起来,震天动地。最后有人搬来了几座非洲鼓,声音沉闷中带着股豪气,肃穆山河与日常闲趣就这样融为一体,悠扬的歌声在午后盘旋,绕梁三匝,久久不散。在那朴素而悠长的音乐里,天地都开阔起来,扫扫肩膀,连所有日常的烦心事都被扫去,只留一片澄净。最后他们招招手,我踢掉高跟鞋,拉着L上场和一群人跳起舞来。谁也不会跳非洲舞,左踢踢又踢踢,摇头摆尾,绕着那群伴奏的人转圈圈,都是自得其乐。日薄西山才舍得回家。
我从来没有想到有一天,会忘了与你的分手纪念日。

5/15/2012

等待有一日,再将他想起


今日打扫卫生,抹布擦过秘书柜的中层,一堆碎片轻飘飘地飞舞起来,铺了满地。我好奇地将他们收拢,原来是剪碎的旧照片,蓝蓝白白,切断的裙脚,破碎的脸,已经不知道如何拼凑回原状;我抽出躺在他们原来栖息地处的红色皮面小手册,拂去厚厚一层灰,原来是四年前的日记本,只有开始二三十页是我的涂鸦,墨水颜色已经慢慢淡去。
那些几年前最隐晦的心底事,恨不得上一把锁封入箱子再赛入床底,如今却躺在人人触手可及之处,无人问津。如同少女时代所有惊天动地的故事,揣在心里砰砰跳, 压抑在心底不敢与人说,甚至害怕只要一抬头就让别人从眼神里看了去,经年之后只觉得是天底下最乏善可陈的往事,若是一不小心说出来,还要惴惴不安地看看听众的脸色,生怕听到一句,这么俗套的故事有什么可说。
在那些年里,我又有哪些俗套的故事呢?翻开最后一篇日记,连自己都微微笑起来。都是他的名字。原来我曾经诅咒发誓要将他彻底忘记,于是将qqmsn卸载,将他的手机号删去,将自己的第一个博客彻底删除,将写给他的手信撕碎,将合影剪破,将碎片通通扔进垃圾箱。一页页向前翻,尘封往事一一浮现,可又如此疏离,我看着自己的故事,也如同看着戏台上他人的表演。台上的人泪如雨下,台下的人不禁诧异问道,这有什么可哭。我剪掉最后一张合照,竟如同切下自己的肌肤,不敢睁开眼看看有没有流血;我握着一把碎片,却觉得是世界上最珍贵的宝藏,即使残缺不全也不能舍弃,一边唾弃自己,一边恨恨地将他们留下,与最后几页日记一起,好像留住他们就可以留住时光。谁能想到,此刻我一股脑将这些已无法复原的碎片扔进垃圾箱,暗暗骂自己任性,珍贵的青春痕迹,怎么竟因为一个注定要忘记的人而亲手破坏殆尽呢。
那陈旧的日记本如同拉开帷幕上演第一幕剧,我竟对自己演出的第二幕第三幕好奇起来,于是打开箱子,翻出前两年的日记本,寻觅蛛丝马迹。第二年的那个月,我在日记本里欣慰地对自己说,我不恨他,不怨他,不再常常想起他。我克制住所有的冲动,不与任何人提起他的名字;不小心听人说起,我终于可以装作漫不经心的样子,好像那真的只是个老朋友。 可我还想再见他一面,问问他过得好么,人生至此,是不是志得意满。我终于明白他是我必须走过的路,路过的人,前路上早已埋好的石头;被绊一跤,揉揉膝盖,扫扫灰尘,终要独自一人继续前行。那一日我足足写满三面纸,却唯独不再对自己说,我要将他忘记,因为他已不是在我心里深深扎下的一根针。
然后呢,去年的那个月我又做了什么?我将去年的日记本从头翻到尾,那一个月竟然没有一篇日记。我不再需要忘记他,因为不会再记起;我不再想见他一面,因为他已于我无关;我不再冲动无须克制,因为他已不再是我情绪的催化剂;我已不需为膝盖的青肿懊恼,因为那些青肿早已消去。如同今日,如果不是无意打翻这些零碎的合影残片,我不会记得自己曾经如此痴傻,为一个闭上眼已不再能将他清晰勾勒的人。
如果可以回到过去,我会握住时间那端自己的手,告诉那个无助的我,无须如此努力忘却任何人。他的好,他的坏,他予我的欢笑与泪水,都是自己最美丽青春的衬景,弥足珍贵。
然而此刻,我只能等待,等待有一日再将他清晰想起。等到有一日我白发苍苍,坐在摇椅上晃荡,抚着孙子头上竖着的两撮毛,摸出字迹黯淡模糊不清的陈年日记本,闲话几十年前曾经遇见并且共同走过一段路的男生,希望那时候我还能记起他的名字和容貌。

