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写博客是刚进本科,满怀欣喜地打开一扇大门,既满足于藏在网络后云深不知处的故作神秘,又欣喜于可以将字字句句展露人前博一句口不对心的夸奖。日记本只能藏在床单下柜脚处不见天日,怎么能满足轻浮炫耀之心?社团宣传干枯乏味,怎么能满足出口成章窃窃自喜?少年不知天高地厚,总以为才情过人,只待我建立博客,崭露头角。
现已经记不得从哪句古诗里摘出几个字附庸风雅作为博客名,只记得为背景仔细从调色盘里调出紫中带灰自以为很有品位,自我介绍更是自作聪明地欲语还休。那时候连一个字没写竟然就开始满心得意,真让人不敢回顾。
像大部分自作聪明的人一样,博客里满是不知所云的歪诗、自以为深刻的书评影评,如今想来整篇博客定是惨不忍睹,可想而知,没有受到任何人关注。我不吸取教训,竟然自以为世上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坚持了两年不到,就将博客删除,心里念这不是我的损失。
于我这样一直待在象牙塔里的人,博客真是最完美的一面镜子,丝毫不会说谎。自己写的字原来就是为了有一日连自己都觉得浅薄,自己做的事原来就是为了有一日连自己都觉得羞愧,轻薄为文哂未休,才是青春最刻骨的印迹。
近十年说的话做的事,近十年做的两三个重大选择,近年读书自以为是的感想心得,才是衣柜里的骷髅不敢见天日,连自己在深夜都不敢回响,不敢承认那个人就是我自己。以前朋友说中学时长个子,夜里睡在床上感觉到骨头在生长,扯得人疼,睡不着觉;现在才明白,原来不仅仅骨头生长才是疼痛,却已经来不及。
下面的事情更不新鲜。毫无慧根的我建立第二个博客,如同第一个一样花费心思起名称调背景,唯一的不同就是舍弃了灰紫色。那时候刚读完荆棘鸟,对玫瑰灰情有独钟,收了玫瑰灰的眼影,玫瑰灰的衣裙,仍觉不过瘾,将博客背景也调为玫瑰灰色。真是可怕,现在只要想一想一片玫瑰色扑面而来,都觉惊心动魄。
第二个博客成了心情日记本。少女情怀总是诗,不过是美好到恭维的说法,真真展露出来与人看,只落得一片衣衫半解欲拒还迎。生活中种种委屈和不得已,与亲近人斗心思赌气,愤怒于选导师的不公正,生活一帆风顺的人总是将自己微不足道的小事十万倍夸大,最后感动得自己都要落下泪来。将生活过成电影是没有真正生活过的人的特权。
不难想像第二个博客的失败,因为连自己都无法继续再编下去。即使被蚊子咬可以被形容成磕破膝盖,磕破膝盖可演绎成伤心断肠,可惜蚊子不是天天有,膝盖总还是完整的好。开始申请来美的时候,终于又一次删除博客,唯一的不同,是这次真的毫无眷恋,扭捏作态一两年,已是足够一辈子回味,只恨不得连记忆也一块删除。
后来的博客不过是存储器,不说为好。
以博客为线回头看青春看成长,怵目惊心, 只有自己才知道每每回想起有多痛心疾首, 虽然于他人都是细枝末节根本不值一提的小事。人贵有自知之明,古人诚不欺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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