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0/2012

也曾游白帝城


三峡消失的前夕,我登上油轮,在长江上晃晃悠悠飘荡一周,向着白帝城的方向漂去。三峡一段水势凶险,江水奔腾撞击在暗礁上,砰然作响,洒出明晃晃一片水雾。站在船头四顾,两岸石壁险峻陡峭,暗沉沉压过来;前后水波日夜奔流,无始无终,唯有几艘轮船在其中孤零零地逆水而上,不断震颤,在这一片山水包围中,仰望头顶浮云流动,直觉得正走向天荒地老,而人在这一切面前如此卑微无助,心底不由得满怀敬畏。
待踏上白帝城的石阶,才觉得颠簸多日后能脚踩实地是多么不易的事情,一路狂奔进城,巍峨城楼和闪烁题字都甩在脑后。这里是陆逊火烧连营七百里后刘备托孤之地,千百年前多少人在这里默默咽下不甘,多少人悼念再也不能回到家乡的兄弟,多少人人生壮志蓦然成空,多少悲欢离合在此上演。征战杀戮死亡是贯穿历史的永恒命题,当时人一片心血若能汇聚成河怕是绕城奔流不得平息,而我站在城中放眼望去,却只看见一座座后人所见的纪念祠和博物馆,真正的历史什么痕迹都没有留下。
纪念祠里几座泥塑上演着刘备托孤一幕戏。刘备身着明黄头缠布巾半卧塌上,诸葛亮羽扇纶巾立在踏前,他们都注视着跪在床前的两个孩子;那两个孩子,向着诸葛的方向匍匐着,一个不敢抬头,一个颤巍巍盯住诸葛;四周散落着几个朝臣,或凝视地面,或闭目养神,或看诸葛,或看刘禅,各怀鬼胎。这真是有趣的一幕,刘备知道自己再也回去的时候会想些什么呢,他与诸葛相对半生,彼此的心里又藏着多少秘密不为人知呢?他对诸葛说你可取而代之的时候是退是进?诸葛那一刻是被洞察心机的诚惶诚恐,还是被反将一军的恼羞成怒?这是他们人生最后一次交锋,作为后人我知道刘备赢了;但是他自己知道么?
刘备和诸葛是三国里最蹊跷的一对君臣。诸葛多智而近妖,刘备却总是一副憨厚木讷的面孔;刘备笼络关羽张飞掌控诸葛,牢牢把握大局,最终三分天下,诸葛却上演六出祁山;民间传说极爱诸葛,将空城计安在他名下,却只让刘备颤巍巍对着曹操掉了手中匙箸。这对君臣,真实的智慧对比与表面上看起来如此截然相反,真像一幕荒诞剧。是史书改变了他们,还是他们跟史书开了一个玩笑?
托孤堂后还有几座后人所建的纪念堂,我已记不清楚,无非是模仿三国演义赚一些门票钱。直走到最后看见木石艺术馆,才觉得震撼。千年古木,根部几经打磨已经是一片光滑,腐朽的灰黑色全然不见,只有明晃晃一片棕黄熠熠生辉,雪白石头镶嵌其中,木石相抱,密不可分,这便是魏靖宇先生的根雕作品木石姻缘。树木根部被时光雕琢出深深浅浅的凹陷,如同老年人脸上密布的皱纹,石头上也有一道道风沙划过的痕迹,尽管如此,他们却依然竭尽全力亲密相拥。自然的鬼斧神工与人的精心雕琢我全然无法区别,却不妨碍我为那顽强执着的姿态而感动。好像是与时间抗衡,即使最终要化为无形,但存在着的每一时每一刻都不会放弃这种坚持。
白帝城是关于时间的故事,无论是曾经在此上演却不留痕迹的真实历史,是人造纪念祠里关于争夺未来是谁家天下的泥塑,还是木石艺术馆里久经时间打磨而留下的印记。如今,连白帝城本身都成为这个故事的一部分,因水位上升而四面环水,不再是我当年看到的风景。当年的白帝城只存在于曾经见过它的人的脑海里,也将随着我们的死去而消失,什么都不会留下。我这些为了忘却的纪念也不过是过眼云烟罢了。

墨白与萧桦的一面缘


直到多年以后,墨白都清晰地记得萧桦,一个金牛座男生,一个仅有几面之缘的人,教会她毫无理由地动心是什么滋味。
“同学,是你卖北京到张溪的硬卧?”墨白提起话筒,那是一个糯糯的干净男声。
“是的,一张上铺。”
那是大一寒假前夕,父母不放心女儿一个人在春运中回家,托人买来两张卧铺车票,让她找一位老乡一起坐火车。偏偏熟悉的家乡同学都订好了车票,墨白于是在校内bbs上发帖,希望找到一位同乡同学,互相作伴。
半小时后,墨白第一次看见萧桦。她哆哆嗦嗦立在东门前的石桥上,看见一辆破旧自行车载着一个身着深蓝棒针织毛衣的人扑面而来。他五官立体,气息清澈,明明是扔到人堆里看不见的长相,但这样面对面仔细看时,只觉得纯净的学生气下掩着一丝沉蕴,让人心安。好像可以一起冬天里晒太阳的人,墨白默念。
墨白第二次看见萧桦是在夜里11点的火车站。等车的人三三两两挤作一堆,围着麻袋天南海北地聊开,或者大口吸着碗装泡面, 她提前两个小时等在检票口前排队,混杂在南南北北各色的口音中,有种不真实的感觉,好像到了另一个世界。有人在她肩上拍一下,她一惊,回头一看不由得笑开,萧桦提着个蓝白长麻袋,笑眯眯看着她。墨白突然觉得心定下来,脚踩回地上。
“你提这么多行李?”墨白指指他的大行李。
“不是,只有一点行李。”萧桦指指肩上书包,眨眨眼睛示意墨白和他一起蹲下来,小心地拉开行李袋拉链,一只黑色大狗突然探出脑袋,迷迷糊糊地看会儿主人,又看会儿墨白,再低下头去谁也不睬。它刚好和行李袋立起来一样高,乌黑的皮毛里揉着三两撮白点点,瘦瘦的模样,细细的蹄子,四只脚雪白雪白的,衬着一身黑很是俏皮可爱。
“哪里来的?”
“我们宿舍捡的。他们都不愿意带它走,寒假也找不到人养,我干脆就带回家养。”萧桦摸摸它温顺的脑袋,“他不咬人,你别怕。”
墨白伸出手摸摸它的背,它温顺地伏下腰去,睡眼迷蒙的样子。“你们宿舍还能养狗?”
“我们住一楼,平时偷偷养。大四了也没人管。”萧桦轻声说着,“我刚刚喂它一点酒,希望他晚上能睡安稳一点,别给发现了。不过现在得让他透透气。”他挪一挪那四只雪白蹄子,拉上拉链,轻轻提起行李,向车站的偏僻处走去。
墨白从来没见过这样矛盾的男生。看起来清新干净,有点学生的呆气,却会大胆地在宿舍养狗;声音温柔软糯,却会离谱到带着狗上火车;行为这样大胆离谱,却会记得晚上喂一点酒,会记得带他透气,周密沉稳。她以前碰见的男生都恨不得在短短时间内卖弄尽上下五千年,于是她早已习惯默默微笑扮道具背景;只有这个人会说,他不咬人,你别怕,让她惊异地抬起眼睛。这像是一个谜,而她想解开这个谜。
她开始默默盼他早点回来,该不会放风放一个晚上吧,她还想多说会儿话呢。这时有个中年人凑过来,想借她的车票买张站台票蹭上车。那个人畏畏缩缩的比划着,昏黄路灯下只看见脸上深深浅浅的刻痕,口音很重,话语含糊不清,嘴角边挤出尴尬的笑容。墨白想帮他但又知道这不是自己可以逞能的时候,想拒绝他又不好意思,正踌躇间,那个糯糯的声音回来救急了,“你要几张站台票?”“两张两张。”那人连连点头。
“你把票给我吧,我带他过去买。”萧桦跟墨白解释,春运新出的规则,出示一张车票才可以买一张站台票,“麻烦你帮我看着他。”他指指行李袋,袋子微微动一动,那只狗在里面拱拱身子。
春运时的卧铺票真是值千金啊,明明没认识多久,墨白却愿意毫不犹豫地相信他,递过车票。这个人让她觉得好像一棵树,看起来枝叶在风中摇摆,其实根深深扎在土里,这个年纪很少有的让人觉得脚踏实地的人,眉眼间透着一股安宁。
萧桦一直握着两张车票,排长队买站台票递给那个人,再回来还给墨白原来那张下铺。周围嘈杂不堪嗡嗡作响,只有他静静地做好这一切,安安稳稳。