5/12/2012

胡兰成文字世界的妙相


胡兰成的文字,不是美丽,不是深刻,不是亮出一片赤子之心,不是展露渊博学识。他的文字自有妙相。
鲁迅的文章,让人想到“生年不满百,常怀千岁忧”,每一页纸每一个字都是沉甸甸的。而胡兰成的文字,让人想到“江南可采莲,莲叶何田田。鱼戏莲叶间,鱼戏莲叶东,鱼戏莲叶西,鱼戏莲叶南,鱼戏莲叶北。”一派烂漫,却不是天真。
很多人的文章,让人想到他读过那么多的书,研究过那么多学问,于是可以旁征博引,纵贯古今,如同郭沫若,让人明白“知”这个字;而胡兰成让人想到“识”,是衣食住行天地万物教与人学问,平常人的一言一行都与古书上的字对映,人并不一定要读书才能识理的。
他写清平的世道,用的例子是国共对峙的时期里的寻常巷陌。日本投降后胡逃亡到温州,张爱玲从上海走金华来看他。俩人看街边工厂女工织布,张用一句话纪录:香稻啄余鹦鹉粒,碧梧栖老凤凰枝。战争与战争之间的那点空隙,也有这样的器物美好。如今读来,不觉得是因为美才好,而更像是他对于一个清平世界的渴求了。在定居海外的日子里,他一遍遍回想曾经,那些逃亡路上的担惊受怕都隐去了,只留下岁月如歌,连织布机的响声都像是乐章。这样的人世,喜气与凄凉并存,如释迦的佛法。他的文字,也是这样喜气与凄凉并存的。
他的文字不严密也不正经,几千年的历史写来好像小孩子涂鸦,涂的时候是严肃认真的,涂完了再看却是笑嘻嘻地随便看随便说,历史上再大的波折也可以小得像过家家酒,村子里吃饭时几个手艺人的座次这样小的事情,也可以大得像是千年文明的传承。他对比圣教量与因明,说圣教量中有些话是正经的,有些话是说来玩玩的,因此才有了人世的风光。像春江水暖鸭先知,不说鹅先知等等,中间有一种漏洞,也就是这种漏洞才有了言语嬉笑的美丽。而他的文章也有这种时而正经时而只是看似正经的风光。
涂鸦自有涂鸦的好看。他从人类初诞生写到蚩尤黄帝,写到夏商周秦汉文明,都是没有什么考据的,把神话也写作真实的一部分,读史就如同吴季札读乐而知史知天下,若是让历史学者们来看,怕是要被嗤笑的。可天底下哪里有那么多是非对错黑白分明呢?从万卷书里读到的,从万里路上看到的,都不过是解珮暂酬交甫意罢了,个人自有个人的解读,于古人都是无干的。“我与世人亦是这样的无事,而人们亦从我无所获得。”读史如读人世。
他写写古史,又穿插现实,这样涂来涂去,最后浮现出平人之礼。他去历史的长河里淘一淘,淘出来平凡人家儿女的相亲相爱。爱一个人,不是因为他学识渊博,家世尊贵,长相英俊,品德完美,成就恢宏,而是先如对待一个普通朋友一样尊敬尊重,然后才识得他一点一滴的好,看重这些好,包容其他缺陷。那些缺点不是看不到,也不需要遮掩,不过一笑而过,关起门来,还是和和美美的好日子。几千年的历史就如同这小儿女关起门来过日子的清爽美丽。好像诗经,读起来既是史也是诗,既可以一本正经地读,也可以织布牧羊的时候拿来传唱,历史原就是这样亲近的,哪里用得着去敲乌龟壳呢?历史这样亲近,千年以前与眼前的风景竟可以重叠,就是因为有这平人之礼为脉络。连夫妻君臣之间都是一样的。平人之礼用于夫妻,于是夫妻是敌体而非一体的,用于君臣,于是君臣不合则去。
于我看来,除了三国这样的乱世之外,真正的和平时期, 这种风骨,在西汉还勉强有,李陵就有这样的风采,往后更多的不过是对帝王的奴颜悲膝罢了。有人说崖山之后无中国,只怕崖山之前,纵然有国,却是没有人的。那国不过是一家圈养的宠物罢了,让生则生,让死则死,没有不合则去可言。
而胡兰成真是贪心,竟然眷恋着这样的平人之礼组成的一个安静美好的世界,各物有各物的位分,各人有各人的位分,各自平等自在地活在一个光明世界里,印证着李冶笔下的至高至明至亲至疏。这种美好,如同兼爱博爱,慈悲残忍于一体,没有多余的情爱,他想活在这样一个世界里,甚至不仅仅是想,而真的付诸于现实了,所以才有他和张爱玲的故事,无情而动人。
多年前读到胡兰成张爱玲签下的婚书,“胡兰成张爱玲签订终身,结为夫妇,愿使岁月静好,现世安稳”,我一直误以为后两句是张爱玲所写。后来又听说他们故事的始终,想想那句话,多么可笑。等到终于读到胡兰成,才觉得这两个人,我原来没有一个真正读明白过,不过道听途说,再代入三流言情片的剧情,便以为是明白了。现在想想,这份“静好安稳”,真是一个梦啊,而他们的婚书,原来竟是签在梦里的。
张爱玲写下前两句,于是她追到温州,失望而归,断情前连钱一并还清,端得是自尊自爱的好女子;但是胡兰成懂她,她却是不懂胡兰成的。或者说,她直到最后才懂得了,那时候已经太迟,付出的感情已经追不回了。
胡兰成写下后两句。所谓静好,是因为不爱,成于不爱的。如他眼中的天下文明,像《礼运》里写的,成就于“天不爱其道,地不爱其宝,人不爱其情,故天降甘泉,地出醴泉,山出器车,河出马图。”不是因为天地爱人才给人这些好,而是因为天地无情无爱,所以才拿出这些与人分享罢了。宁静岁月,是不争不抢;宁静的情爱,是无牵无挂。
他笔下的人世、历史、礼仪和情爱,都是这样的无牵无挂。他这一生,也有争过抢过努力过,用过心费过神,只是费尽心思却毫无所得,于是把那些争抢都看轻看淡了,于是晚年他说事物的好,说的是清洁,是不争,温顺婉然,万物自然而然的生发,自然而然的死去,没有人力的征服和强迫,这便是他眼中的清平世界,是“现世安稳”了。连他笔下的夫妻,都是齐,是相敬如宾,是有宾礼的,而不是举案齐眉,不是浓情厚谊,不是水乳交融。他的夫妻,不是关起门来共同面对这个世界的风刀霜剑,而是各自面对各自的,风霜袭过各自身侧,各自顶风而行,若是风暴平息后还在一起,那么不妨一起坐下来喝杯茶,若是在风暴里走散了,那么就散了吧。
他生于那个年代,辗转波折,所遇到的人最终都与他散了。他是世间的游客,所有人都是他的异乡人。今天的人看着他种种不好,自己甜甜蜜蜜,但是真的如此么,有多少人看着幸福和睦,其实不过是没有风刮过,或者风力相比极小罢了,将他们往前扔一百年,真的就能做得更好么?有一句古话,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有多少人家没有各自飞,只不过是幸运地没有大难临头呢?
历史教于人的,世道教于人的,都是这份不爱,和从不爱生出的静好安稳无牵挂。和和美美的日子竟是靠着不爱才延续下去的,这便是他文章的妙相了。

5/10/2012

若生为魈

为魈三千年,我独居深山。每年金风起时,保留着身为人时记忆的游魂会飘向南方避寒,于是偶尔会有一二孤魂叩响门扉,留宿白日,待深夜方可启程继续前行。他们常将记得的生平与我分享,慢慢我也明白,他们原来是在害怕,害怕那些故事如果不说出来,便会慢慢忘却,终有一日,再也不会有有谁记得他们的故事。偶尔他们也会留下一两件贴身物事,那便是真的为了忘却了。
今年风起后的第三个雨日。窗下案旁,两杯浓茶,我的第一位客人。她的眼波,想必生时如同初夏的湖水幽幽动人,此刻却如同经历过冰雪,柔媚中暗含清冷;她的容颜,想必生时如初春的桃花绯红娇艳,此刻却如同寒流扫过,艳丽却不掩凛然。
“你想听听我的故事么?”
他们总是用同一句开场白,我只默默等她说下去便可,因为她要的本不是我的回答。
“我初遇他那年14岁,被寄养在武林城外,日日随城中庄师傅习画,深居简出。那是我习画的第五个年头,一日师傅取回一幅牧童骑牛图让我临摹,临到一半,有人敲门。师傅将客人迎进前厅,我在后堂只听前面笑声阵阵,相谈甚欢。我耐不住好奇,将帘子掀开一条缝,看到一位青年人,面带病色,时时低咳,笑容却如春风化雨,黑漆漆的目光深不见底,只偶尔光芒闪过。他青衫白袍,腰畔一柄短刀,青色刀鞘毫不起眼,后来我才知道,那便是江湖传奇红袖刀。”
她微微一顿,目光扫过我落在无限远处,同情悲悯。
“不久后他告辞离去。师傅回到后堂,取出他留下的木匣,原来是四五卷画轴。画轴展开,四时变幻,春风艳阳西风冬雪依次席卷小室,那些都是我一辈子也画不到的好。师傅连连点头,满口称赞,我才知道原来他是师傅的大弟子。虽然江湖上听过的都是他另外一个名字—金风细雨楼苏梦枕,而没有人知道他与我竟是同门。”
说到此处,她突然停下,抿一口热茶,目光全拢在茶汤里。我并不打扰她,四下里一片静寂。我已听过千年,他们的故事都是这样,开始时无限美好,情浓处如胶似漆,捺不过情到浓时情转薄。我耐心等待,整个午后她都没有再说话,只不过时时有泪珠落入茶汤,小碗内激起阵阵涟漪,而她嘴角始终含着一朵荷花,清雅端丽。她陷入对往事的沉思,而我也半梦半醒,不待她开口,已可设想一对小儿女借画传情,心心相印的故事。这本是天底下最不缺的一类传奇,只是发生在每个人身上的一刻,都让人如痴如醉,只待一天一脚踏空如梦方醒,直觉过往历历如同黄粱一梦,美丽得不真实。
黄昏时她才重新开口。“后来每隔半个月,他都会来访。久而久之我们熟识起来,他会握着我的手带我作画。我们合画了一幅九九消寒图,一人一笔,半月完工。画完那日,他决定走入六分半堂向我义父提亲。半个月后消息传来,我终于成为他的未婚妻。那以后的三年,我都是整个江湖最幸福的女子,六成雷,四万苏,一个是我的义父,一个是我的未婚夫。那幅卷轴见证了我所有幸福期待。”
渐渐天已黑透,她没有再说下去。最后的故事总是一样,她与我都已于世上飘荡千年,各种结局熟烂于心。此刻她只盈盈向我一拜,谢我一日款待,愿意听她一吐衷曲。末了她取出袖中长匣,双手递我,算作谢礼,告辞离去。待她走后,我移开盒盖,盒内只有一把弯刀,刀鞘青底上铺着沉寂多年的黑色血块,刀刃想必也是如此,与鞘连为一体,再也抽不出来。
此时我终于想起十年前也曾有游魂到访,说他曾遇到一位女子,与其定下婚约,三年后却杀其义父,夺其势力。这个女子于是斩断婚约,一力撑起旧业,与他争斗多年,最后将他封杀在金风细雨楼。他被逼粉身碎骨而死,只留给那个女人一柄短刀,名为红袖刀。印象最深是他形容那位女子,遇雪犹清,经霜更艳。果然丝毫不假。
我眼前浮现这两个游魂的眼神,尽管他们已经走完全局,看过最后悲惨一幕,但是说起从前,仍是情意波动,毫不作伪。当初情意是真,事后背叛是真,全力搏杀是真,逼上绝路也是真,这不禁让我微微动容,为人生短短一世的起承转合而迷惑沉醉。于是将红袖刀埋入后院,调脂粉画皮,披上红衣,入人世来体验一番。此刻我就在你的身边,可是你知道我是谁吗?
PS: 向温瑞安《说英雄,谁是英雄》中女配角雷纯致敬。