他们聊天消磨时光,原来他是金牛座,经济系大四毕业生,正在找银行的实习,没有女朋友,喜欢到处旅游,跟当地人聊天,当过学生会学习部部长,办过舞会,跑过马拉松,与一帮男生联机cs,喝酒总是不会醉。寒星闪烁在头顶,墨白却沉浸在他不动声色的幽默中,包在暖融融一片光里。
深夜里过路车检票只用一个小小侧门,没有安检。萧桦右手提着行李袋,左手把墨白虚拢在胸前,随着人流向前,好像他提的真的是行李一样丝毫不露生色,墨白的心倒快要跳起来了,暗暗笑自己没出息。萧桦侧头安抚地递给她一个微笑,把她拢地更紧一些。一路无事。
等到了车上,快要换票的时候,行李袋抖动个不停,经过检票排队一番拥挤,藏在袋子里的狗不安地扭动起来,发出闷闷的叫声,萧桦只好拉开袋子,让狗露出头来,连行李袋一起抱在怀里,“他可能觉得不安了,我带他转一转。”
周围铺位的人不敢相信地看着黑乎乎的小脑袋,胆怯的眼神,和抖个不停的白蹄子,纷纷为他望风,“检到前一节车厢了,你带他转三五分钟,赶快哄他安静下来。”萧桦抱起裹着行李袋作衣服的狗往车厢尾走去,在盥洗室周围牵着他踱步,慢悠悠地转了好几圈,好像这里不是卧铺车厢,而是宿舍楼前那块草地一样,哄着他安静下来,又骗回袋子里卧好,再提回来的时候真像是一件行李了,安安静静地伏在桌子下面,乖乖地睡着。
墨白细细看着萧桦,他手也不颤一下地换票,一眼也不看他的行李袋,神情平静极了,眼神温顺,笑容舒展,却透出一股沉稳,如同他的格纹衬衫在毛衣后露出个边角。他会是老师眼里听话的学生,辅导员心中踏实的干部,宿舍男生心中吊诡的灵魂人物,女生心里的一棵树。灯灭了,他们分别躺在上下铺。墨白看着头顶那块板,默念着头顶上方不足两米处那个男生的名字,觉得藤蔓疯狂滋长,紧紧的缠住她的心。她想跟这个人走在安静无人的山间小路上,一前一后,相隔一米,一句话不说也是好的;或者也可以说说话,那该就是一程山水一程歌罢。想着想着她就昏睡过去。
清晨6点多被摇醒,萧桦老家在墨白前一站,这时候就该下车了。他叮嘱墨白几句小心,又替她掖好被子,留下宿舍电话,小心提起行李袋下车去。墨白迷迷糊糊地想伸出手去,又垂下去。一觉醒来已到家。
寒假里墨白絮絮叨叨地把这段两三小时的旅程反复诉说,母亲笑问十七岁的女儿,“你留下他电话了么?”墨白顿时停住不安的舌头,红了脸。
寒假结束回校,墨白打电话去萧桦宿舍,却是他室友接的电话。原来他寒假找到实习单位,已经留在外地,只有几个月后的毕业典礼才会回校。墨白怅然放下话筒,默默地说,刚刚查出来,我跟他的星座很配对呢。
他们再也没有见过。很多年后,夜深人静,墨白还是会想起那个一眼就让她觉得踏实觉得可以依靠觉得像一棵树的男生,虽然那一面就是他们这辈子最近的距离。

4/26/2012

娥皇女英的前半生


尧坐在炕上沉思,久久不愿动。他已经深深感到体力大不如前,以前他可以走十几里地彻夜埋伏打猎,再将猎物背回来,毫不费力,如今只要在部落里走一圈就累了,他竟然老得这么快。然而,他的妻子还年轻,他的儿子丹朱还幼小,任性莽撞,难当大任;他还有几个儿女,早已与他疏远了;几十里外的部落里,他听闻一个叫舜的正年富力强,他是丹朱最大的威胁。暮色四合,他已走向晚年,但在死之前,他还必须做一件事,他要替丹朱除去所有潜在的威胁。
“娥皇,叫上你妹妹,一起进来,为父有话要说。”他思索良久,慢慢下定决心。
“父亲,您叫我们?”女英推开门和姐姐一起近来。她们正是十四五岁,脱去骨骼瘦小的干黄幼女轮廓,隐隐现出早逝母亲的俏丽容貌,虽然长年风吹日晒皮肤有些干裂发黑,却十足矫健动人,她们正是花骨朵的年纪过两年就会盛放出所有的娇艳。尧想起她们母亲十六七岁时让自己目眩神迷的美貌,毫不怀疑她们会打动任何男人。
“嗯,我已为你们订下一门很好的亲事。不远部落里的舜,是个出色的猎人,你们要好好跟随服侍他,尤其要孝顺他的父母。他们是仅次于我们的部落,你们嫁给他也算合适。”尧顿一顿,凝神盯住娥皇的眼睛,“但是,永远不要忘了你们是谁的女儿。”
“是的,父亲。”娥皇女英顺从地应下。回到屋里,她们紧紧地抱在一起,胸贴胸骨贴骨,知道从此她们只能依靠自己。
半个月后,娥皇女英坐在马上,身后四匹马驼着两张豹皮、六张牛皮、两头野猪、十只野鸭和一点衣物,嫁到了舜的部落里。她们从新的族人目光中看到了对更强大部落首领的女儿的崇拜、羡慕和嫉妒、畏惧,从公公瞽叟、婆婆泽和小叔象的目光中看到怨毒和贪婪,但是从舜的目光中什么都没有读到。这是一个与她们一样看起来顺从沉默的男人,长年劳作,他有结识的后背有力的双臂,还有黑不见底的眼睛。
婚后三年,白日里舜带着族人去几十里外打猎,去丛林里设下陷阱,娥皇女英耕地做饭,侍奉公婆和小叔。夜里舜轮流在她们的房里过夜,并无偏爱。他们并没有太多交流,但在一夜夜的耳鬓厮磨和一日日的彼此观望中慢慢达成一种默契,他们是一种人,了解彼此的内核,轻易达成契约。每个月难得的几日,部落会停止打猎休养生息,舜就教邻家的男孩如何做弓箭,手把手教他们射下老鹰;姐妹俩跟其他女人一起升起篝火,将一个月的猎物分割清洗,腌制保存,残余的当日烤掉,大家一起分食。她们从不偷懒娇气,与他们的丈夫一样受人爱戴。
“尊贵的尧真是教出了一对好女儿。”舜晒成棕黄色的虬劲肌肉紧紧勒住酥软香肩。
“不,我们只是您的妻子。只是您一个人的。”汗涔涔的手臂搂上他的脖子。
舜在一日日壮大,而尧却等不及了。他迫不及待地派人召回娥皇。
“娥皇呀,你们过得好么?”
“很好,父亲,舜对我们很好。”
“你长得越来越像你们母亲当年了,看着你,我才觉得自己已经老了。哎,女儿都这么大啦。”
“父亲正当盛年,怎么能说这样的丧气话呢?!”
“老啦,哎,不重要啦。我真庆幸替你们姐妹俩找到户好人家,也算对得起你们死去的母亲。”尧沉重地摇摇头,一双手颤巍巍地拉过娥皇在身边坐下,“我想过了,我过两年就禅位给舜,你们都可以跟着他好好过日子,你看怎么样?”
“不,父亲,舜不过是一个猎人,怎么能肩负两个部落呢?”
尧一对浑浊的眼睛里猛地迸射出光彩,却倏忽即灭,娥皇仔细看时,还是布满眼周的周围,眼角蜡黄,眼神也朦朦胧胧的。“我听说他的族人都很爱戴他的,你看呢?”
“他不过会打打猎罢了,一身蛮力,”娥皇想到什么,捂着嘴咯咯笑了,又回过神来,抱着父亲的腰,“父亲,他怎么能喝您比,他连丹朱弟弟都比不过。父亲您要保重,您还要操劳好久,等丹朱弟弟懂事啊。”
尧不置可否。
娥皇走出门,一次去拜访几个哥哥嫂嫂。她们姊妹原有九个哥哥,都是一母同胞,但是三个被猛虎撕碎了,两个断了骨头,瘫在床上不能动,父亲和后娘不管他们,很快也就去了。如今只剩下四个哥哥,大家多年相依为命,母亲走后都是几个小哥哥拉扯她们姐妹长大,她紧紧抱抱他们,什么都不用说。只有小哥哥在她耳边低声说,“娥皇,娥皇,你和女英要好好的, 不管你们做什么,我们都是你们哥哥。”娥皇眼眶一下子红了,她睁大眼睛,拼命不让眼泪滚落下来,心里恨恨地念着,父亲,您为了丹朱,把我们都不要了,我们也会送您一份大礼的。
娥皇回家不久,尧的赏赐就到了。除了细葛布衣几套和一把琴,他还专门派人来为舜修建
一座仓廪。舜深深感谢并与来人同饮同食,形影不离,十七天工夫就建好仓库。娥皇和舜一起送走家乡人,女英送饭给公公婆婆,却无意中看到他们小心地掩好门户。她猫腰慢慢踮脚走过去,耳朵贴在草壁上。“我不管,为什么什么好东西都是他的。”这是象的声音。
然后有低低男声呵斥,还有女声反驳,听不大清,断断续续有些片段传入她的耳朵,火、梯子、柴、琴、老婆,她贴得更近些,突然耳边炸开象得意的声音,“好,我过两日就叫他上房顶,咱们那时候动手。”女英一惊,慌得再也呆不下去,赶忙抱着食盒溜走了。
她回屋里坐下,手脚簌簌发抖。太阳从门口射进一道影子,细微的光,无数尘埃在光束里漂浮闪动,人的命啊,就连尘埃都不如,尘埃在光里过一辈子,人不过在黑暗中任人宰割。母亲死后,就过了这两年太平日子,这又要到头了么?不行,她用力盯住那束光,眼睛眯成狭长的一条线,舜不能死,他们都不能死,他们还有那么多债没有算呢。
吱呀一声响,娥皇和舜推门进来。女英这才发现她慌不择路,刚刚窜进了娥皇的屋子都没有知觉。她将听来的一一告诉两人,末了再加上一句,“我们既然跟了你,不管对着谁,都是要帮你的。”
舜沉默半晌,目光从女英挪到娥皇,又从娥皇挪回女英,最后只低低说了一句,“我知道了。以后就是一家人了。”然后他吩咐俩人赶快编出三四个斗笠来便出去了,又是一夜未归。
夜里娥皇女英头挨着头躺在炕上,却又睡不着,女英听见耳边低低的声音,像是在咬着她的耳朵,又一直咬到她心里面去,“你还记得父亲说过的话么?他让我们记住是谁的女儿。”
“你呢?你还记得么?”女英反问,一时间万籁俱进,只听见风冲撞着土屋的嗡嗡声,寒夜里都觉得冷。过了一会儿,女英终于压抑不住,低低地笑起来,“他把我们卖到这里来,又记得过谁是他的女儿么?”她的笑声在屋里徘徊,久久不散。
三天后大早上,象找到舜,“哥,咱家新建那仓库屋顶漏雨啊,得补补顶。爹的腿不大好使,我这两天崴了脚,你看咋办呢?”
“那我来就行。我回去拿点工具,过会儿你替我扶着梯子,小心点啊。”舜一口答应,带着四个赶制出来的斗笠爬上了房顶。
他在房顶待了一刻钟,听见下面吱呀声,向下一望,梯子已经撤走了。有细微的火苗沿着仓库底部慢慢地烧上来,火苗爬得很快,一会儿功夫就爬到一半高度了。他披上两层斗笠,再展开另外两个,顺着风势从屋顶上向后跃下来。斗笠被风撑得极大,他掉落在地上时只蹭破了点皮。他从房子背后溜到娥皇房里,女英已经在那儿等着了,俩姐妹帮他收拾好斗笠,上了点药,一起等着外面的动静。等到房子完全着火,泥块簌簌向下掉落,象和母亲冲出房来,抱头痛哭,娥皇姊妹也出去嚎啕起来,不断有人赶来救火,等到扑灭的时候,已经只剩下一片灰烬。舜默默待在在屋里,整个世界里,只有他这儿安安静静。
等到外面的风波平息下来,他拥抱了筋疲力尽的两个妻子,低声交代,“尧很快就会找你们回去,我会带人跟着你们,不要担心。这几天我就不回来了。”顿了片刻,“我都已经安排好了,你们哥哥那儿也都做好准备了吧。”娥皇默默点点头。舜趁夜色浓重潜出,他最后回看一眼,象正在他的屋里把玩那具琴。他已经玩不了多久了。
狂风席卷的时候,风眼里确实一片平静。姐妹俩如常起居,每一次看见西边天际压着红红一道线,黑夜即将来临,都感觉到风暴在旋转中已经越来越大。等到看到父亲的亲信出现在门前,带来口信,希望亲爱的女儿能够回去看一眼日益衰老的父亲时,她们慢慢走到了风眼的边缘。
然后的一切就像是一场梦一样,迷迷糊糊间就被席卷上天入地。她们见到父亲,那眼神里从未有过的期待和欣喜;她们说“死了”,那眼睛里迸出了火焰;她们见到后娘和丹朱,他们说了什么,已经全然不记得了;她们晚上住在小哥哥家,静静的夜里突然间喧哗起来,俩人从被子里钻出来,趴在炕上,听着门外的动静,一分一秒地熬过去,不成功就是死,她们突然就不害怕了,心里也静静的,似乎都可以听到心跳声。熬到日光熹微,外面渐渐静下来,舜推开门,站在一片阳光中,耀眼的让人不敢直视,仿佛神诋一般。他赢了。
尧禅位于舜。
“母亲,父亲五年前已经去了,你见到他了么?丹朱两年前消失的,我们都没有再见过他。”娥皇在母亲的坟头跪了一会儿,几个哥哥们也都葬在附近,女英正在那儿撒下一些种子。岁月荏苒,这儿已经慢慢看不出坟地的痕迹了,如同她们姐妹,最盛的年华已经要离她们而去了。舜也渐渐老了,大禹慢慢长大,一切又要开始了么。