5/09/2012

若是所有假如可成真


那是一版大头贴。九张一版,磨砂表面,最普通的式样,边缘磨得有些发毛,照片中心不知哪年留下两个黑乎乎的指印。每张图都是女左男右。左边女生17岁,粗粗短短的眉毛乱糟糟地压在眼睛上,没化妆,头发散乱地披在肩上,对着镜头做鬼脸,眼白眼黑乱窜;右边男生20岁,短平头发,青春痘左边脸颊三颗右边一颗,哎,连对称美都没有,对着镜头傻乎乎地咧嘴笑,眼睛眯成一条缝,都快要给颧骨和额头挤没了。真是全然不修边幅的典型理工科生,可那没心没肺的幸福愉悦简直要透过照片穿越时空而来,她拿着这张照片,怎么也想不明白,他们怎么就走到现在这样了呢?他们真的有走错过一步么?
她以前常常从书里都到一句话,“我真希望时间可以停滞在这一刻,我们就这样一直走下去,走到地老天荒”。她对着大头贴皱皱眉, 即使时光可以停滞,在这么漫长的关系中,真的有一刻她希望时光停滞么?真的有那么一刻时间的分水岭,如歌里唱的那样,“往前一步是黄昏,往后一步是人生”么?
5岁,他8岁。她是楼道里跌跌撞撞的疯丫头,他是背着小书包摇头晃脑的小学生。他像上班回来的大人一样下午5点准时到家,分享学校趣闻,她则睁大小眼睛满怀羡慕;
8岁,他11岁。她是三年级的小学生,他是即将升入初中的小大人。他把自己的暑假作业本偷偷理出来塞给她,她的作业从此不发愁,大把时间用于翻墙爬树讲故事;
15岁,他18岁。她一路追着他的足迹,抄着他的作业,用着他的旧参考书长大;他考入外地大学,只在火车站揉揉她的脑袋,低声嘱咐,好好读书过两年来找我;
18岁,他21岁。她考入他邻近城市读书,第一个十一假期跑去他的大学校门口等他;他领她走街串巷吃大排档,俩人糊了一嘴油,辣椒酱染了红唇,然后跑去商业街照大头贴,珍藏至今;
21岁,他24岁。她第一次来到纽约,他读到硕士最后一年;风雪肆虐中,他们右臂缠绕左臂,从曼哈顿岛北逛到岛南,最后回到中城,他们拍雪拍画拍圣诞老人,就是没有一张合照;
23岁,他26岁。她躲在图书馆的角落里一躲就是一天,晚上回家听着波涛入眠;他在中国南方的小城工作定居,结婚生子,偶尔周末去沙滩听海浪击岸,钓些鱼虾回家做晚餐。
她的手指不自觉地折叠大头贴的边缘,将往事历历数一遍,每寸光阴都是美好;她一直在催促着一切向前,最害怕时光停滞,此刻想来,即使可以,也没有一刻她愿意让时间驻足于此;总听人声嘶力竭哭喊,“如果当初”,“要是早知”,可是她抬抬头看天,竟然没有一刻后悔,没有一件事能让她说出“如果”“要是”。
原来遇见一个人,识得一段美好,将一幕戏从头唱到结局,弯腰谢幕,便是圆满。假如时光可以倒流,假如时间可以停滞,假如过去可以重来,即使这一切都可以发生,她也不愿意,她宁可从头笑到尾,最后从容道别,谢谢他一路相伴,然后,此刻,拿起笔筒里的剪刀,将大头贴剪成八九碎片,洒进纸篓,拍拍手转头上课去。

5/08/2012

记小学同桌L


小学的时候畅想未来,总觉得二十岁就应该学有所成,三十岁就可以建功立业,四十岁?天呐,四十岁我还活着么?那时候总是与同桌对未来种种争执不休,但是想象力的边界停留在三十岁,三十岁以后都是模糊的是毫无区别的;如今于我而言,畅想未来早已不令人热血沸腾,回忆那位一起争执斗嘴的同桌才是感慨万千。
同桌L看起来呆呆的,其实顶聪明;看起来蛮迟钝其实很灵活;看起来老实听话,其实很会骗人,最爱骗我;看起来好欺负,其实最爱欺负人。
同桌L肉乎乎的,有一双小胖手。一放学,等在学校门口的奶奶就会牵住那双小肉手,拽他回家,不让他贪玩;七八岁的孩子,总是不愿意早早回家,在校门口被逮住后会扭来扭去,粗粗的手臂上肉扭成一股一股的,还是逃不脱大人的魔爪。母亲来接我要是来得早,也会在门口堵住L,捏捏他的小手,请他吃冰糕,打探我在学校里有没有贪玩。而他总是毫不犹豫地出卖我。
L其实不只有小肉手,他个子蛮矮,脸上也肉乎乎的,一双极大的眼睛镶在肉里,眨起来很是可爱。他胳膊上尽是肉,小腿粗粗短短,跑步跑不快,我总是欺负了他就跑,他怎么也追不上,在后面呼哧呼哧的喘气,让我得意地直甩辫子。
他生气了会骗我。每次期末考试后,我总着急问他考得怎么样,如果他考得不好,我就是第一名。可是我的小算盘总被他早早识破。他会难过地低下头说,我数学最后一道题做错了,语文文章分段也分错了,怎么办?那哀伤的表情,细细小小的声音,让我一阵欢呼雀跃,回家耀武扬威,看,我是第一名。过几天成绩单出来,他的分数还是比我高,可是我已经神气过了,第二名也变得屈辱,心里恼火又嫉妒,打翻五味瓶。
于是母亲总说,L真聪明,我们领养他回家吧。我气鼓鼓地背过身去。长大才知道,母亲常与L奶奶在校门口聊天,得知他父母在南方打工,每年只有春节有可能回来看看孩子,常年累月都是L与爷爷奶奶共同生活。父母打工并没有赚到多少钱,爷爷奶奶那点积蓄并不充裕,一家人很是辛苦,所以L没有零花钱,不能在外面玩,也没有冰糕吃,好聪明的孩子,却不能在父母身边长大受尽宠爱,让母亲很是心疼。
等到小学升学考试完,他爷爷奶奶交不起择校费,于是他只能上刚刚建立的小区中学。虽然我们俩成绩相仿,都是当年最高的分数,但是我顺利交钱进入最好的中学重点班,于是渐渐将他忘在脑后。三年后升入市立最好高中,也没有再听说他的名字。如今回家,母亲还是会偶尔提到,你记不记得你的小学同桌L啊,一个好聪明的小男孩,不知道现在怎么样了。于是那只胖乎乎的小肉手和骗人的小伎俩再一次划过眼前,只余一声叹息。这世界上聪明的人这么多,幸运的人能有多少呢?