钟爱黎姿十年


从古惑仔中的小泥巴,到倚天剑屠龙刀中的赵敏;从火舞黄沙中的计明凤,到金枝玉孽中的侯佳玉莹;开始于魔教教主中的周芷若,收结于珠光宝气中的康雅瞳;14岁出道,34岁退出,20年演艺圈生涯至极艰辛。看着她的眉毛从平眉越挑越高,最后反朴归真换回平眉,如同看着她20年起起伏伏,作为一个关注她十年有余的粉丝,一边为她的一个个角色入迷,一边为她的人生长叹。
2001年电视剧倚天剑屠龙刀,黎姿的赵敏是我见过的最美的赵敏,艳丽不可方物。一红一绿两套裙装,勾勒出一个矫健动人的蒙古女子;微偏脑袋扬起嘴角,眼皮一张一合,辛辣讽刺的话语,不着声色的调情,演绎出最古灵精怪的蛮族妖女。电视剧里生生加入赵敏诈死一场戏,赵敏对着海水问,等你变成老头子那一天还会不会记得我,张无忌从十日蜜中醒来,只看到一纸遗书和刑场上一泊血,这两集将赵敏的情爱决绝演绎到极致。看过叶童的细腻,也看过贾静雯的任性,但最终记住的只是黎姿的艳丽和深情无悔。
因为这部电视剧而记住她后来那些角色。看电影倚天屠龙之魔教教主,张敏饰赵敏,邱淑贞饰小昭,一个英气飒爽,一个简单顺从,出道不久的黎姿矫揉造作,但一张绝色面容依然楚楚动人;
看火舞黄沙,一个曾西洋留学的女学生被破产的父亲哥哥卖给债主为妻,丈夫耳聋并且对前妻念念不忘,公公心机深重层层布局,族人传统保守,她盘起头发裹起头巾,在重重黄沙中突围而出,坚毅勇敢;而这也是她与佘诗曼既倚天剑屠龙刀之后的第二次对决。
黎姿、佘诗曼、邵美琪、林保仪和陈豪这五人组合从火舞黄沙开始,在金枝玉孽里延续爱恨纠缠,黎姿和佘诗曼屡屡相对,争夺TVB一姐的地位;侯佳玉莹开始时故作清纯,中间被屡屡设计,一直执迷不悟,直到最后火场中终于与孙白杨坦然相对相拥而死,实是打动人心。
在黎姿的最后一部剧珠光宝气中,少了佘诗曼的四人组依然斗得惊心动魄,各自将天真愚蠢发挥到极致。康雅瞳形象片面单一,青春无辜不知世事,永远是正义的化身,从第一集到最后,始终是大大的眼睛蕴着一汪泪水,可是多少人为她的泪水争执不休啊。
平心而论,黎姿不是一个好演员,曾放弃很多难能可贵的机遇,二十余年演技平平,最终以TVB一姐收场,再没有更大发展。她靠美貌出身,又因为太在乎容貌而被绊住脚;她绯闻缠身,黄玉郎、许晋亨、庞维新、邓崇光,像很多艺人一样希望依仗美貌嫁入有钱人家却始终失败,最后嫁于马廷强也不知是福是祸。
她是这个光怪陆离的香港演艺圈中的典型一员,幼年出道中年息影,有美貌却侍美貌而娇,有野心却不愿吃苦,想嫁人却被屡屡玩弄,起起伏伏,一点都由不得自己。直看到最后她换回平眉,才看到曾经的少年气盛终于被人被事被命运磨平,曾经那么年轻美貌,最终还是要学会乖乖做人,直让人叹一声命运翻云覆雨手。连我自己也不知道,钟爱她十年,是因为多年前震惊于她的美貌,还是因为看到她如同很多平凡的女人一样命运多舛而心有戚戚。可无论如何,我都衷心祝愿她从此平安幸福,也许只因为女人活在世上有太多的无奈之处。

有感于邓丽君的退婚


1978年朱玲玲嫁于霍震霆,2004年离婚;2006年徐子淇嫁于李兆基;2008年李嘉欣嫁于许晋亨;时至今日,徐熙媛姐妹仍为婆家的要求而焦头烂额。在这个明星豪门梦屡屡成真却前途未卜的年代,我后知后觉地读到多年前邓丽君一段订婚退婚的往事,不禁为这个初中未毕业却成为一代天皇巨星的女人的智慧而折服。一个女人最大的智慧,不在于学历高低,不在于成就大小,不在于嫁入何等门第,不在于一生所得多少,这一切都有太大的或然性,这一切背后的代价也许终不能为人知;一个女人的智慧,不在得,而在舍。
1981年马来西亚富商之子郭孔丞与邓丽君订婚,1982年原定举行婚礼的时间邓丽君退婚。原因是郭家提出要求,邓丽君须娱乐圈彻底退出娱乐圈,并与过去娱乐圈内的朋友断绝往来。这不是一个过分的要求,但这是一个不应该被接受的要求。很多时候,一件事情的对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一句话的潜台词一件事的背景。一个人的智慧,不在于做一件此时此刻正确的事,而在于做一件对于未来正确,即使对于此刻错误,的事情。看见背后的代价而作出判断,而不是看见此刻的所得而取舍。
作为一个初中即出道,在后台尊敬地称呼所有前辈的女人,一个成龙口中,说话的声音需要坐直倾听的女子,这样一位传统女人在娱乐圈孤身奋战十余年,当她决定嫁入有名有户的人家,我相信她已经做好了所有的心理准备,在婚姻和事业间有所取舍,如同媒体所言已决意淡出娱乐圈。但这是处于对婚姻对家庭对传统道德的尊重,而不是掩盖别人眼中见不得人的过往。
一个决定退出娱乐圈的女子,在夫家提出同样的要求后决定退婚,看似矛盾的决定,真真是大智慧。一个人的过往因为家境因为时代因为个人追求的原因一起促成,是人生里不能掩盖也不值得掩盖的一部分;相遇时已经走过的路,唯有接纳和尊重,那是命运对彼此的考验;未来值得珍惜的婚姻,只能建立在彼此尊重的基础上,而不是徒劳的抹杀过往,希冀过去的一段生命根本不存在。当邓丽君听闻夫家提出的要求时,恐怕已经深知对方对她的轻视,对她过去走过的那段旅程深深的不认可,这一切必将代入她未来的生活。她可以退出娱乐圈,也可以断绝与娱乐圈一切人士的往来,但那不是结束,而仅仅是开始;她可以不再越雷池一步,但她不能让时光倒流,将过去掩埋。对一个人过去的不接受,其实就是对一个人本人的不接受。
那真的是一个合理的要求。一个传统的家庭,希望有一个清白的媳妇,谁能说这是错呢?也许嫁入门去,五年十年,光阴流转,她终将被认可被接纳。可就算如此,那五年十年的幸福如何弥补?人生从来不易,很多时候,我们只能在一个令现在痛苦,和一个令未来更痛苦的两个决定之间做选择,我们只能选择现在痛苦。因为它是正确的选择,而甘之如饴,无论那个错误的选择看起来如何美好。
邓丽君说她的人生有三大遗憾,一是初中退学,二是终身未婚,三是不曾来过大陆。但我始终相信,当她想起曾经有一段婚姻摆在她面前却被亲手推开的时候,不是后悔,而是含泪微笑,微笑于做出的正确舍弃,含泪为不曾在正确的时间遇见正确的人;选择一条少有人行的路,需要莫大的勇气和智慧,看她作出的这一决定,才知道她成就歌坛如此地位,不仅仅因为天赋和运气。智慧和果决,才是上天真正给她的无价之宝。