我与NYC的几个第一次


第一次逛City是与L,来美的第一个寒假,大雪纷飞的日子。从未遇见过那么大的雪,扑天盖地。清晨起床时晴天蔽日,上午十点变为阴沉沉的天,十二点地上是一层白蒙蒙,下午俩人挤在一张伞下顶风而行,合举着伞柄仍觉吃力,几乎将伞盖到头发上。回头看足迹,歪歪扭扭的几个脚印,更远处风雪迷眼已是看不清。我们冷得在伞下哆嗦,雪几乎盖到我的靴子顶部,每一步都不知深浅。第二日起床,雪已盖过车顶,路边积雪及膝。
第一次吃鹿鸣春就是在那一个大雪天。前一天下午六点走到鹿鸣春门前,长长的队,前面一位美国人说,他们是开车三小时慕名而来,还要排一个小时队。我与L面面相觑,换一家吃茶点。不想第二日就下起大雪,第三日我就要离开。当时我不好意思再提出从大都会去鹿鸣春,眼前好像是漫漫长路没有尽头,可L总是不会让我失望的。这一生怎么也不舍得让我失望的人能有几个呢?
那天从地铁站一路走到鹿鸣春,短短行程走了半小时,最后坐在台前,我们俩好半天都说不出话来。菜上来埋头吃,汤包上来一笼一扫而空,几分钟后上第二笼时就可以撤一半空盘子了,直到饭吃大半,我们才缓过气来说话,才第一次抬眼看看同桌的人都是谁。L戏称从未见我那么乖过,第一次看见我食不言,终于有一点点像是淑女;我戏言从未有一顿饭吃得如此狼狈,恨不得两只手一起抓饭。
有人说第一次见面的男女只能去吃寿司西餐,各人守着眼前杯盘;几次后可以去吃中餐,一双筷子横扫整个桌面;最后才可以一起去吃螃蟹,因为啃起蟹腿来,已经是全然不顾形象了。可是彼此见过最狼狈面目的人,还是会在茫茫人海中走失,因为种种不可控力,相见无期。我最是羡慕能够一辈子待在一个小镇上的孩子们,生老病死,总是面对同一批朋友,短暂的离开又回来,嫁给其中的一个人,婚礼上出现的人总是可以轻易说出他们祖母的名字,最亲密的人永远不会有彼此走失的烦恼。可是那样的幸福能有几人得到?终是不属于我。
第一次看自由女神像也是在那年冬天。渡轮Ellis Island驶回曼哈顿岛的半小时里,我与L在船舱下层自建起一个屏蔽层,与同行的人隔开,缩在角落叽叽喳喳,好像两只偷欢的老鼠,任穿外波涛滚滚,只顾着对同船的人评头论足。我说那个大冷天穿着短裙露出一双长腿的女生一定是韩国人,怂恿L上前搭讪确认,惹得他直瞪眼。至今闭上眼,还能看见他被我逼急了张牙舞爪的样子,生动至极。
那一年第一次去NYC,天那么冷,雪那么大,人那么多,地铁站那么乱,路上那么拥挤,车子那么鲁莽,可是只因为一个人,我的世界开出花来,久久不凋谢。