4/22/2012

觅食记


早上陷在被窝里不愿意起床,心里正义邪恶两个小人斗来斗去,最后正义小人儿说,起来还书,然后可以去吃越南面。于是收拾一下写完论文不用再看的材料,每本书就囫囵吞枣浅浅翻了一遍而已,如今论文提交,已经没有什么记忆残存了,很是羞愧。通通打包,抱去图书馆,换了几本新书,给墙上嚣张的爬山虎照几张写真,赶回来等越南面馆开门。
拐角这家越南面馆真有魏晋名士风采,全然没有生计意识,生意做得疏狂,一周七日歇两日,余下五日下午四点开门九点收工,从不拖延。竟然还能坚持到今日,全仗大厨好手艺。熬到四点跑去推门,没推开。赫然张贴着一张告示,春假歇业,从四月15日只30日。瞠目结舌。想来是将生意当作布娃娃,心情好时做来赚零花,不好就去度假,歆羡不已。
于是只好去吃土耳其菜。羊肉kebab和酸奶浸囊,一客糕点。羊肉以本色取胜,与新疆豪爽地使用丰盛的香料各有趣味;囊撕成小块,酸奶厚厚地铺在上面,浸透了吃很是有趣。不过我喜欢吃奇怪的点心,上层是千层酥一样,一层层脆皮堆积,中心填蜂蜜果仁,蜂蜜浸透底层,甜中有脆,果仁咯咯作响,不旺我探险连名字都叫不出来的它。街角这些奇特小店的乐趣就在于两眼一码黑指着完全不知所以然的菜单,匆匆说道我要这个这个和那个,等到端上来的一刹那才知道探险成功还是失败。比国际连锁多了一丝奇妙。
晚上跑步减肥,忏悔那客甜点的高热量。

忆苏州二日


忆多年前一件小事。
中考试后全班决定苏州两日游,以迎接即将到来的魔鬼高中生活。苏州与我们的城市相距不远,一群人浩浩荡荡涌过去,在路上就分为一个一个小团体,叽哩咕噜说着自己人才懂的行话,各自安排各自的旅游计划。到了苏州脚一着地,就分批上阵与班长吵得不可开交,于是小班长揉揉已长出三根白头发的脑袋,一怒之下任我们自由活动。晚上宾馆集合。
我们四人小团体一向自命风雅,其中一位L同学自称对园林很有研究,口吐莲花,将刚刚背过的诗篇通俗翻译出来,我一直到几年后还以为是他自己写就,于是三人都任他摆布。他说先去拙政园再去网师园,于是行程如此。残存的些微记忆里,拙政园古朴典雅,不多的几间房子藏身在荷花池畔游廊后面,瓦缸里曼妙挺出一枝莲,鸳鸯不避游人自得其乐,亭台楼阁相映成趣,宛如大家闺秀,一派自然淡泊气质。网师园如同小家碧玉,幽微处似少女细腰盈盈一握,说不出的情致。据说可在园中移步换景看尽四季景色,我没有这等运气,但走马观花,仍觉处处有点缀,景景可称道,如深山藏古寺,笔意俱全而不露痕迹,更得我心意。
园林里人山人海,我们好不容易挤出来已经是晚餐时间。完全不记得是哪家小饭店,只是路边随便挑开一家门帘,点上几道时鲜蔬菜,一道松鼠鱼。菜蔬如同新摘,青翠欲滴;松鼠鱼肉质滑软,味道浓郁,连我这个鄙夷所有非清蒸做法的势力之徒也顾不得餐桌礼仪。四个人的筷子你追我赶向鱼肉杀去,不几分钟只留下鱼骨架傲然挺立在其他几盘几乎完全未动的蔬菜中间,深刻暴露我们肉食动物的本性。一顿饭剩下的时间里都是用鱼汁拌饭匆匆咽下。以前去外地玩的时候,我总是那么饿,怎么吃也吃不饱似的,现在想来真是奇怪。
第二天有走虎丘和山塘街。虎丘不大,有一种圆头虎脑的可爱。几块大小石头上涂着几个字便是景点,编排出一大段故事,听起来很有古拙气,唯有铁华崖有一种凛冽的气质,不似江南风景。而山塘街已商业化,遍布游客,我至今也不能分辨自己走过的路是不是书里提到的那一条,心中很是遗憾,怀疑根本走错道。
路上买来几斤酥糖,因为看见好看的商店总是不由自主走进去,然后再也迈不动步,缴了钱捧着糕点才好兴高采烈地出来。苏州最好看的并不在园林,也不在古道,倒在于街巷里淡淡的烟火气、糕点的甜香和古树小巷道融为一体,即使是普通人家开的商店也有石壁呈现出自然衰败的景象,而不是粉刷一新,他们与当年的人事一起老去,时间也仿佛就此凝滞,有一种沉蕴的美,大气处盖过了亭台楼阁的精雕细琢。寻常巷陌,吴侬软语,路边盛开的不知名的白嫩嫩的小花,低矮的民房,家家户户挂出来的招徕生意的门帘或者小旅馆的招牌,路边水果摊上色泽鲜艳的樱桃,人匆匆往来对这一切蛮不在乎的肆意,游客举着笨拙的相机在人群中突兀出来,新与旧就这样杂糅为一体,只有我们这些外来者才能清清楚楚地看见那些老去的痕迹。熟悉的地方没有风景,而那些熟悉的人已成为风景的一部分。现在那些风景也不知道还在不在了。或者被“聪明”的人旧貌换新颜,换一种颜色了罢。
后来一直不愿意打车,几个人就这样寻思着方向向宾馆停车处走去。回家的路上昏昏欲睡。睡醒一节,就打开酥糖啃起来,有些像家乡的龙须酥,一咬满口都是细碎的粉粉,不敢张开嘴,把那些甜蜜蜜都拢在嘴巴里,所有的滋味一个人闷声享用。啃了四五颗糖,又晕晕乎乎倒头睡去,歪在旁边人的肩膀上,还嫌人家肩骨太硬没有肉杠得我脑袋疼。希望没有睡着了之后流口水。回到家还是睡眼惺忪,漱漱口继续睡,好像苏州的熏风换作了迷药一般,醉得我不愿意醒。