5/06/2012

忆本科毕业前的写真照


本科最后一年的五月,春暖花开,记忆中日日都是艳阳天,阳光落在身上暖融融的,心里对未来太多期待雀跃欣喜,于是眼里一幕幕都是风景,迫不及待想要记录下来。相机扔进书包,日日走在路上都想把绿叶红花收进镜框,从此养成相机不离身的习惯。闭上眼睛骑车,空气里散着甜香,清清淡淡,像是小时候路边摊买的香包,佩戴久了,更有一种浓烈时所不能有的韵致。
那样的好日子总想做些什么,仿佛踏在青春的尾巴上,想抓住女人一生最美的华年,再往前进一步是过艳,往后退一步是青涩,这样恰到好处的时光能有几日,恨不能刻进铜板藏进水晶棺,保留永远。于是一日逛街,翻看摄影楼的写真画册,毫不犹豫地订下一套。
一周后拍写真。一个寻常至极的日子,可在心里就好像初吻,因为无知有些胆怯,却还是迫不及待地挨近,仿佛那一吻就可以丑小鸭变天鹅,仿佛那一日可以做天下间最美丽的女人。记得是先挑衣服再化妆。挑了一条白纱裙,一条抹胸牛仔裙,一条碎花裙,一件乳白希腊式曳地裙,一套绽放牡丹的艳丽旗袍,最后一套牛仔马甲出外景。其实衣服已经无数次被别人穿上身,可因为是衣柜里从来没有的款式,看见的那一刻完全忽略了衣服已旧,只觉得做了一回黄金时段电视剧的女主角,自己既是导演是演员又是观众,心里喝彩面上故意藏起来,只眼睛里透出自信的光来。
化浓妆。脸涂得极白,黑眼线拉长,戴上从未见过的假睫毛,180色的眼影盘在眼前晃来晃去,直到镜子里的人自己也不认识。摆出各种姿势,僵硬地胳膊叠着胳膊,腿压着腿,倚着屏风门框,对着明亮的镜子眼神迷离,躺在塌上垂下眼睫似睡非睡,于是第一次猜测模特亦是辛苦谋生。连媚眼都不会抛的人硬是要装出熟女滋味,魅惑的眼神全被我演绎成天真张狂,与浓缛的旗袍花纹映成奇妙的风景,仿佛小女孩穿上大人衣,还不甘休地涂红唇,别有趣味。
最后出外景。一张脸早已似鬼,眼皮上五颜六色,幸好衣服还是现代装。我战战兢兢踏上草坪,斜倚石凳,樱花树下摆出沉醉姿态。唯有笑是自然的,蓝天白云,绿树繁花,因着过去几年的快乐,因着心底对未来的憧憬,站在那个青春的分界线上,微笑大笑都是发自内心。我是陌上拾得旧花钿的女子,识得过去的真未来的美,将花钿贴上自己的脸颊,感念路过的美人,谢谢过去四年的风景,直到前路上还有美人风景,于是从容上路。
那天直到七点才收工。几日后选片,半个月定稿,一个月取册。时光匆匆流逝,毕业已在眼前,等到取回最后的画册,已是六月中下旬。
六月中下旬也是照毕业照的日子。学士服松松垮垮,长袍从头罩起来直到膝盖,学士帽穗子不知戴在左还是戴在右,满校园里都是穿灰穿黄的人,享受最后的盛宴。毕业照那日高高地将帽子抛起,一时间五六十顶学士帽在半空跳舞,穗子飞扬,咔嚓一声收录在册。日后每每捧着那张毕业照,心都好像帽子飞在半空中,半喜半悲,为重温当年青春时光而喜,念自己终是一事无成而悲。最后自由照相。女生不爱穿着统一的长袍,于是短裤短裙,只戴着学士帽拍照,在镜头前做鬼脸得意洋洋。后来图片传上校园bbs,回帖人都是火焰金睛,直问背景里那条最细最长的腿是谁,纷纷求正面照求交往。原来是系里第一美女,可我们偏不告诉他们。谁让他们不看我们。
两年后又去照一次写真。拿回册子那天,一页页翻过,又取出第一本写真册细细回味,只觉年华似水,不经意间风景全部换过。只有两册对照,才看出岁月痕迹,眼神里的清亮神采已经快要消失,再也不是那一无所知却无所畏惧的年纪。小时候趁母亲不在家,我常常翻出她的衣服套上身,在镜子前自得其乐,如今我只希望还能穿回童年的水手装,恨不得一年将条纹衫平底芭蕾穿个三百六十五日。
那几张毕业前的照片总是珍藏,每次回家都要翻看。唯有拿起那几张,才知岁月不饶人。记忆里那么多鲜亮的风景,只因为我们自己正在人生最美丽的时光里徜徉,更因为那份不自觉而愈发精彩。忆同学少年,总是风华正茂。