与天大一点缘


密友S考入天津大学后,我以探亲访友的皮遮住混吃混喝的本质,前去探望。
S最得意于天大的门内门。位于卫津路上的校门与相距不远的南开大学校门如同姊妹花,朴素典雅,被一座小石桥和其下弯弯流水连接。初到时正是慵懒的午后时光,有位老人藏身两校门间的灌木丛中似乎在垂钓,又似乎只在打盹,任面前车水马龙,闹中取静,不得不赞一句名士风流。S引我从东校门前行百部,即是更古老的北洋大学堂原始建筑。壁顶如伞形收拢起百年岁月,四面青灰篆刻古老的校歌和历史,底部画下寄托先人理想的校徽,百年前实业救国的梦在此昭昭,这是曾经有梦想的一批人留下来的唯一遗物。如今谁还能记得他们的名字呢?
站在古校门,仰望建筑学院,赫然发现一片湖泊将大学分为对称的两片,主干道依湖而建,连接工工整整的各院系大楼。据说校内有四个湖泊,在北方院校中极为罕见;湖边低矮灌木,遮掩着月光下一对对热恋的人。第一天晚上我与S匆匆走过湖畔,不敢多看一眼,只怕被里面亲密的人逮到,却因为不敢多看,至今仍疑心他们坐在湖沿,双腿在湖上摇晃,发丝摩挲,脸上明明暗暗,心底里又在想些什么呢。
夜里逛校园,是因为S要带我去吃遍天南街。我们从第一家凉皮店开始一家挨一家吃过,共分一碗凉皮;捧着鸡蛋灌饼,酥酥的饼皮洒在灰毛衣上,留下一个印记;觉得烧饼里脊香味扑鼻,里脊肉幼滑可口,恨不得连吃三个,S只好恨铁不成钢地拖着我向前走;在烧卖摊前,S三个朋友加入我们的队伍,一人吞下几个烧麦,只有我捂着嘴问,为什么烧麦是肉馅的,惹来一群人哄笑;等到坐在烧烤摊前面我已经快要饱了,可是一群男生要来炭炉,原来夜晚才刚刚开始。其中一个人手艺堪比老板,羊肉串让他烤得流油却不干枯,鸡翅娇嫩让我咬舌头,木炭的烟火气熏得人暖暖的,而最好的佐料自然是老板们的八卦是非。谁的头顶要秃了只好把头发横着梳,谁大言不惭是最伟大然后逼学生买他的书才好过关,谁的实验室人影憧憧,谁的老婆年轻漂亮却小他二十岁。不知道老板们背后靠什么佐餐,会不会是学生们的八卦呢?
下了晚自习的人来了又走,身边的桌子不断换人,只有我们不断添菜兴致越来越高。我中间溜出去淘来两块十字绣打算回去绣给S做钥匙扣,回来时正听其中一个机械系男生说到得意处。怎样抽签抓阄决定早起顺序,怎样六点钟赶去为全班女生占座,怎样把一摞书挨个铺在空荡荡教室的前三排座位上,然后赶回来睡回笼觉;谁知道他前脚刚走后脚就有人挪了他的书,辛辛苦苦占得位子被抢走,恨不得大吵一场。讲到激动处一拍桌子,不牢靠的桌子腿一颤一颤,所有人面前的盘子抖三抖,羊肉串快要起立跳舞起来。谁还记得清早去自习室占座位的日子呢?如今懒洋洋陷在图书馆沙发里的我们也快要认不出自己曾经的热情和激动了吧。
一直谈到夜里三点。结帐时发现我们五个人竟然吃下去一百多串羊肉串,彼此大眼瞪小眼,怎么这么能吃呢?真是不可思议。现在想想也不知道怎么会有那样的好胃口,什么心思都没有的人,读书吃喝聊八卦,三点一线即生活。他们已经回不去宿舍,于是一起去我的屋子打牌聊天。S与我一家,其他三个人各自坐镇一方,我也是在那天晚上第一次学会打升级,新手好彩,赢得其余三人灰头土脸,骂我们两个人赖皮。真是无辜,那是我第一次打升级,连规则都是现学,让S笑眯眯夸我一晚上。以后再也没有赢得那么开心,与倾盖如故的朋友,分享看似再普通不过的一个秋日夜晚。
后来始终没有绣成钥匙扣,买回去的十字绣早不知落在了哪个角落里。只有那个与天大两日的缘分,三个至今不知道名字的朋友,第一次打升级,第一次一日内走遍四个湖泊,让我惦念至今。总以为还能再去一会,再一次从街头吃到结尾,后来才知道世上没有什么可以等得,原来天南街也有被拆除的一天,那几个人与我的缘分也飘散在风里。后来看见坐落在天南街上的新教学楼的图片,心底酸酸软软,原来丢掉的那些东西,恐怕不会再有人记得。

4/21/2012

一起回家的路


曾经住过一座城市,那里仍保留着丰富美丽的殖民时代的民居,虽然如今已移作公用。十几条或平行或垂直的巷道,狭窄到仅容两三车辆通过,如网一般圈起一片异域风情,走进网中如同回到上世纪初的西洋租界,走出才惊觉时光荏苒光阴匆匆。碧绿草坪岁岁荣枯,如上世纪初般妆点身后的白色宫殿,曾经住在那里的人家却已不知飘泊何方,曾有孩子在那里嬉戏么,与他们身着蕾丝长裙或者终身只愿穿旗袍的母亲,他们后来是漂洋过海还是湮没在浩浩劫中?红砖拱顶,珍藏着一个多世纪前的建筑构图,那些当年的设计师么还有回来看看么,他们曾去过的西餐厅还是叫同一个名字,但是味道一如昨日么?
第一次走进那片老租界是因为被送去学德语,我对800学时叫苦连天哀声叹气,却只能乖乖前去报道。每天傍晚六点半开始,九点半结束,无寒暑假,几乎一年之久。我蹬着自行车闯进那片老租界几乎疑心穿越到另一个时空,那是穷尽一个中学生想象力的美丽,于是暗暗羡慕住在那附近的人家,突然间就平淡了怨气。上学后更发现一位同学S与我家住得极近,于是放学后相约一同骑车回家,在那些日渐熟悉的街巷中钻近钻出,构成至今最难忘的美丽回忆之一。
S与我一般大,立志要读建筑,每日里在回家路上向我灌注包豪斯的盛名,来此读书也是因为打算将来去包豪斯的家乡读书。我至今对建筑仍所知寥寥,但是却将他的眉飞色舞记得极清楚。不再是懵懂不知的年纪,却还没有学会深藏身与名,所有关于理想关于崇拜就那样轻易的在回家的路上,对着并不熟悉的女生一一道来。巷道夜间灰暗,百年老树倾斜,只在枝叶缝中露出点点星光,我借着那些星光看清楚他眼睛里的光,总觉得天上最明亮的星星落在了自己身边。后来我还会遇见很多有专业造诣的人,还会遇见很多有理想肯努力的人,还会遇见很多好口才夸夸其谈的人,但是再也没见过那么明亮的星星,不染铅尘,只为了少年单纯的梦而闪烁。我只知道我从此偏爱建筑系的男生,毫无道理,快乐地愚蠢着。
那片老租界里大部分的建筑已作政府办公场所和学校,一到夜间,几乎没有行人。空荡荡的路上,只有两个中学生摇摇晃晃的闪过,很偶尔才有车灯从后面打在我们身上威逼让路。我们放肆地骑在路的正中央,歪歪扭扭,你追我赶,逼着彼此让道,拿一些读来的生冷笑话砸在对方身上。我是清高狂傲的,他是不动声色的,但出口时都是惊人,不琢磨出重磅炸弹不罢手。一日里我读到萧伯纳一个刻薄的笑话,整整一天都担心他会晚上逃课,熬到放学回家路上,才故作不经意的向他抛出来,只为了看他为读懂笑话而反应停滞的那半分钟。深深的得意,却只愿浅浅的弯弯嘴角,显示我的不在意。
冬日里围巾紧紧的裹住脖子嘴巴,只露出一条缝,大声地在风中喊话;夏日里裙子在风中飘荡,一手扶车一手按住裙角,却依然不愿意换作短裤;大声嘲笑对方土里土气的衣服,灰扑扑的书包,没做完的作业,课堂上磕磕巴巴的对话;也愿意将没有告诉父母的心事半遮半掩的透露给对方,那些没有与别人分享过的秘密。
我们曾经喜欢过彼此么?我真的不知道。高中生的恋情可以当真么?我真的不知道。我是仅仅住在那里一年的过客,很快又要回家读书;他是我遗忘在过去的朋友,早已失去联系,只愿他一切安好。我祈求上天成全他的梦想;如果不能,请保留他眼睛里的纯粹光芒;如果不能,请让他记得我,如同我记得他。我们是擦肩而过的知己,再没有归途,再不能相见,因为若是相见,只能从彼此身上看见岁月如何磨去所有曾经有的对未来的梦想,看见所有努力期盼如何成灰。那些每个人都要经历的失望,每个人默默咽下的眼泪,绝不可以给彼此看见,所以我们再不能相见。
所以我只能在这里回忆我曾经有过的一段回家的路,曾经那么甜蜜,虽然那时候并不觉得甜蜜。回忆那尖顶、白墙、点点星光。还有少年的梦。

4/20/2012

IF by Rudyard Kipling


这是一首写于1895年的诗。英国诗人吉卜林写给他的儿子。谈论一个古老的话题,如何才能称得上一个男人。


IF you can keep your head when all about you 
Are losing theirs and blaming it on you,
If you can trust yourself when all men doubt you,
But make allowance for their doubting too;
If you can wait and not be tired by waiting,
Or being lied about, don't deal in lies,
Or being hated, don't give way to hating,
And yet don't look too good, nor talk too wise.


做一个真正的男人是从做人开始,正心修身。自信而不自负,长久的等待不消磨其志;在这个充满谎言嫉恨的世间生活,不同流合污,亦无精神洁癖,保持端正的品性,有慎独的姿态。人生漫长,我们修养自身,等待机遇,日趋完善,但并不为此沾沾自喜。最后一句nor talk too wise最是美丽,心底清明而不卖弄,“首阳为拙,柳惠为公”,才是真正难得。如果talk too wise and look too good会怎么样呢?“才尽身危,好名得华”。


If you can dream - and not make dreams your master;

If you can think - and not make thoughts your aim;

If you can meet with Triumph and Disaster

And treat those two impostors just the same;

If you can bear to hear the truth you've spoken

Twisted by knaves to make a trap for fools,

Or watch the things you gave your life to, broken,

And stoop and build 'em up with worn-out tools.


做一个真正的男人,是先做人,后做事。脚踏实地,而不是好高骛远。正面危机,而不是讳疾忌医。尽其所能地努力,但并不会幻想所有的努力都会有结果;放下幻想,却依然坚定。这才是一个有担当的男人,建功立业的态度。古语说,齐家治国平天下,便是将每一件如此做来,为了那百分之一的希望尽百分百的努力,从不言悔。人生种种不如意,甚至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但是既然生为人,就只能这样如此走下去,一生一世。


If you can make one heap of all your winnings 

And risk it on one turn of pitch-and-toss,

And lose, and start again at your beginnings

And never breathe a word about your loss;

If you can force your heart and nerve and sinew

To serve your turn long after they are gone,

And so hold on when there is nothing in you

Except the Will which says to them: 'Hold on!'


先做人,后做事,待做事有小成,又该如何?打天下易,守天下难,如何守成进取是千古难题。吉卜林告诫他的儿子,以平常心对待得失成败,既有为了理想舍弃现有一切的勇气,又有从头开始的气魄。从高峰跌入谷底比生来一无所有更让人难以接受,此时如何接纳如何鼓起勇气再走一遍走过的路,如何面对天灾人祸,便是烧玉三日满辨材七年期,这才是对人性最残酷的试炼。


If you can talk with crowds and keep your virtue,

Or walk with Kings - nor lose the common touch,

If neither foes nor loving friends can hurt you,

If all men count with you, but none too much;

If you can fill the unforgiving minute

With sixty seconds' worth of distance run,

Yours is the Earth and everything that's in it,

And - which is more - you'll be a Man, my son!


当做事最终有成又当如何?贝多芬和歌德给予我们不同的回答。最伟大的音乐家之一,最伟大的作家之一,他们曾一同散步,偶遇贵族。歌德退至道旁鞠躬行礼,贝多芬昂首阔步毫不理睬。贝多芬的眼里,歌德失之谦恭;在歌德眼里,贝多芬失之傲慢。与人相处实在是玄妙至极的学问。与人相处仍能保持自我更是难能可贵。“有群累身,孤贵失和;”与人相近仍保持距离,与人相亲仍保护自我,遗世独立者却有着非遗世独立的姿态,入世者拥有出世的心,这便是吉卜林告诉我们如何称为一个男人。


先做人再做事,最后做回人,吉卜林在这个循环中找到了一条通往圣人之路。无独有偶,汉东方朔亦作《诫子诗》,传承世代,告诉我们如何做一个中华传统下的男人。对照如下。东西方的异同之处,真是发人深思。


诫子诗 东方朔
明者处事,莫尚於中,优哉游哉,与道相从。首阳为拙;柳惠为工。饱食安步,在仕代农。依隐玩世,诡时不逢。是故才尽者身危,好名者得华;有群者累生,孤贵者失和;遗馀者不匮,自尽者无多。圣人之道,一龙一蛇,形见神藏,与物变化,随时之宜,无有常家。

忆泰山行的后半程


我和S爬完十八盘已经是黄昏,眨眼即是天黑,我们不敢停留,加快步子向山顶走去。远远望见神憩宾馆时,我已走不动路,摸着扁扁的肚子与S对望,毫不客气地说,“我很饿很饿,一定要吃好东西。”全然不顾山顶物价,撒娇打滚。
S无奈,拉着我从第一家饭店走到最后一家,又走回第一家,然后说,“看来看去,第二家人最多,我们就去那家吧。”我用最后一个脑细胞盛赞他此刻仍保留的理智和批判精神,乖乖跟他走进去。尽管这家店里只有三桌客人,而其他饭店不是空空也就只有一桌。一看,米饭十元一碗,我俩不约而同抬眼看进对方眼里,看见“黑店”二字轰过彼此脑海,只好点了黄瓜炒鸡蛋、西红柿炒鸡蛋、山东煎饼和卤鸡蛋,咽着口水等上菜。不要米饭。
等待的时候我俩一律没出息地对邻桌一大盘水饺行注目礼,从来没想过水饺也是人间美味,闻起来香气扑鼻,那桌人大概与我们想的一样,一家人仅围着一大锅水饺,都没有看见我们不怀好意的目光。这时里面一桌突然吵起架来,原来他们点的香椿炒鸡蛋里香椿已变质,吃起来一股怪味道。那一桌大约七个客人,与聚拢的六七位服务员分成两个战场,互不相让,争执不休,我俩一边看得津津有味,一边分析那些突然冒出来的服务员原来都藏在哪个角落里,怎么一直没看见。等到分析完毕,才突然觉得不好,他们的香椿炒蛋有怪味,我们的西红柿炒蛋会幸免么?
不想那一顿饭是我那整整一学期最香的一顿饭。S于我整顿饭顾不上一句话,不到二十分钟就扫荡一空,灌了整整一壶茶,这个饭店大概经常见到客人吃饭如同抢食,补充茶水很是及时,我俩才没有噎住急救。
从饭店出来天已全黑,我俩直奔宾馆,一问标间,五百一晚。我立刻施展在S面前屡试不爽的撒娇打滚战术,掏出学生证,声声哀求,将价格砍为两百。在我的自我赞美声中,S问,如果我们说一百五十,会不会也可以?我一呆,从此不再问别人都是多少钱住一夜,以免大失所望。睡前叫了起床铃,请服务生明早电话叫早看日出。
第二日睡醒已是上午九点,我俩同时醒来,痴痴对望,异口同声谴责宾馆忘了叫我们看日出。知道拉开窗帘,才发现外面倾盆大雨,砸得窗棂都在颤,也不知我们两只懒虫怎么能毫无察觉睡到现在。灰溜溜出门吃早饭,把所有带的衣服穿上身,在暴雨中撑一把小伞下山。风势极大,伞东摇西晃,我俩紧紧缩在伞下,如同两只不问世事躲在洞里冬眠的灰老鼠,整个世界只有我们两人。狂风暴雨扫荡,眼前灰忽忽一片,我们却觉得山顶清静辽阔,只因为更无人影。
一小时后,雨收天霁,我们也到达了下山缆车前。一问,缆车停开,因为下雨不安全。 “可是雨停了呀?”“那也不安全。”唯一的工作人员一瞪眼,并指点我们去做下山的巴士。我至今仍怀疑他与巴士老板是一家,因为问他缆车什么时候再开他全然一副无知样,眨眼睛的无辜程度可与我媲美;而问他巴士要多少钱,多少时间,目的地在哪里,他却滚瓜烂熟;最后问,我们如果走下山要多久,回答,“很远呢,你们要走几个小时,很长时间,不如坐巴士。”真想问问他领几份工资。
我不服气,拉着S走下山路。山上十八盘也都走过来,下山路怎么难得到我?下山路是铺得极工整的汽车道,宽敞平坦,只偶尔有巴士驶过。大约游客都选择坐车下山,我们一路三小时所看见的行人寥寥无几。山后绿化建设尤其好,刚栽种的树木铺成一片片小树林,偶尔点缀小桥流水,有明确的石刻盘指示方向和各处景点名称,看起来像是正在开发的风景区。上山时视野狭窄,泰山被周围山脉环绕,在一览众山小之前的漫长登山过程中,都是被众山俯视压迫,风景不合我心意;不想误打误撞,竟在下山时看到一片开阔风景,忽略人造之处,还可见山花野树,石壁嶙峋,原始农田村庄,袅袅炊烟,都是意外欣喜。
我们不赶时间,在无人的石桥上蹦达,与S说故事听。我也把梅里美的卡门原原本本的讲述,说到最后那个男人刺了卡门两刀,我们两人都一时无语。山野空荡,我突然觉得惊悚,这大概就是好莱坞悬疑片杀人越货的最佳地点,于是被S讥笑胆小,刚才突兀压抑的气氛又突然消失,俩人又热热闹闹继续下山。三个小时到达山脚公交车处,S与我都觉得这一段山路比上山要愉快美丽太多,如同是偷来的风景,只有自己知道、欣赏、把玩、珍藏,因为网上的旅游攻略都没有提及而沾沾自喜。如今每每想来都要感谢那天的倾盆大雨,缆车停运,虽然错过了日出,但是赢得了一路风景愉快时光,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译林》于我


中学还住在家里的时候,最期待的事情之一就是收到《译林》。薄薄一本双月刊被父亲取回家,我迫不及待地拆开,随后是一个星期的欣喜。那时候并不流行补课,每日里下午三点钟就放学,我跨上自行车与同学在学校所在的小区闲逛,吃完东家吃西家,六点钟买菜回家,才安心坐在书台前开始读书。唯有收到《译林》那一周,我会变身乖乖女,一放学就急驰到家,倒在床头抱着书啃,到了五六点母亲再三催促下,才会骑车出去买菜,匆匆还价回来又钻进杂志里不出来。家里订的杂志,唯有这一本是我读得懂得,也唯有这一本多年来始终为我所爱。
那时候除了托尔斯泰这样的名字,无论哪个大家我都是没有听过的。不知道伯吉斯,不知道君特哥拉斯,甚至不知道华兹华斯,多年后才听说才奇特地问,原来某某人得过诺贝尔文学奖啊,引来一片白目。所以捧起杂志的时候,也只是为那些洞察人心的情节拍案叫绝,尽管从未记得作者是谁书名为何。
最喜欢长篇。多年后一些片段仍然时不时划过脑海,刻骨铭心。犹记得某开篇一位弥留之际的富豪,众多子孙期待着他的死亡。这位老先生自导自演残忍的一幕戏。他放出风声将要公平分割所有财产与子孙,于是众多亲人蜂拥而至,携带庞大的律师团,尽可能证明老人的神志清醒遗嘱有效。工作室里的闹剧刚刚结束,亲人们的电梯刚刚到达大厦一层,老人推动轮椅冲向落地玻璃窗,从高楼跃下,肢体在众多子孙面前四分五裂。原来他利用余人乘电梯的几分钟修改遗嘱,所有金额交与未出现的一位孙女;其余的人只能够亲眼目睹人体与地面高速碰撞的一幕。这篇小说后面内容不过是主流价值观和猎奇心理的体现,不贪慕虚荣献身不发达地区教育事业的女主角,被感动的律师,诸如此类,但是开场一幕,永难忘怀。人心险恶刻薄处,家族内部的勾心斗角总是发人深思的主题。
其中也不全是欧美作品,时不时出现的日本长篇给人以惊喜。女主角为了替被欺骗而自杀的父亲报仇,收购对手公司股票,不知世事的女人在各色商人面前辗转,欺骗与被欺骗,离间与被离间,漫漫迷失来路,最后夺得关键性选票,可以左右董事会的决定,决定他人的生死。古典传统与现代独立女性合为一体,在期待新一期杂志的时间里,曾经屡屡拿来反复阅读,她的影像与穿着传统和服木屐的女人反复出现在我后来读到的书里,一次又一次地影响我。很多书,也许不是最好,但是因为出现得恰到好处,成为人生中浓墨重彩的一笔。如同初恋情人,不是最好的人,最合适的人,却是难以忘怀。尽管不再提起,却也无法抹去。
有一次惊讶地读到一片描述抗日时期卧底共产党员的故事。如今细想,大约是海外华裔所写,真正难得的公正。仅一面纸的短篇,最后揭露身份,亦不过寥寥数语。那时年纪尚小,妄读情仇恩爱,拍案而起,这写得太不真实。很少见我这么愤怒,父母于是也拿来读一遍,难得家里三人同读一篇文章,这是我家很少发生的事情。读完父母都大为赞赏,不仅情感真实可信,而且用笔简练,通篇无一字可删。于是俩人异口同声说我太小不懂事,读不懂这篇故事。我悻悻然报书离去,威胁不吃晚饭,以作抗议。于是父亲做红烧鱼,满屋飘香,我不得不食言奔至餐桌前,鼓着腮帮吃得不亦乐乎。
实在有太多美好的回忆与《译林》相干,他出现在我最贫瘠的年月里,让只知凉皮麻辣烫的孩子也因为阅读而有了尊严,隐隐与家长分庭抗礼。为这一切,我由衷感激。以后便是商业的巨轮滚滚而来,纯粹恬静的阅读时光已成珍品。