5/05/2012

墨白与萧桦的两年缘


墨白刚上大学,还没报道已经被林荫道下形形色色的社团所吸引。扑天盖地的宣传单,花花绿绿的,直往人手里塞,也不管你要不要;一张张青葱似的脸,身上挂着印有硕大社团名称的纪念衫,此起彼伏地吆喝着,热闹得像下午五六点的菜市场,只是青春扑面而来,洗去了烟火气。墨白不是耐得住寂寞的人,报名面试,顺顺利利地进了k社。
第一次见萧桦是在k社的办公室。校级三大社团,学生会,校乐团和k社。校团委在办公楼的顶层有三间办公室,团委处长一间,推窗碧水蓝天;副处一间,推窗是对面的宿舍楼;再有一间,挨门三张桌子,三个社团领导老师各一张,最靠里面窗户下一张是科长的,平时指导一下三大社团的工作,不过是不让学生打扰的。萧白就缩在最靠门的那张桌子旁。
“请问,”墨白敲敲开着的门,抿抿唇,不好意思地问,“我想找萧老师签个字。”那是k社的部长第一次让墨白去找分管老师做事情,那时候她谁都不认识,跟谁说话都脸红。
“我就是。”一个清瘦的小男生从桌子前向她招招手。
墨白突然愣住了。他平顺的短头发, 带着黑框的眼睛,框子四四方方,身上白衬衫上印着浅灰宽条纹,整个人平平整整的,没有一丝起眼的地方,像是同班同学一样。眉眼也淡得很,好像水墨画里的背景,山山水水再有起伏也不显眼。微笑挂在脸上,好像刻上去的,不多也不少,永远都恰恰好的摆在那里。那么温和的一个人,像是整个办公室里一件摆设,跟学院社团老师的风风火火形成明确的对比,墨白压下心头诧异,简要说了说来的目的,拿到签字就走了。
往后的一年里,墨白积极地在社团表现,恨不得所有的事情里都有她的身影,与萧老师才渐渐熟悉起来。原来他叫萧桦,本校本科毕业留校,一年后从院团委借调到校团委,墨白大一这一年是他在校团委工作的第二年。他看着温和,说话也淡淡的,但是却爱打球,常常带着手下这一批熟悉的孩子到楼下的乒乓球室打球,请喝汽水,于是越来越熟。
萧桦打得兴起,会说一些过往。家里是乡下的,大人没时间看孩子,于是送去学校读书,一路读来总是班上最小的个头,大学毕业才20岁差几个月。墨白5岁读书,一直洋洋得意于自己年纪小,这回也不得不佩服。再聊起家乡话,萧桦笑笑说,他们村里说一种话,县里人都听不懂,县里人说一种话,市里人听不懂,市里人说一种话,省会和外省人又听不懂,他一级级读书,得会说普通话和三种方言。
“啊,那你普通话说得真好,一点都听出来其他味道,”墨白睁大了眼睛。萧桦轻轻摇摇脑袋,没有回答,只是笑容隐去了一点,好像水墨画被谁不小心洒上一杯水,墨迹浅而又浅,淡得快要看不见了。
一年后墨白升为部长,k社在新建的学生活动中心分到一间办公室,于是部长们轮流值班。轮到墨白那天,一同值班的同学临时请假,于是只有她一个人,百无聊赖窝在空荡荡一件屋子里,跟几件简陋至极的家具作伴。不足五分钟她就把屋里东西翻个底朝天,只有书桌上一本书引起了她的兴趣。黑色底子上红线勾勒龙纹,雍正皇帝几个字闪着银光,翻开一看,九王夺嫡。墨白根本不是爱读书的人,那时候也没有听过二月河大名,本来以为值班只是聊天,此刻出于无聊,捧起唯一那本看得过眼的书读了起来,一下子就陷了进去。等抬起头来,窗外已是黑漆漆的,墨白没敢拿办公室的书,只得恋恋不舍地放下回宿舍。
回去的路上墨白心里像压着一块铅,委屈不平惊诧愤怒被扭成一块一古脑塞进肺腑,“大觉寺虚情哭假友”一出更是让她百般滋味说不出,她更想知道的是这是谁的书。第二天她装作不经意提起,副主席摸摸脑袋,“萧老师的吧。”那个总是冲淡有礼,对所有人微笑,年轻得走在校园里只会被当作本科生的人?墨白不敢相信,心底里又不得不信。
当上部长就要组织活动了,看着学生会指导老师桌前人来人往络绎不绝,墨白心里微微着急。k社一年有三个大活动,其他的日子都闲得很,墨白急着要功绩填满自己的简历,开始向萧老师提建议。几次之后,萧桦看着青涩又张狂的小姑娘,好气又好笑,“活动么,重要的不在多。你看学生会每个周末都有活动,一学期下来几个成百个,但是年末一想,记得住几个呢?我们就做几个大活动,做得好,人人都能记住,都能说出来,比他们还要有用。”墨白似懂非懂,垂下眼帘看着地面不敢说话。又听萧桦不经意地淡淡道,“忙成那样也没什么用的。”
萧桦很是喜欢这个热情的小姑娘,常常指点她几下,可惜墨白那时候什么都不懂,觉得他奇怪,什么话也没往心里去。后来的日子里她耳边常常无端端地响起那些话,吃了很多亏后突然灵光一线,才发现那些至理名言都有人曾经细细教给她,只是那时都被她忽略了。她的生命里常常会碰见极有才智的人,像太阳一样本可以照亮很长一段人生路,只是那时候她直以为那不过是星星,若隐若现若有若无,根本不值得珍惜。只有回头看时才恍然大悟,泪睫于盈,不敢落下。
大二结束墨白慢慢淡出社团,与萧桦才断了往来。大三上学期有一天她回社团取最佳学生干部奖的奖状,推开门进去,赫然发现萧桦的办公桌挪到了最里面,上午的阳光从紧挨桌子的窗户投进来,金灿灿地洒在萧桦的头发上,那孩子似的脸被倾斜的日光分成明暗两半,好像山山水水本是浅淡背景,不知是谁取了狼毫蘸了浓墨,挥洒了一笔,于是跃然纸上,多了眼球;又好像一幅九九消寒图,日日只加一笔,看起来总是不成画,待到添完最后一笔,才惊觉已是春暖花开。
毕业前墨白联络旧友,听说萧桦借调到行政主楼,不知做什么去了。她本想最后再见一面,最后一刻还是打消主意,只怕萧桦已经忘了她是谁了吧。社团两年,简历三行字,其实不过是成就她和萧桦一段既转瞬即忘又毕生难忘的缘分。