4/19/2012

春日傍晚的电话


母亲昨晚打电话来说,家里种的玫瑰开花了。开始是嫩黄色的花苞,娇气地挂在枝上,随风摆荡,总让人担心它是否在开花前就要掉下来。终于熬到花苞一层层展开,含羞带怯,欲语还休,将放未放的姿态最是动人。好比定下婚期的待嫁女子,日日筹备着新婚,满怀期待与羞怯,比盘起长发的新妇更多一层妩媚。等到花开的时候,却是凋谢的开始,花蕊尽吐,重重花瓣舒展,怒放在日光下,光彩逼人。但如果仔细看,花瓣边缘颜色逐渐黯淡憔悴,撑不住似的松散地垂下去,不几日已化作春泥更护花了。
除了盆土栽的玫瑰,母亲还开出一片小小菜园,种些简单易活的蔬菜。去年5月回家,饭桌黄瓜、茄子便是自家地里所产,我已多年没吃到那么清新爽口的蔬菜了。母亲受到鼓励,越发认真起来,加入院里的退休老人行里,日日下班后回家换下工作服,趁着太阳尚且压在西边一线的时候,赶去拔草收获下种子。院里人都拿种菜当乐趣,从没有人喷洒杀虫剂,母亲也一般地顺其自然,洒下的种子能长出果实便兴冲冲的掰回家来,不能长出来就全然抛在脑后,被虫子吃掉了也毫不心疼,倒是常常拉我去看,好一顿嘲笑我五谷不分。菜园旁常有学生经过,惊讶地发现地里穿着粗短布衣的老太太就是前两年还教他们民法的教授,热热闹闹上前打招呼,一片欢声波动。
母亲絮絮说着自家开的花种的蔬菜,有时候还淘气地跟邻居老太太攀比,我隔着手机,几乎都能看见她的眉飞色舞,老小孩老小孩,母亲越来越像个小孩一样,淘到生活中点点滴滴的乐趣与我分享,如同一个世纪以前的淘金者。
我听着话筒里传来的兴奋,闭上眼睛,觉得还是在国内,我还是住在自己家里被宠爱的女儿。自小母亲就爱拉着我的手这样闲闲叙话。春日的周末午后,空气来飘荡甜香,桃花杏花开满枝头,柳絮清扬,太阳也出来打个盹暖暖的晒在我们身上,母亲拉着我一起逛街去。我从来都是馋猫,于是第一站是冲去商场二楼中心的冰激凌柜台,在一个个大冰激凌桶中,千挑万选两三种颜色,组成一个冰激凌杯。每一种颜色都是一种味道,我常常选了又选改了又改,最后拿上手还是觉得冰柜里的其他味道更好吃。可等到吃上第一口,就连路都顾不得了,蹭到鼻子上也不稀罕,只乖乖地做母亲的小尾巴,看她挑选新来的春装。走过漫漫冬日,布满春装的商场如同一个花花世界,印在我永不褪色的记忆里。母亲把各式鹅黄浅蓝在自己身上比划,一边询问我的意见,我心里总觉得母亲是最好看,如同母亲眼里的我最是冰雪可爱,母女俩互相吹捧,如今想来却是再不能有。成人世界一片谦虚虚伪,那段不懂事时候的得意洋洋便像是四季中的春天,短暂而美丽,一片真国色。
对谈了大半个小时,从自家的菜地聊到邻家的菜地,从邻家的菜地谈到邻家的八卦,母亲突然说,你要去睡觉了吧,这么晚了。她一片依依不舍,还是要挂下电话,叮嘱我早睡早起,注意身体。在父母的眼中,即使离家多年的我依然还是那个不懂事的小女孩,需要细心提点好好照顾自己;回在我寒暑假回国的时候为我添上穿不完的新衣;会看到我依然穿着前年的衣服而心有所动。父母的心,如同春天里的草地,永远柔软的接纳我拥抱我。
我顺从地挂下电话,取下明天出门要穿的衣服叠在床边。风衣边角留下装饰性的粗白缝合线,我却想起那句古语,向来多少泪,都染手缝衣。
以此纪念一个春天傍晚家里打来的电话。
PS: 向来多少泪,都染手缝衣。 彭桂《建初弟来都省亲喜极有感》

最后一次年夜饭

墨白的爷爷有三个女儿,大女儿佑思,二女儿佑文,三女儿佑君。佑君就是墨白的母亲。大女儿嫁给一个公务员,为人活络,在单位如鱼得水,年纪轻轻就升了副厅级,自认为前程无量。二女儿嫁给本校同学,毕业后一起留校,丈夫木讷寡言,反而得领导看重,认为靠得住,收了做心腹,毕业两年就给了个副教授的职位,让一群人红了眼,于是这二女婿憋了一口气,更加钻研学术,日日埋首在书堆里,不到四十岁当上正教授,却也失了宠,不过总算是一辈子无忧了,虽然没有什么外快。三女儿也嫁了个公务员,可惜热门单位家家都有后台,丈夫不善钻营,一直吊在半空中,不上不下,于是她回娘家也脸上不好看。如果说这三个女婿有什么共同点,那大概就是三个人都不去老岳父家串门,虽然有的是忙于饭局,有的是忙于论文,还有的是忙于叹气。

这三个女儿倒是时常回娘家。三个人工作都闲得很,丈夫在外应酬不带老婆出席,或者待在学校里作研究,儿子们都上寄宿中学,只有周末才能回家,于是三姊妹都常常回家聊天或者逛街。佑思和佑文总约着一起回娘家,拿单位发的东西孝敬老人,也很得老人家欢心;佑文又爱占小便宜,还能常常从佑思手里得些好东西,更是去得勤,日渐姊妹情深。佑君慢慢地就错开时间,不与他们一起出现,只是回家帮忙做点家务而已。

时间长了,一家三代只有赶上春节国庆在酒店里摆上几桌,才能碰面,倒也免去很多日日相处的麻烦。不过即使是那些场合,也是要包上两间客房,一家人分房间坐着聊天,洗漱打扮完了,才分批上场,不用说,二女婿总是掐着时间出现,提前一分钟都是对学术生命的折损;而大女婿总是姗姗来迟,在众人期待中千呼万唤始出来,顺便带来一些不认识的人露个面,于是账单问题也就一同解决了。

这年春节,佑君随母亲一起去吃年夜饭,定在市中心一家老酒店,照老规矩开了两间客房一间包厢。“爸爸不跟我们一起去么?”墨白怯怯地问,他其实一点都不喜欢去见爷爷家的人。那两个小哥哥比他大两岁,跟他玩不到一起去,感情生疏得很。
“我们先去,他最后赶过来。”母亲牵着他的手等车,寒风凛冽,俩人不约而同缩了缩脖子捏紧了手。

到酒店的时候离开席还有两个小时,除了三个女婿,一家人全凑齐了。两间客房紧挨着,三姐妹在一起说说闲话,爷爷奶奶在隔壁逗弄三个小孙子。三个孙子都是上初中的人了,还是一副孩子模样,养得胖嘟嘟的,谁都想捏两把。“再过几年就长大啦,可真是快呀。”奶奶一人塞一把糖果,俩老人一人搂一个孙子,墨白孤单单地坐在一边双手捧着干果啃,也不插话,像只乖巧的小松鼠,只是藏起了毛茸茸的大尾巴。

另一间房里正讨论地热火朝天。“如今的高中真是越来越严,我都想把孩子送出去读书了,就怕他太小了想家。”佑思蛮烦恼。
“你家孩子成绩好,在哪里念都有出息的,还用你操心啊!”佑文紧紧接上,“我家那位真是不省心,幸好刚刚得了个生物的奖牌,中考时还能加点分。”
佑君感到目光都射向自己,不得不接了话茬,“那真不错,小孩子学习好比什么都重要。”
“墨白怎么样?他们期末考试成绩出来了没有?”佑思摆着架子不肯问,佑文却毫不客气。
“就那样,我家小孩我从来不管的,他自己读书用功,比什么都管用。你们说是吧?”
剩下两人都不接口,一时间房间突然安静下来,三人都有些不安。在这突如其来的沉默里,墨白推开房门溜了进来,三个大人不约而同松了一口气。

墨白向两位姨母拜完早年,已经口干舌燥。他看着爷爷奶奶跟两个哥哥玩得开心,却没什么话说,在隔壁啃了半小时干果,现在两腮的肌肉都要僵硬了,喉咙发干,只好溜出来找母亲。他打开冰箱,拿出一瓶水,正要扭开盖子,突然听见二姨叫了起来。“哎,那瓶水不能拿的,快放回去。”
“为什么啊?”墨白奇怪地停了手。大姨突然起身去洗手间,只好疑惑地看向二姨。
“冰箱里的东西是要另外收钱的。”二姨皱皱眉,“这里面比外面贵不少,过一会儿就吃饭了,吃饭的时候再喝也一样的。”
“可是我现在口渴呀?不就是一瓶水么。”墨白丝毫不懂看眼色,死脑筋得很,不过他也是真不明白,这一切不都另有人结帐么,不然谁会为了一顿饭开两间房。
“你这小孩怎么这么不懂事,光读书可不行呀!”二姨看起来气鼓鼓的,很少会有人反驳她,何况她还这么有道理。
墨白被教训的愣住了,他从来不是个聪明人,觉得大概做错了,却也不知道闯了祸怎么收场,只好扭头看向母亲。佑君却急红了脸,“小孩子喝瓶水怎么啦,又不是你掏钱。”
“这里面价钱是外面两倍呢,”佑文脸微微扬起来,声音也尖细了一些,“小孩子就是要从小教育好,我就跟我儿子说,一分钱都是不能乱花的。”她越说越得意起来,自顾自咧了一下嘴。
佑君急性子,这时已经涨红了脸,连眼睛都瞪大了,可是嘴皮子却动得慢。她做梦没想到年夜饭也能吃出事情来,冷不丁遇到这样一棒子迎面打来,一边恼恨丈夫不在身边帮忙,一边愤怒姐妹捧高踩低,一肚子气塞在胸口,反而张张嘴没吐出话来。
可人家并没打算放过她。“大姨父也不容易,我们也不要给别人添麻烦,做人要懂事,你说是不是?”这话还是向着墨白说的,眼神却看向佑君。
佑君真是气笑了,这世上最缺不缺的就是唱戏的人,谁又功力强过谁。她这回反应过来了,“这瓶钱我单出。你让他把帐单分两份,多少钱我也出得起。”墨白楞楞地看着母亲,默默拉开冰箱门,把水放了回去。佑君突然红了眼眶。
佑文一时间被堵住话,正琢磨如何接下去,只见佑君两步跨过去,拉开冰箱门,抽出两瓶可乐。扭开一瓶,扔掉盖子,递给墨白;又扭开一瓶,往桌上一掼,一堆气泡汩汩喷了出来,很快铺满半个桌面,一时间所有人都傻在那里。“你还有什么意见?我喝不喝都要开,钱我来付。”佑君抬高声音,震得满屋子响,好像有回声一样。佑文不自觉也站了起来。
墨白其实已经不觉得渴了,但他还是拿起瓶子,在一片沉默的目光中吞了两口,咬了咬牙。他觉得受了欺负,又觉得人家的话听起来也有道理,分辨不出什么滋味,只感到被几道目光压着,垂着眼皮不抬头,只盯着不安的汽水瓶,满手喷出来的可乐粘腻腻的。

佑思终于在一片低气压中推开卫生间门走出来,浑然不知道刚才发生了什么。她舒坦地坐在沙发上,“墨白怎么不坐呀?都站着干什么。”
还没等他回答,二哥哥咕隆一扭门冲了进来,拉了墨白就跑,“有好吃的,快走!”墨白呆呆地被他拉跑,冲进隔壁。
果盘里不知从哪冒出来一些刚才没见过的糖果,爷爷抓了两把递过来,墨白沉默着放下可乐瓶,双手抱着糖,被拉到奶奶身边坐下。老人家突然慈爱好多,笑得额头上的皱纹都叠起来了,密密麻麻趴在一起,关切的问他过去一小时里还没来得及问的学业问题,住校习不习惯呀,一周回几次家,不要出校门吃那些小摊子上的脏东西,知不知道?要是这时候有一架相机,闭着眼按下快门,都是一张张和乐融融承欢膝下的照片。

过了一刻钟年夜饭提前开始了,三个女婿因此全部迟到。爷爷板着脸也没有多说,一家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说这话,应付着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别的包厢串来的客人,两小时就散了场。墨白从始至终摆出大大的笑脸,浑然忘掉刚刚发生了什么的样子,两个大人反而有些别扭。饭后爷爷奶奶由大女儿女婿先送回家,二女儿女婿开车扬长而去,墨白跟着父母招了辆车回家。

下车佑君拉着墨白走在前面,丈夫付车资落后一步。佑君迎着风脸吹得有些红,突然间冒出一句,“今晚上”,她的声音有些呜咽,夹在风声里,后半句似乎也被刮跑了。墨白提心吊胆等着,始终没听到后话,反而放下了心。一家人回了家,很快洗洗睡了。

墨白闭着眼睛躺在床上,侧耳听着客厅动静。隔了大半个小时,母亲轻声推开门走进来在床头看一会儿,墨白平静地阖着眼皮,他从午睡中早就吸取了丰富的经验知道怎样才能假装睡着。过一会儿,母亲带上房门离开。墨白这才钻进被子里,蜷成一团,紧紧地闭上眼睛,任眼泪从眼皮下挤出来,汩汩地冒个没完,昏昏沉沉不知道什么时候睡着的。他只隐约记得睡着前跟自己发了几个毒誓。

后来再也没有人提过这件事。不过墨白从此不再去吃年夜饭,家里人也尤着他,随便他编什么理由都能通过。后来他考到一个四季如春的地方上大学,名正言顺地第一年买不到火车票,随当地同学回家过的春节。

第二年上学期,他接到家里电话,爷爷过世了。他没有回去参加葬礼。原来那就是最后一场年夜饭,他挂下电话后默默念了一句。

4/15/2012

博客记


第一次写博客是刚进本科,满怀欣喜地打开一扇大门,既满足于藏在网络后云深不知处的故作神秘,又欣喜于可以将字字句句展露人前博一句口不对心的夸奖。日记本只能藏在床单下柜脚处不见天日,怎么能满足轻浮炫耀之心?社团宣传干枯乏味,怎么能满足出口成章窃窃自喜?少年不知天高地厚,总以为才情过人,只待我建立博客,崭露头角。
现已经记不得从哪句古诗里摘出几个字附庸风雅作为博客名,只记得为背景仔细从调色盘里调出紫中带灰自以为很有品位,自我介绍更是自作聪明地欲语还休。那时候连一个字没写竟然就开始满心得意,真让人不敢回顾。
像大部分自作聪明的人一样,博客里满是不知所云的歪诗、自以为深刻的书评影评,如今想来整篇博客定是惨不忍睹,可想而知,没有受到任何人关注。我不吸取教训,竟然自以为世上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坚持了两年不到,就将博客删除,心里念这不是我的损失。
于我这样一直待在象牙塔里的人,博客真是最完美的一面镜子,丝毫不会说谎。自己写的字原来就是为了有一日连自己都觉得浅薄,自己做的事原来就是为了有一日连自己都觉得羞愧,轻薄为文哂未休,才是青春最刻骨的印迹。
近十年说的话做的事,近十年做的两三个重大选择,近年读书自以为是的感想心得,才是衣柜里的骷髅不敢见天日,连自己在深夜都不敢回响,不敢承认那个人就是我自己。以前朋友说中学时长个子,夜里睡在床上感觉到骨头在生长,扯得人疼,睡不着觉;现在才明白,原来不仅仅骨头生长才是疼痛,却已经来不及。
下面的事情更不新鲜。毫无慧根的我建立第二个博客,如同第一个一样花费心思起名称调背景,唯一的不同就是舍弃了灰紫色。那时候刚读完荆棘鸟,对玫瑰灰情有独钟,收了玫瑰灰的眼影,玫瑰灰的衣裙,仍觉不过瘾,将博客背景也调为玫瑰灰色。真是可怕,现在只要想一想一片玫瑰色扑面而来,都觉惊心动魄。
第二个博客成了心情日记本。少女情怀总是诗,不过是美好到恭维的说法,真真展露出来与人看,只落得一片衣衫半解欲拒还迎。生活中种种委屈和不得已,与亲近人斗心思赌气,愤怒于选导师的不公正,生活一帆风顺的人总是将自己微不足道的小事十万倍夸大,最后感动得自己都要落下泪来。将生活过成电影是没有真正生活过的人的特权。
不难想像第二个博客的失败,因为连自己都无法继续再编下去。即使被蚊子咬可以被形容成磕破膝盖,磕破膝盖可演绎成伤心断肠,可惜蚊子不是天天有,膝盖总还是完整的好。开始申请来美的时候,终于又一次删除博客,唯一的不同,是这次真的毫无眷恋,扭捏作态一两年,已是足够一辈子回味,只恨不得连记忆也一块删除。
后来的博客不过是存储器,不说为好。
以博客为线回头看青春看成长,怵目惊心, 只有自己才知道每每回想起有多痛心疾首, 虽然于他人都是细枝末节根本不值一提的小事。人贵有自知之明,古人诚不欺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