5/01/2012

随便聊胡兰成,顺便提提其他


胡兰成的文,写自己走过的路见过的人经过的事读过的书看过的风景,但归根结底,写天意凌驾于人意之上,所以留下的是人情之美,抵不过天意惨淡。《今生今世》那么些人只汇成一句话: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他的爱人和有情,也是在这天地不仁的基础上的爱,所以情虽真,意虽美,但因为在开始之前就已经接受结束,所以始终有种疏离出世的情态。向民国很多人一样,做人做事写文章,合在一起看,有很多矛盾之处。他的矛盾,是积极入世留名的姿态和行为,但是心底里始终留着出世的一线清明。
他写第一任妻子,最是感人,因为那时候年纪尚轻,没有太多生命起伏,没有见过太多生命无常,所以没有那么突出的出世的感觉。以后人来人往于他的生命,但在他眼里也都是一样的,有聚就有散,是开始就定下的基调。这种人情最大的转折就在于第一任妻子的死。他去认他做义子的亲戚家向其妻子借钱,最后冒大雨回家,没有借到,人死了连安葬都不能好好安葬,于是走到半道上又折回去,那时候他已经知道还是借不到钱,但是依然留在那里,里面种种曲折过往,真是人心凉薄到极致也是人性扭曲到极致的。所以从此以后,他还写过几个女子,但都没有这一任有打动力,因为那些人认识他的时候他已经是后来的胡兰成;而是第一任妻子的死,某种程度上成就了后来的胡兰成的人情观。
他的豁达通透,其实都是对人不抱希望基础上的明人情通天理。因为不抱希望,所以一点点好一点点热闹都被记录下来,合理的别人对他的抱怨由他写出也是自然的姿态。他写岳父抱怨女儿因为贫穷才会病死,文笔自然流畅,因为是不辩驳的姿态。这里面哪怕有一丝勉强,或者解释借口,都是另一种味道。在晚年回忆生命里来来往往那些人,看清楚一切由天不由己,看清楚上天待他,他人待他,他待他人,他待命运,都是没有亏欠的,所以不藏不掩不辩驳,哪怕写自己的亏负。
他寄住朋友家,看见朋友养鸡鸭,不特别对待圈养,需要时杀来吃,不需要时也好好对待,于是就知道可以在那里住下去,安安心心。因为他自知自己的命运,或者说任何人的命运,与那些鸡鸭是没有不同的。
写他待张爱玲,在对方在战争年月里找到他时,他让张不要说出他们的关系,写张已经决议分手却仍然先还钱给他再了断关系。这同一段故事,张的笔下是有怨的,因为张有情,而且还没有走到无情的境界;胡的有情,已经是多情还似无情了。
他笔下一切,实在只有一个心里没有别人也没有自己的人才能写出来。因为实在是不仁。天于人,人于人,都是不仁的。
这个人一身才华,却始终没有机遇不受重用;当他在1938年的香港做下投靠汪精卫的决定的时候,是明了这是怎样一场赌博的,成则为开国功臣,败则千古骂名,但是没有一种命运能够比一生连机会都没有就此埋没让他痛恨。所以他入局参赌。所以失败了,他仍一路逃脱到日本到台湾。最后到台湾他自然也受人排挤,从一处住处被撵出来搬家到另一处,但是仍写出来那么平心静气的文字。因为他整个人是静的,恐怕在那么长久的波折和失望中,他早已没有过多奢望,所以赌也罢,失败也罢,逃亡也罢,波折也罢,最后还是静的。
他的静,与周树人的静还有不同。周树人的静是有悲悯之心的,周家兄弟两人都深怀悲悯,鲁迅的悲悯是藏在锋利下面的,一直爱鲁迅不爱钱钟书,因为他们的皮都是刻薄锋利,但是鲁迅是有骨的,而钱的皮下无骨。胡兰成的静是已经万物不盈心的静,因为在他投靠汪精卫之前的路实在波折,最后看破世情,于是就再没有起起伏伏的那种静。所以他对张爱玲是因为慈悲所以懂得,那种懂得,是懂得张对人情的深深失望;他与小周可以晒太阳数米粒,与逃亡路上的女子可以一程山水一程歌,这实在是因为男人女人,美丽的聪明的贤惠的精明的到他这里都是一样的了,都是留不住的,不是因为彼此做了什么不做什么的留不住,而是天意无常。每一个女人因为一个他自己都不能完全主宰的机缘与他相遇相连,共同走一程,然后他不得不离家,不得不南下,不得不回来,不得不去武汉,最后不得不逃亡,他在江河中沉浮,随波逐浪,于那些人也渐行渐远,不再相逢。缘来缘去,由不得半分勉强,所以那些人,也无法区别对待。他总是待眼前人最好,这一点倒是与段正淳相似。
胡兰成的静,在台湾影响了好些作家,苏伟贞的世间女子和朱家姐妹也有这种静。但胡兰成的静,是历经世事之后的,所以含着一种豁达和开阔的境界;后人的静因为生活相对平坦,所以更加纯粹。纯粹也是一种美,但是与大气是很不一样的味道。
再说胡是一个赌徒。乱世中的男人,谁又不是赌徒呢?解放的时候,有一位唱京剧的从大陆逃去香港,在香港唱戏没有人听,他又想回大陆,走之前让人算了一卦。卦象说,他只可以唱十年。十年后他的头盖骨从河里捞起来上面两个洞。但是他当时在香港怎么说,他说能唱十年,也就可以了。
这世上有人赌有人不赌,有人想赌也没有赌本,有人是有本但没有局可以赌。人上一百,什么样的命运没有呢。如果说作赌徒什么最重要,我觉得是愿赌服输。1938年的香港,太多人聚集于此,不同人不同的决定。宁为太平犬,不做乱世人。做了正确决定的人未必可以活下来,活下来的人有些也如同死了,一个文人能主宰自己命运的机会和能力实在太小,随波逐流而已。将来不后悔就好。戏总是给后人看的,日子才是要自己过的,最后咽气的时候可以阖上眼睛不流泪,而不是阂不上眼或者流不出泪,才算好结局。好结局不是书本里给后人读的一句话。
对比胡兰成出身平民,政治上不能左倾,又无法投靠蒋家,想要从政却无门可投,所以侧重天意。那么张爱玲写的是人性。张爱玲出身大家,少年成名,她的命运在五十年代以前的起伏,全都是因为寥寥几个人,她的父亲,父亲的几个女人,她的姑姑和母亲,还有胡兰成,她对政治对战争对事态发展实在介入不多,也没有太大抱负,于她,那些人带来的波折已经足够。或者说她在亲生父亲家生病了没有人救,差点活活病死,又因为快要病死没有人看管才让她逃出来,这一切已经足够教会她人这个字怎么写,所以她笔下主要写人性。
胡兰成的文章有几个字可以概括:忧患,贞信,彼此相忘。
记得当年在社团值班,在一个人的桌子上看到《雍正皇帝》这本书,捧起来没放下,那时候都还不知道二月河是谁。只记得第一本前两章,邬思道评点那个与张廷玉公子私奔的青楼女子被抓住,张廷玉教训儿子,那个女人于是一头撞死在船头。邬思道听后说,天理人情能两全的,世上的事能有几桩。 这句话很让人动容。就因为这一句话,一本本追下去看了他九本书。这句话很有种人情练达的况味。
胡兰成的文字就有种味道。柔和里藏着冰冷。世上有些人天生暖,有些人天生冷,但那个年代的人,活下来都是不易,甘苦自知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